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八六年,五月十八日,夏初,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又是六个女子每周固定的聚会。
“绵绵,快去吧!”齐舞轻声催促。
只见大伙昵称为绵绵的任舒云正悠闲的泡着茶,纯熟的动作看得出精于此道。
“你爹地到底以为这是什么时代,还相亲!”裴星勾起一个淡淡的,嘲讽的笑容。
魏蓝煞有介事地瞪任舒云。“奇怪,你的面相不错啊,长得是天上仅有,地下无双的天仙美貌,宜家宜室又绝没有问题,任爸爸怎么会以为你嫁不出去?”
绵绵斜睨她一眼。“你笑啊,再继续啊!”
沈蓝无视她“温柔”威胁,准备继续高谈阔论。
“这就不是我在说……唉啃!”魏蓝的白色长裤上明显一个黑印。
“妹妹,她跟我!”魏蓝哭丧着脸要博取雷珊珊的同情。
只见姗姗幸灾乐祸扬起嘴角。“活该,谁叫你落井下石!”
“水莲……”沈蓝转向符水莲。
水莲淡淡笑开。“不关我的事。”
魏蓝恢复原来的脸色。“算了!早就知道你们无情无义,我珍贵的眼泪就当免费送给你们。”
其它五个女孩动作一致的嘘她,口中更是默契十足的一同说出。“不希罕,还你!”
“你们都欺负我!”
清柔的笑声,狂放的笑声,协调地充满室内,傍晚的阳光,照得一室生辉。
她们相识于生命中的流金岁月,在某大中文系,同班同学的关系并未加深她们对彼此的认识,反而是一场校外的乌龙联谊促使六个女孩成为莫逆。她们曾为了讨论报告而争得面红耳赤;为了小女孩之间的耳语产生误会;就连吃一餐饭都可以成为拌嘴的话题。但大部分的时候,她们可以为同一句话
的心灵相通而笑得疯狂;也可以为一个临时心情爬上天台,等待清晨的第一道阳光,在大地初醒的那一刻编织美丽的梦想。
短暂的大学生活下来,她们如家人般习惯彼此,再也承受不住离别的感情,于是她们共同约定将来要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来维系这份难能可贵的友情。
毕业后,她们各自努力于自己的工作,但留在心中的那张蓝图从未模糊,经过多年的省吃俭用,小女孩的约定实现了。她们依照自己的理想来建构这家属于自己的店——“回家”。
坐落于东区的“回家”是一处闹中取静的人性空间,在现代工作繁忙的都市丛林里,是一片难寻的幽静之地。
白色的围篱环绕店的四周,隔绝了城市的喧嚣,围篱内的地上遍布成畦的瓜叶菊,白紫相间的小花素净且淡雅,令人心旷神恰。院中随兴而置的桌椅,显示主人的巧思。沿着石阶而上,可以推开典雅的木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雕镂精美的落地镜,玄关处摆着一大盆代表主人风格的花束。
一个礼拜七天,星期一至星期六各由一人负责店务,礼拜天则是大家齐聚的时刻。
星期一的“回家”充满昂然的天堂鸟,骄傲、独立,恰如雷珊珊给人的感觉。
星期二店里摆放出水的芙蓉,黄的、紫的、粉红的,衬出一室的清丽,如同符水莲温婉的气质。
走人星期三的“回家”,有进了玫瑰花房的错觉,裴星最爱玫瑰了,总以朵朵娇艳带刺的玫瑰,表达她缺乏的热情。
星期四的跳舞兰像快乐的紫蝶,停伫在杯盘桌椅之间,偶有风来,即翻飞起舞,与齐舞活泼的个性相得益彰。
整束簇拥的桔梗,布满星期五的“回家”,娇贵的风姿,让所有的来者倾心呵护,宛如任舒云的化身。
到了周末,明亮灿烂的魏蓝带着阳光般的笑容,用向日葵开启热闹的一天,她的乐观总能感染身边所有的人。
星期天是六个女子“回家”的日子,她们在一起讨论一个礼拜来工作、生活上的点点滴滴,这一天的回家最热闹也是温馨,而这天往往生意也最好,因为许多慕名而来的客人,欲一睹六位女子的丰采。
喧嚣城市的幽静角落,她们的故事就在“回家”里接续着过去与未来。
星期五——桔梗
桔梗的花形,宛如中世纪欧洲贵妇晚宴裙的下摆,具有柔软、娇贵、慵懒的气息。
花语是我愿臣服在你脚底……
第一章
静,静得不能再静,空气凝结在一个点上,连风声都飘得小心。
喀!划破宁静的点,控制全栋的中央电源已被切断。曹译抬起手看腕上的表,只有三分钟。三分钟后,自动发电系统启动,他必须赶在启动前完成任务。
黑暗中的他,像一只保持高度警觉的豹,锐利的双眼,熠熠发光。电源一启动,中控电脑一定会最先发出讯号,他要用最冷静的目光判断讯号来源,再毫不犹疑扑向猎物。
找到了!他将极小的液晶体,安装在背部最不显眼的角落。
还剩二十八秒,他轻盈地回转过身,一身黑衣,消失在夜色里,背部的光芒开始大放。
曹译埋伏在青云总部对面的山林,透过远距枪枝的镜头,追踪液晶体所在的位置。
搜寻红外线的光源,瞄准后发射。中控电脑线路立即引爆,功能完全无法执行,各点的摄影侦测停摆,人员趁此四面包围总部。
青云总部的人并不知道自己四面八方都已被包围,他们的头头和属下正在大门外和警方周旋。双方人马呈现对峙的状态,谁也不敢轻举妄动。擒贼先擒王,只要青云总部总指挥倒下,胜负马上便可分出。但以和他正面对峙的沈警官的枪法与勇气,是万万没法达成的。曹译在暗处,必须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决头目,制造出沈警官的英勇假象。
不能有任何骚动,他屏住气息,瞄准青云总指挥,等待最佳时机开枪。曹泽周围的伙伴比他还紧张,这之间不容许稍有差地,否则后果将是一场大火并。空气凝结在随时会被拉拔的点上,连心跳都变得刺耳。
曹译戴上耳机,将随身听的音量扭转到最大,“快乐颂”的交响曲,正以轻快的节奏,传送鬼魅的气氛。一只虎头蜂突地飞出,盘旋在曹译的上方,最后竟大刺刺停在他手上。一旁的阿驹差点失声大叫,曹泽显得相当沉浸在音乐的洗礼中,不动声色,眉头皱也皱一下。
机会来了!他开枪稳稳射向青云总指挥的膝盖,在他应枪跪下的同时,包围的人员纷纷举枪,胜负己见。
阿驹吁了口气。“大哥,你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功夫,实在可怕!虎头蜂都停在你手上了,却不能让你的手移动分毫,我多怕它一个不爽叮下去,一切就毁了,害我吓得冷汗直冒。”
说完,阿驹不由自主地往曹译的手上瞧,不瞧还好,一瞧阿驹的嘴马上张成大大的O字型。“大……哥…你……的手……”
曹译瞥一眼手上的大红包并不管它。更恐怖的都遇过,这实在显得小CASE。当初结训时,一条蛇冷不防掉落在他手上,他一样射得分毫不差。而今一只小小的虎头蜂,他又怎么会放在眼底呢?
看阿驹反应过度的表情,他略微牵动嘴角,不置一词。
后面树丛中的叶鹏飞,笑着拍手走出来,极为满意地搭在曹译的肩。“干得好!真不亏你冷面神枪的封号。”
曹译不着痕迹地移开搭在他肩上的手,把枪丢给阿驹,头也不抬,只是淡淡抛下一句话,便消失在林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