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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页

 

  芙菱乖乖停在原地,动都不敢动,歹徒的刀子正架在她的脖子上,感觉凉凉的,“奸杀”、“灭口”、“谋杀”等社会新闻最常出现的几个字眼,此时已充斥她整个脑袋。她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刚好碰到这种事?这下哥哥可能真的要回来帮她收尸了,而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新买的电动游戏还没破关……

  蓦地,电话铃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屋内感觉十分刺耳,也吓到了杵在黑暗中的两人。

  那个窃贼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让她去接电话。

  虽然被捂着嘴,芙菱还是逮着机会,支支吾吾地说道:“不快去接的话……对方会起疑的……”其实刚好相反,以她的习性,电话响很久才接是正常的,如果大快接反而会让人觉得反常。

  “去接,不准玩花样。”歹徒威胁道,架着她到电话旁。

  芙菱小心翼翼地接起电话,怯怯开口:“喂,找哪位?”

  “当然是找你,我是沈彻。”

  沈彻的声音从听筒一方定定地传来,让芙菱顿时安心不少,她从没这么高兴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我就是——”她对着话筒自说自话。

  “你在说什么?是不是睡昏头了?”沈彻取笑着。

  “什么?你明天才要回来?可是我不会用微波炉啊!”她开始答非所问。“嘎?我在干嘛?当然是看电视啊……”

  沉默一秒。“你等一下……喀!”沈彻那边突然断了线。

  听着话筒彼端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她的心也凉了一半。她暗示性的话都还没讲完,他怎么就挂电话了呢?她实在好想哭哦!二哥为什么会拜托神经这么大条的人来照顾她?

  在她还没想出下一步要做什么之前,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晚餐吃什么?还没吃呢?我又不会用微波炉……”

  歹徒抵着她的凶器稍稍加重了力道,示意她赶快结束这段谈话。

  “好晚了,我想睡了……嗯,好吧,那就这样,拜拜!”她自导自演地做个了结,心想这下她是插翅也难飞了。

  弯下腰,正要挂回话筒时,芙菱脑中突然闪过以前教官说的什么十大要害之类的,虽然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此刻她至少记起了最重要的一个——几乎是立即的,她趁着歹徒不备,拿着话筒的手朝后用力一挥,狠狠命中“超级重要部位”,歹徒顿时哀嚎得像头被宰的猪。

  芙菱根本来不及笑,就逃命似的往大门方向奔去。

  而那头不死的猪也随即追上来想要扯住她的头发,却扑了个空。哈哈,这下终于发现留短头发的另一项好处了。芙菱在黑暗中开了大门,打着赤脚夺门而出,她提醒自己现在绝不是庆幸留短发的好时机。

  “噢——”芙菱惊叫着,才沿着公寓楼梯往下跑了两阶,便迎面撞入一个坚实的怀抱当中。

  “小心。”是沈彻!他扶着她的肩稳住她,随即看见在后追赶她的歹徒。“你先下楼。”他把她朝身后一拉,全身肌肉因愤怒而紧绷。他往上一个大跨步,举拳击向歹徒的下巴,迅速让对方横挂在楼梯间。

  “Shit!”那个蒙面歹徒咒骂一声,连忙狼狈爬起,他没料到会从天外飞来这么一拳。

  芙菱贴在沈彻身后,拉扯着他的衣服,慌道:“小心他有刀!”

  他们三人挤在狭窄的楼梯间相互对峙着,歹徒眼见唯一的出口被沈彻堵住,而又在后退无门的情况下,决定拚死一搏,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他大叫一声,持刀朝沈彻和芙菱俯冲而下。

  虽然所站位置比较低,但沈彻凭着优越的身高,轻易地格开利刃再补对方一拳,现场只闻惨烈的哀叫,那个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楼的楼梯间,忍痛拔腿逃逸。

  沈彻追下楼,准备活逮这个现行犯的时候,芙菱从后面追拉住他,惊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啊——”黑暗惊慌中,芙菱太急于追赶沈彻,没注意到自己的脚步,便一脚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阶梯上。

  “你还好吧?”沈彻走回来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声,肩膀传来剧痛。

  沈彻皱眉,感觉手掌心有些湿湿的,他打开楼梯间的电灯,赫然看见她左边的袖子已濡红一片。“该死!”

  “我……受伤了……”她脸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横躺在脚边沾有血迹的拆信刀,显然对这个情况极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彻,在看到芙菱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呆样,忍不住想笑又想骂人。他到底是接下什么样的责任?他有预感在仲达回来之前,他还有得忙了。

  第四章

  “还好只是轻微的割伤而已,把这些药带回去,记得每天换就行了。”年约六十的医生拿下老花眼镜,把病历表交给他的老婆兼护士。“最近治安不大好,女孩子要特别小心才行。”

  “嗯。”芙菱点点头,套上衣服。

  老医生靠着椅背,两手交握放在腰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老早就建议你两位哥哥要装上铁窗了,这附近就属你们家没有铁窗,而且又在二楼,实在很危险……”

  “我知道,我会建议哥哥赶快装的。”芙菱站起身搪塞道,她必须在他开始发表高论之前赶紧离开诊疗室,这是做了多年邻居唯一的心得。

  出了诊疗室,她一眼就看见倚在路灯下的沈彻,衬着微弱的光线,他高大的身影给人一种无比的安全感,这和哥哥带给她的感觉不同。

  他朝她招手,示意她过去。“走吧,费用我已经付清,药也拿了。”沈彻两手插在裤袋里,兀自走在芙菱之前。

  她低着头跟在他身后,意外地发现他的脚上穿着拖鞋,心底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感动,想必刚才他是急忙赶来救她的。

  她想跟他道谢,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他修长的腿,道:“想不到你跑得还满快的。”

  “我是篮球队的前锋,当然跑得快。”沈彻回过身来看她,不懂她到底是在恭维,抑或是在损他。他盯着她,眉头纠结。“你在干么?”

  “嘎?”

  “你的手在干么?”她的右手从刚才就一直拚命搓着衣服。

  “我的手……刚才……”她的脸发烫,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打到歹徒那里!”

  “哪里?”他挑着眉。

  “就是‘那里’啊!男人的要害!”她尴尬地说道,那种怪异的“触感”老是挥之不去。“感觉好恶心,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想吐。”

  “那就不要想了。”他粗嘎道,心里有点对自己生气,如果他下午就强迫她住进他家,她也不会碰上这种事。

  芙菱哦了一声,不晓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平常沈彻都是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如今突然变得不苟言笑,让她有些不习惯。

  他们沉默走了一段,芙菱才又开口说道:“我……家已经过了……”她指了指已走过头的公寓。

  “你必须搬去我那里住。”他沉声道。发生了这种事,他怎么可能还让她一个人住,万一歹徒又返回来怎么办?而且他已经答应仲达要照顾她。

  “可是……”她嗫嚅着,虽然她仍心有余悸,不太敢一个人住,但去住他那里好象又有点怪。

  “别婆婆妈妈的。”他仍然继续朝巷口走去。

  芙菱停下脚步,不肯再走。“你不要走那么快好不好?”待沈彻止步回头望她,她才继续说道:“就算要去住你那里,我也必须回去收拾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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