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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陈小燕却站在更黑暗处。她似乎要跟我说什么而特意在那里等着。 “朱梅,你为何与杨如华交往了呢。”

  虽有预感一定会逃脱不了这种责问,但这种以朋友的身份而干涉私人交友的手法还是颇让人为难。

  “因为我喜欢杨如华啊。”

  没想到这么简单就可把“喜欢”挂在嘴角。听了这句话陈小燕也有些吃惊。

  “……喜欢啊……”带着始料不及的无奈笑容,陈小燕说:“你……难道没有夺了最好朋友的男友的罪恶感吗?”

  “你胡说什么!”我气愤地说:“他们才不是恋人关系,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如果范思也很喜欢杨如华的话……”

  “那不可能。”我焦躁地打断陈小燕的话,她以为是在演俗丽的三角言情片吗?

  “你会快乐吗?明眼人一看便知杨如华喜欢的是范思,心并不在你身上啊。”

  我仔细想了想,并没有不快乐的感觉。

  “因为范思非常优秀啊,别人喜欢上她是应该的。”

  “在以前似乎也有过这种对话。”陈小燕喃喃地说。

  由站立处向外看去,由于远离闹市区的缘故,并无大量的霓虹灯广告牌散落在周围楼群之间,刺槐等枝叶茂密的乔木形成重重的暗影,街灯及楼顶的照明在黑暗中显得特别明亮而温馨,那是种不同于白天的美丽的景色。

  “也许你认为我杞人忧天……但是我真的很珍视我们几人的友谊……”在昏暗光线下的陈小燕的脸异常认真:“和范思成为朋友是因为被她的优异吸引的缘故。虽然开始对你并不友善,但不知不觉却把你当成重要的人……我不想你因做了错误的决定而陷入自我嫌恶中,我不想你受到伤害。”

  白天的烦闷燥热已尽数退去,一阵微风掠过空旷的操场和周遭的树林,发出“沙沙”的轻响。

  短裙也飞扬起来,散着的几络发丝轻柔地吻着脸颊,痒痒的,我把发抚到脑后,因陈小燕的真诚而有些羞涩。

  “没想到我白担心了,你的神经果真粗得可以用常理来判断。”

  我瞠目于陈小燕的毒舌。这,这个人,亏我刚才还暗暗感动着哩……不过也许她也因为流露真情而不好意思才这样说……真是个不适合温情的别扭家伙。

  陈小燕率先向二年三班的教室走去,但又回过头来,似再次确认地问:“你不会后悔吧,朱梅。”

  “嗯?嗯。”我不会后悔。

  路过的教室传来嘈杂声,掩盖住轻盈的足音。

  “真不明白,你喜欢杨如华什么呢。”前方的陈小燕似自言自语。

  “他的美貌啊。”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毕竟和他见面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躲在范思身后,说因了解而喜欢的话实在太矫情了吧。

  “啊,对了。”我停住脚步,指了指楼梯口:“你先进教室吧,我下去看一看。”

  “……到体育馆吗?”

  “……嗯。”我抓了抓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今天一天没见到范思,总觉得很不安心。”

  “注意楼梯啊。”陈小燕爽快地摆了摆手。

  藉着梯间的灯光,我快步走下楼梯,向教学楼后的体育馆走去。

  身体隐没在黑暗之中,走在水泥铺就的通道上,路边的灌木丛中传来有翅昆虫的鸣叫声。小路尽头半圆形屋顶的体育馆透出灯光,再向前走近一些便可听见球在木地板上撞击的声音及斥责声。

  打开紧闭的门扉,我伸进头,目光自动搜索到范思身上。作为二传手的她,正在网前高高跃起,对同伴托起的排球狠力扣杀。

  对手的两个人跳起来拦网,范思的扣球却轻飘飘地飞出,配以时间差,落在了对方无法防守的死角。

  我几近惊叹地看着跳跃的范思。她柔软的身体形成优美的姿态,一瞬间似在空中停格了一般,对排球不太感兴趣的我,竟也喜欢上范思打排球的英姿。

  我闪个缝进去,甩掉鞋走在清凉的木地板上,蹲下来托着腮着迷地看着,丝柔的短发,锐利的美丽眼神,高挑的具有完美比例的身体,左膝上彩色的护膝……啊, 那是我……一股刺痛在心中扩散,如吃了兴奋剂一般的 头晕目眩,喜悦在胸口蔓延开来。

  “输掉的白队按规定在馆内跑步二十圈,红队可以休息解散了。”

  扎着马尾的像是队长的少女拍了拍手,集合对抗的白队和红队作完毕的对话。

  白队的队员一脸垮掉和累惨的表情,排好队在馆里“一二一”的跑着步。红队的范思走到她放着的背包面前,扯起毛巾擦了擦汗,旁边的队员递给她开了封的纯净水,她摇了摇头表示不用。

  “范思,你的娃娃来见你了呢。”

  跑到我面前的白队的领队突然说起奇怪的台词,还朝我笑着挥了挥手,然后又“一二一”极富节奏感地从我面前整队跑过。

  “谁?谁叫‘娃娃’,我才不叫……”正在擦汗的范思急忙转过头辩解着,看到在门口蹲着的我时明显地呆了一下。“朱梅?”

  她大踏步地走过来,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说:“来看我打排球吗?”

  我连忙站起来,因起身大急,眼前猛地一黑,头昏了一下。范恩连忙扶住我,习惯性地责备着:“早就告诉过你要缓缓起身啊,明明有些贫血的,多吃点鸡血猪血什么的……不是说吃血补血吗?”

  “我才不要吃那种东西,恶心死了,而且还是土方法……”

  “土方法也有它的妙处啊。”范思竟意外地固执。

  为了怕再争执下去,真不知哪天会被请到范家喝猪血汤,我连忙改变活题:“范、范思,我们马上一起回去吧。”

  “好啊,等我换一下衣服,”

  “我、我先把书包拿下来。”

  我雀跃地朝教学楼跑去,虽然说表面好像没什么,但我心中实在很担心,怕范思对我态度比以前有些改变。

  即使范思和杨如华只是普通朋友,哭着恳求范思不要和他在一起的我,怎么说也很卑鄙,但即使再自私和任性,也想范思接受这样的我。也许因为太受宠爱的缘故,稍被冷落便觉心受委屈和不安,也曾讨厌这样恃宠而骄的自己,却不由自主的以自己为本位思考。

  而范思没改变真好,我喜悦地蹦跳着跨上教学楼的大门楼梯,却发现大厅的整衣镜面前站着身材修长的杨如华。

  “朱梅,自习课结束了,我把你书包整理好了。”杨如华笑笑地提了提手中的单肩背包:“一起回去吧。”

  “咦?不,不用了。”我走上去接过背包退开说:“你并不顺路吧。”

  “晚上女孩子单独走路并不安全、”

  “不用,范思会保护我。”

  “……哦。”杨如华手背在身后,走了两步又停下,长单带的书包松垮垮地靠在臀部,不经意间就散发出潇洒的味道,令人心跳加快两拍。

  “真是奇怪的话。”

  “啊?”

  “因为说得理直气壮,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当然呀。”

  “什么?”

  我不解地看着照明灯下杨如华似笑非笑的样子,他越过我的目光看向我身后一点,突然说:

  “朱梅,我是你男朋友吧。”

  “咦……啊……呃……”我有些手足无措的无意义地嗯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话:‘哦,我们还不熟悉……”

  “就因为不熟悉才应该整日呆在一起,彼此熟悉一下啊。”

  杨如华又往我身后看了一眼,心有所感地我回过头。站在暗夜中,背着阿迪达斯运动大背包,双手插兜的高挑少女正是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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