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观光客也许不介意当冤大头、散财童子,可是她太常出外流浪,荷包一定要枢紧一点,更何况还有一群穷追猛讨纪念品的死党,不省一点怎么过得去!
脑中正盘算着要把提包送给谁时,突然感到不对劲。 有人拿东西丢她!
她猛一回事,看到地上的花生壳,顺着往前看,一群街上的无业“卒仔”。
她皱眉,不准备理会他们。巴里岛民风纯朴,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岛人,其他除了华人。外籍人口,还有为数不少的爪哇人,爪哇人羡慕巴里岛丰富的观光资源,所以想来淘金,可是爪哇人却生性懒散,不爱做事又不想回爪哇,穷使他们变坏,作扒手。作混混,不然就聚集在观光客最多的库塔海滩滋事。
对这些人没必要发脾气,她说服自己继续往前走,却也发现有几个跟了上来,一边吹口哨,一边叽里咕噜不知说什么。
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她低头望自己,小可爱、短裤、凉鞋,大家都这样穿呀!湿热的巴里岛还有更多直接穿着泳装就逛街的洋妞哩。
是啦!一是欺负她黄皮肤,跟他们同个洲的“同胞”,换成那些高头大马的洋妞,料他们动也不敢动,去!垃圾!
思绪转换间,见一个猥琐的小个儿从她面前走来,不怀好意的眼神显而易见,她还没会意,那小个儿飞快在她胸前摸一把,然后迅速跑开。
随即,身后传来轰笑声。
“Shit!”敢在太岁头上动全,活得不耐烦了!要是以为她雷姗姗有仇不报,那就太没知识了。
她冷静地先不想那种屈辱,飞快地在脑中运转报复的方法,这时,眼前一对男女进入她的视线,她抬眼一看,男人的表情摆明他看到那一幕,愤慨之情可见。
有了!
雷姗姗对着眼前男人低声说:“快!推我一把。”
男人微愣,被雷姗姗眼中激烈的目光震慑,无意识轻碰她的肩……
“唉哟!”雷姗姗夸张大叫,身子如受重挫般向后飞去,准确撞倒那群“卒仔”。
她瞥眼一看,认得刚刚伸出禄山之爪的小个儿,露出邪邪拧笑,趁摔得一团混乱时,用力向他打出拐子,这个拐子可不是寻常那种痛痛手臂、伤伤肚子,一下子就好的小伎俩,她结结实实、不偏不倚打中小个儿的命根子。
“嚎!”一阵猪叫般哀嚎凄厉响起,小个儿痛得满地打滚。
围观的群众只看到女孩子不小心跌倒,而被压到的男人居然鬼叫鬼叫的,弱不禁风得令人”受不了,有人还快嘴骂出:“叫个鬼,甭种。”
没人看到实际状况。
除了眼前的男人,他满怀笑意地伸手扶起女孩。
雷姗姗拍拍屁股,起身则还嫌不够似地狠跺一脚,狰狞地对小个儿一笑,清柔地在他耳边洒下银铃般美声,内容却是——
“Son of Bitch!”
报仇,爽!
小个儿敢怒而不敢育围观的人太多,使他不能出手打女人,而且大家看他的眼光鄙夷,没有人同情他,真是欲哭无泪。
终于,雷珊珊正眼仔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高!
而那个眼神与笑容……
雷珊珊笑开了。这个男人跟她是同类,掩藏在温煦笑容下的,是跟她不相上下的狡黠,彬彬有礼的眼神只是欲盖弥彰,毫无隐藏地被她发现眸光深处的狂野。
第一次交手,雷珊珊先胜。
“小姐,你还好吗?”
普通话!
早知道台湾人无孔不入,飞了五个小时来度假,耳边依然充斥着普通话。
雷珊珊假笑。“先生,谢谢你的伸手援助。”帮她报了仇哩!
“哪里,举手之劳,没受伤吧?”
“我好得很,要就关心那些‘卒仔’,呃……”她回头一看,“卒仔”跑得连影子都不剩,果然识时务。
“再不跑可能连骨头都被啃了。”男人的眼光未曾离她须臾。
“要给点教训,免得以为台湾弱女子好欺负。”雷珊珊奸诈的笑容再现。
“弱女子?”男人失笑,好久没见到这么强悍的“弱女子”了,不过她处理得成熟。
“你很聪明,知道怎么报复又不显得泼辣。”
雷珊珊骄傲地抬头叉腰。“这是现代女子的生存之道。”
眼前的女子大概二十三、四岁吧,乌黑的秀发及腰,不甚在意的以手中扎起,短裤下露出一双修长白育的美腿。好白,属于东方人那种瓷般,凝脂般的颜色,健康地透着红润血色。
她穿得太清凉了,季殊群微微皱起眉头,那件上衣只刚好包住浑圆的胸部,上下露出的肌肤比盖住的还多。
“看样子也不能怪那个痞子。”
雷珊珊对上他的目光,唇边浮起一朵冷冷的笑容。
“你的思想还停留在里小脚时代吗?”遇到问题就责备自己行为不检,这无异助长犯罪者气焰。“不管我怎么穿,都绝对有免于被侵犯的权利!”
“战神雅典娜呀!我不记得台湾女权运动中见过你。”季殊群挑衅地说。
“这是基本常识,不必女权运动鼓吹。”雷珊珊用看白痴的眼光嘲笑地。
“你还是把衣服穿上吧,免得被人看到,巴里岛民风很纯朴的。”男人身边的女人开口了。还好她发出了声音,不然雷姗姗压根儿没注意到;不只没注意到,她向来直接忽略不重要的人。
雷姗姗直觉望向自己,真有那么暴露吗?又望向那个女人,长袖、长裤、帽子,外加阳伞、喔,怕晒,所以嫉妒她细皮嫩肉,好,她雷姗姗记下来了。
雷姗姗状似无辜又听话地把系在腰间的衣服套上,甜蜜问道:“这位小姐好美,贵姓大名,他乡遇故知,真令人兴奋。”
这位小姐真的挺美的。所谓柔情似水,纤纤弱弱,大概就是这款的。配在男人旁边虽然小巧依人,郎才女貌,但她就是觉得两人不搭轧,谁会认为小绵羊配大野狼是绝配呢?大野狼是适合小狐狸的,斗起来才够辣,而她,雷姗姗,正好属狐狸。
“我们从台北来的,叫邵薇,蔷薇的薇。他是我的男朋友,叫季殊群。”邵薇紧拥季殊群,凭她女性的直觉加虚荣,她认为眼前的女人对她的男朋友有兴趣。
雷姗姗咧嘴一笑。“季殊群,与众不同的意思峻?”
季殊群点头。这女孩冰雪聪明,双眼溜溜灵黠转动,有赤子心,却不掩成熟昧。
两人互相射出成堆暗码考对方的解读能力,经雷姗姗判断后,狂热的兴奋使脸上涌出红潮,势均力敌,有拼有拼!
她炽烈的眸子烧到其他两人,季殊群有兴味地迎上,丝毫不畏惧,邵薇则下意识往男人身后一躲。随即又想到自己是正牌的女朋友,怎么表现地像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马上又站出来。
“殊群,太阳好大,我们找个地方喝果汁好不好?”邵薇挽着季殊群的手,紧紧地有一点颤抖。
雷姗姗扬起招牌动作——骄傲的抬头,仰角三十度右倾,缓缓说道:“让上帝来决定吧!第一次见面是缘分,若第二次见面,就代表上帝站在我这边。”
邵薇一头雾水。“你在说什么?”
雷姗姗不耐地睨她,仿佛她太笨了,于是一把抓过她,称兄道弟式的把手搭上她的肩。
“我说邵‘蔷’呀……”
“我叫邵薇!”
“那你刚刚说蔷薇的‘蔷’!”
“我是说蔷薇的薇。”她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