“牧之,”还是我先开了口:“昨天是怎么回事?”
“昨天,”他思索着,湿润了一下嘴唇说:“在街上碰到一个老朋友,一起去喝了几杯酒。”
就这么简单?我狐疑的望着他,可是,显然的,他并不想多说。我坐起身子来,用手托住下巴,愣愣的说:
“你那个朋友大概很喜欢用深色的口红。”
他一怔,接着就笑了,他捧起我的脸来说:
“你已经成了一个害疑心病的小妻子了,是的,昨夜,我们曾到舞厅去跳过舞,舞女都喜欢用深红的口红,你知道。”
但是,舞女并不见得会把口红染在舞客的面颊上,也不见得会用那种名贵的香水。我想说,可是我并没有说,如果他不想对我说实话,我追问又有什么用呢?我凝视着他,就这样一夜之间,我觉得他距离我已经非常非常的遥远了,他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牧之了,这使我心中隐隐酸痛,因为我那样怕失去他!“为什么你告诉我你是加班?”我问。
“为了——”他考虑着:“怕你阻止我!不让我去跳舞!”
“为什么不把你的朋友带到家里来?”
“为了——怕给你带来麻烦!”
多么冠冕堂皇的话!我搜索他的眼睛,立刻发现他在逃避我,我知道,再问也没有用了。我转开了头,稚气的泪珠迅速的溢出了我的眼眶,我爱他!我不愿失去他!他是我的一切!多年以来,我依赖他而生,我为他而生,我从没有考虑过有一天他会离开我,更没有想到他会欺骗我,我明白在欺骗、夜归、醉酒、唇印、香味这些东西的后面,所隐藏的会是什么。我不能想,我不敢想,这一切,对我而言,是太可怕了!
牧之坐近了我,他的手绕在我的脖子上,扳过我的脸来,让我面对着他。他皱拢了眉,说:
“怎么了?忆秋?”“没有什么。”我说,要再转开头去,但他一把揽住了我的头,把我的头揿在他的胸口,他的面颊倚在我的头发上,用很温存而恳挚的声音说:“忆秋,我保证,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夜游不归,以后,我再不会这样晚回来,让你担心。”
“真的吗?”我问。“当然。”我抬起头来,对他欣慰的一笑。我不想再去追寻昨夜事情的真相了,我信任他,只要以后没有这种事,那么管他昨夜做了些什么呢!在他不安的眼神里,我看出一份歉疚,有了这份歉疚,也足以抵掉我昨夜为他付出的焦灼和期待了,不是吗?何必再去逼他呢?让他拥有他那一点小小的秘密吧!可是,当我眼波一转之间,却看到刚刚我把脸埋在他胸前而留在他衬衫上的一抹唇痕,我怔了怔,这一丝红印又引起了我强烈的不安和疑惑,难道昨夜曾有一个女人,也像我一样把头紧压在他的胸口?他是我的丈夫,一个不容任何一个女人分占的私有物!除了我之外,谁又有这种权利用嘴唇染红他的衣服和面颊?还有,昨夜他曾流泪,他!流泪!还有,那首小歌:“昨夜我为你失眠,泪珠儿滴落腮边……”
这一切不会是偶然的!不会是一件小事!我翻身下床,他按住我说:“起来做什么?”“给你弄早餐。”我说。
“你再睡一下,别忙,我自己来弄。”
“不,我该起床了。”做好了早餐,我食不知味的吃着,我发现他也吃得很少,却不住用眼睛打量我,我们彼此悄悄窥探,饭桌上的空气和往常完全不同了,那种沉寂和严肃,又散布着说不出来的一种阴沉,像风暴之前的天空。吃完了饭,他要赶去上班,我和平常一样把他送到房门口。
“多多休息,忆秋。”他也和平常一样的叮嘱着。
“希望你今天晚上没有加班。”我说。他每天中午是不回家午餐的,因为往返奔波太累,而在公司里包一顿中饭,下午下了班才回家。所以每天早上他去上班,我们就会有一日漫长的别离。他笑了笑,我觉得他的笑容中含满了苦涩和无奈,这使我满心迷惑。然后,他低声说:
“你放心,今天晚上不会再加班了。”
说完,他在我额角上吻了一下,转身走了。我倚门而立,目送他向巷口走去,他走到巷口,转了一个弯,立即消失了踪影。我又一怔,他忘了一件事,每次他在巷口都要再回头对我挥挥手,这才算是晨间的送别仪式完全结束。但是,今天他没有对我挥手!一件平常做惯了的事,他今天居然会忘记!我转身回房,关上大门,面对着空荡荡的房子,一层阴影由我心底逐渐升起,逐渐扩大,而弥漫在整个空间里。
一整天,我都陷在昏乱和迷惑中。我努力思索,希望想出一点端倪来。我揣测他昨夜的行踪,猜想发生过什么事情。整日心神不属的在室内踱着步子,做什么事都做不下去,那件小毛衣只织了几针,就被抛在沙发椅上,好几次我又心不在焉的坐上去,而让针扎得跳起来,我敏感的觉得,我的世界在一夜之间忽然动摇了,我正像坐在一个活火山的顶端,心惊肉跳的担心着火山的爆发。
午后,我收到卜居在台中的母亲的来信,像一切的母亲一样,她有那么多那么多噜苏而亲爱的叮嘱。尤其对于我未出世的孩子,她有一大套该注意的事项,并且反覆告诉我,我分娩前她一定会到台北来照顾我。这使我十分宽慰,因为我一直怕我会难产死掉。有母亲在,我就可以放心了,最起码她有平安生产三个孩子的经验。
看完了信,我在书桌前坐下,想给母亲写一封回信。可是,只写下“亲爱的妈妈”几个字,我就不知该写些什么了,昨夜的事又浮上脑际,我要不要告诉母亲?咬住了钢笔的上端,我沉思了起来。想起许多以前的事,想起我和牧之的认识,恋爱,以至于结合牧之比我大十三岁。十三,这是个不吉利的数字,可是,我从不考虑这些迷信,中国人说夫妇之间差六岁不吉,外国人盲目的忌讳十三,我对这些完全不管。认识牧之那年,我刚满十七岁,他已三十。那是在父亲一个朋友的宴会中,我还是首次穿起大领口的衣服,首次搽口红,而且,是首次参加社交场合。宴会之后,有一个小型的家庭舞会,女主人牵着我的手,把我带到牧之的面前,笑着说:
“牧之,教教这位小妹妹跳舞,她是第一次参加舞会,注意,不许让她觉得我们这儿无聊啊!”
我羞红了脸,我不喜欢别人叫我小妹妹,尤其我已穿上大领口的衣服,搽了口红,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完全的大人了。牧之对我微笑,教我跳舞,整晚,他安闲的照顾着我,好像他在照顾一个小妹妹。他的沉着、洒脱、和宁静的微笑让我心折,仅此一晚,他就撞进我的心里,使我再也无法摆脱了!
我们恋爱的时候,与其说他爱上我,不如说我爱上他,我固执的缠绕在他身边,直到他被我迷惑。然后,我们的生命卷在一起,我是永不可能离开他了。和他结婚之前,母亲和我详谈过一次,她叹口气说:
“忆秋,你决心嫁他,我无话可说。但是,你不觉得你们年龄相差太远吗?你还只是个孩子呢,你能了解他多少?你敢断定你们以后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