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碧云天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47 页

 

  在靠近西门町的外围,这家名叫“蓝风”的舞厅,只是一家中型的舞厅,不能算最大的,却也不是最小的。一组十人的小乐队,正在奏着一支探戈舞曲,音乐声活跃的跳动在夜色里,屋顶悬着的一盏多面的圆球,正缓缓的旋转着,折射了满厅五颜六色的光点。大厅中,灯光是幽暗的、轻柔的,时而蓝,时而红,时而绿,时而杂色并陈。舞池边上,一个个的小桌子,桌上都有个小小的烛杯,里面燃着一朵小小的烛焰。舞客舞女,川流不息的在桌边走动,酒香人影,歌声语声。这儿的夜,是“半醉”的。

  碧菡穿著一件翠绿色的旗袍,项间有一串发亮的项链,耳朵上也垂着同样式的亮耳环。正和一个胖胖的中年舞客在酣舞着。那舞客的探戈跳得相当纯熟,碧菡却跟得更加熟练。记得三个月前,初来的时候,她甚至不会跳华尔滋。可是,现在,伦巴、恰恰、吉特巴、灵魂舞、马舞、曼波、森巴……

  都已经难不倒她了,人类有适应的本能,有学习的本能。三个月以来,她已从一个嫩秧秧的小舞女,变成这儿有名的“冰山美人”。

  “冰山美人”这外号是陈元给她加的,陈元是这里的一个驻唱男歌星,事实上,他只是一个孩子,刚刚从大学毕业,受完军训。什幺事不好做,却在舞厅里唱起歌来了。当碧菡问他的时候,他耸耸肩,一股吊儿郎当的样子,说:“我爱唱歌,怎幺办?”

  “去学音乐。”

  “我不爱学音乐,我只爱唱歌,唱流行歌,唱热门歌,唱民谣,唱──我的故事。”

  他的故事?碧菡叹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事。在舞厅里你不要去探求。舞客们来寻求安慰,因为家里没有温暖,舞女们货腰为生,因为种种辛酸。不,在这儿你不要去探求别人的秘密,你只能满足别人的欢乐。冰山美人!这外号是因为她永远拒绝和客人“吃消夜”而起的。陈元曾经对她瞪着眼睛说:“你以为你做了多高尚的职业?你以为来这儿的客人仅仅要跳舞?你知不知道你那见了鬼的‘洁身自好’只让你损失一大笔财路,除此而外,没有丝毫好处!别人并不会因此而把你看得高贵了!”

  “我并不要别人把我看得高贵,”她轻声说,无奈的微笑着。“已经走入这一行,还谈什幺高贵!”她转动着手里的小酒杯。“我这样做,只为了我自己的良心,和……”她默然不语,酒香雾汽里,浮起的是高皓天的脸庞。

  “为了你那个该死的男朋友!”陈元叫着说,对她摇摇头:“曼妮,你是个傻瓜!”

  曼妮是她在这儿的名字,舞厅老板帮她取的,多俗气的名字,但是,叫什幺名字都一样,那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她不在乎,一个出卖欢笑的女人,还在乎名字吗?她已经没有名字了。多年多年以前,她叫作俞碧菡。在她走进“蓝风”来以前,她已经把那个名字埋在地底层去了。

  探戈舞曲完了,她跟着胖子回到桌上,胖子也并不叫胖子,他姓吴,大家叫他吴老板,是个菲律宾华侨,也是这儿的常客。当他第一次发现碧菡的时候,他就着了迷,他称她为“小仙女”,说她周身没有一点儿人间俗气。他为她大把大把的花钱,一夜买她一百个钟点,希望有一天,金钱的力量,能够终于买到她的一点儿“俗气”,人类,就是这幺矛盾的。

  陈元上台去唱起歌来了,仍然是那支“他的歌”──一个小女孩。他穿著一身咖啡色的衣服,脖子上系着一条咖啡色的领巾,虽然是晚上,他仍然习惯性的戴着一副淡淡的墨镜,他说那是他的“保护色”。他拿着麦克风,浑身都是一股满不在乎和吊儿郎当的气质。他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忧郁的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小小的女孩,我们喜悦欢笑,我们两小无猜,我们不知道什幺叫忧愁,更不知道什幺叫悲哀,我们常常两相依偎,互诉情怀,她说但愿长相聚首,不再分开!我说永远生死相许,千年万载!孩子们的梦想太多,成人的世界来得太快!有一天来了一个陌生人,他告诉她海的那边有个黄金世界!于是他们跨上了一只银翅的大鸟,直飞向遥远的,遥远的海外!从此我失去了我的梦想,日复一日,品尝着成人的无奈!我对她没有怨恨,更没有责怪,我只是怀念着,怀念着:我生命里那个小小的女孩!”

  碧菡端着小酒杯,倾听着陈元那忧郁的嗓音,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这支歌她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为陈元每晚都要唱它。她还记得她刚来蓝风的时候,那个年轻的、不会笑的孩子,陈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他总在唱这支歌。然后,有一夜,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舞厅里的生意清淡,陈元坐到她身边来,他们一起喝了一点酒,两人都有点儿薄醉。她问他:“为什幺永远唱这支歌?”

  “因为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的说。“一个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这时代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

  “是的,”她说,迷迷茫茫的啜着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并不希奇,我的故事却非常希奇。两种不同的故事,居然会发生在一个相同的时代里。这是一个很希奇的时代!”

  “告诉我你的故事。”陈元说。

  于是她说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她说,只因为酒,因为天雨,因为寂寞,因为陈元有一副忧郁的嗓音。

  说完了,陈元望着她:“你还在爱你那个姐夫,是吗?”

  她点点头,看着他。

  “你呢?”她反问:“还在爱你那个小小的女孩?”

  他也点点头。

  从此,她和陈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后,陈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间租来的套房。她也会留他小坐,却决不及于乱。他们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两人都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一天,陈元拿了一张报纸,指着一个《寻人启事》,问她:“这是在找你吗?”

  她看着报纸,那是一则醒目的启事,登在报纸的第一版,用红框框框着,里面写的是:“碧:忏悔莫及,相思几许?请即归来,永聚不离!云天”她抬起头来,淡淡的笑了笑。

  “是的,是在找我,已经登了一个多月了,我早就看到了。”

  “为什幺不回去?”陈元问:“既然你爱他。”

  “回去,是老故事的重演,”她说:“有过第一次的爆发,必然会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这爆发会一次比一次强烈,最后,我仍然只有一走了之。”她低低叹息。

  “我不会回去了,永远不会回去了。没有我,他们或者还会快乐,有了我,他们永不会快乐。”

  陈元瞪着她。

  “那幺,你以后怎幺办?你预备当一辈子舞女吗?”

  “我没有想过,”她茫然的说:“走一步,算一步吧!我需要钱,供给我妹妹念高中。”

  “我给你一个忠告好不好?”陈元说:“乘你年轻漂亮,找一个有钱的老头子嫁了吧!要不然,你就随便一点,跟他们去吃吃宵夜,赚赚外快,反正你已堕落风尘,难道还希望有人跟你立贞节牌坊?”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