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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陆官琪……遇到她时,他才十七岁。

  十七岁,应该是他活了三十三年的生命中发生最多事的一年,剧情高潮迭起,绝无冷场,比现在的八点档还要精采!

  他的家庭在父亲外遇争吵多年后,终于在那一年划下休止符,父母正式签字离婚,各自婚嫁。他是魏家唯一独子,外遇的那个「家」因为只生出女儿,所以父亲要他跟,可他不愿意,也不想打扰正重新过自己生活的母亲,反正再过一年,他就满十八岁,不需要监护人,在允诺父亲不会改姓后,就搬了出来,独自在外面租屋住。

  放学后,他在洗车厂打工——因为他极爱车子,生活费有他老爸供应,因此赚的钱全让他拿去舞厅鬼混,他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陆官琪。

  刚开始只觉得她很美,在舞池中跳舞,总会有一群男孩子围着她,他也曾跟她面对面跳过舞,可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也没交谈过。

  两人真正开始有了交集,是因为某一天晚上,他撞见她在舞厅外头正被一群混混骚扰,于是他发挥了「英雄救美」的本色,狠狠地与他们干了一架后,身上披伤带彩之馀,亦赢得了美女的芳心。

  陆官琪很美,长得有点像王祖贤,皮肤白皙,体态有些丰腴,是某国立大学的英文系学生,谈吐优雅、从容,很快地,他就疯狂迷上她。

  她要他好好用功念书,赶快跟她考上同一所学校,这样他才会有前途,两人也可以在校园中散步,共度晨昏。

  她的鼓励对当时的他是一剂强心针,让他重新在课业上振作起来,而她为了奖励他的进步,更与他上床,引领他认识、沈迷那疯狂曼妙的感官世界中。

  他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可他不在乎,谁没有过去?只要从现在起到未来,她只有他就可以了。

  那时的她,是他的神,只要是她说的,他都奉为真理,她要什么,他会立刻找来给她,哪怕那得要花上一大笔钱,可他不在乎,即使把他一个月拚命打工赚的钱都花光也无所谓,宁愿自己吃吐司配开水,也要让她吃牛排喝红酒。他无怨无悔供养他心目中的女神,因为他相信,此后只要有她,他的人生会不一样,会活得更有意义!

  这一切,全在他发现她竟背着他偷偷跑去堕胎,开始出现裂痕。

  他痛心的质问她为什么要拿掉孩子?虽然他年轻,可他愿意负起责任,并且有自信建立一个小家庭。

  可她只是泪眼汪汪的告诉他,因为她爱他,所以不愿意耽误他的前程,他还年轻,两人未来还很长……

  这套说词,他信了,并且心疼她的牺牲,对她更是百般爱怜、娇宠。

  可当三个月后,他又发现她偷偷跑去堕胎后,他所建构的美好蓝图已完全哐当破碎无遗,因为他很确定,那孩子绝对不会是他的,因为从她第一次堕胎后,他对此格外谨慎,就怕再有个万一。

  于是他开始跟踪她,而发现到的事实,令他痛彻心扉,他视她为唯一,但她却不是,看到她巧笑倩兮与好几个不同男人亲吻、搂抱的模样,他才知道自己是全世界头号大傻瓜,被玩弄了还不自知。

  两人摊牌了,她只是淡淡地说道:「你连大学都还没考上,而且我比你大,总不能指望将来依靠你。」

  他也没跟她吵,只是冲进她房里,将他送给她的,举凡名牌衣物和他花了三个月打工所买的宝石戒指,全找了出来,在她面前,放火烧得干干净净……

  那场火不只烧掉他对她的爱恋,也包括了对人的信任,以及十七岁保有的最后一丝天真。

  他坚决地、每天自我催眠般告诉自己要忘掉那段荒谬的过去,半年后,他成功了,不再想到就用头撞墙壁;然后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压根儿就忘记有这段过去,直到现在、此刻!当催眠被戳破,才发现很多事不是说忘就能忘。

  或许就如为明所说的,这场「初恋」影响到他日后对待女人的方式。

  从十七岁那年,他就不再相信「我爱你」这三个字,这三个字是包着糖衣的毒药,如果轻易信了,只怕会死到临头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害死!

  所以后来,他绝不和女人发展到有机会可以说出那三个字的程度。

  只是他作梦也没想到,直到三十三岁,他又再度有了想爱人,想跟一个女人发生永久关系的渴望。

  哈!十七岁时所受到的教训还不够吗?

  所以——算了!就此打住,停止妄想。

  虽然下意识清楚,陈宛秦和陆官琪是截然不同的女子,如果陈宛秦有任何一丝像陆官琪的地方,他会立刻搬离开那个地方。

  他不禁泛起苦笑,虽然两个女人大不同,但她们却勾起他同样的渴望那就是他一样冀望她们会为他的人生带来不同意义。

  就这样打住吧!再一次告诉自己,何况即使他想要她,她也未必有同样的想法,一股苦涩涌上心头,个中原因就只有自己清楚。

  所以……就这样了。

  那晚,他没有回去,直到第二天,过了很久、很久以后,他才发现他的芳邻失踪了!

  第7章

  手拎着两大袋从南部家中A回来的「补给包」,宛秦站在楼梯口,抬头往上望,好奇怪!平常惯走的楼梯怎么好像突然变长了,一想到还要往上走三层,她忍不住呻吟。

  这个呻吟有两个涵义;一是,她的腿部肌肉自三天前那疯狂的一夜后,仍残留酸疼,使她一走路就极为不舒服,更遑论爬楼梯了。

  二是,近屋情却……自从与那人胡天胡地一整夜后,她已经不知该拿什么面目去面对他了?

  要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学宫雪花一般失忆、照旧过日子?还是要认真看待此事,然后引来他不以为然的讪笑?

  可无论使用上述任何一种方法,她都无法再如从前一般释怀、毫不在意……

  那天中午,当她从他的身边醒过来时,就知道自己完了,像失了魂般地凝视着他熟睡的容颜,她发现可以这样一直看着他也不会厌倦,她甚至已经在想要不要弄早餐给他吃了……

  一意识到自己居然开始建构某个蓝图时,她吓坏了。

  因为这不是对「性伴侣」的做法,这是对「情人」!

  情人!可他们不是,她也不敢奢望是……强忍全身酸疼不适,轻手轻脚地从他身边爬起,把散乱在地上的衣服穿起,像小偷般的走出他的房子;在关上门之前,她望着他,心中的不舍与酸疼让她模糊了视线,她不知道该不该后悔有这一夜?因为她发泄的不是只有怒气,还有更多超乎想象、压抑许久的情感。

  回到自己的屋子,清洗时看着身上点点块块残留的痕迹……这些瘀青终会消失,可是记忆呢?感情呢?

  不愿多想,虽然白天没排班,依她身体疲累的状况,可以好好睡上一整天,但脑部频繁的活动,令她即使想睡也睡不着,而且……晚上还有跟林伟贤的晚餐之约,喔!天呀!一思及此,她的头更胀得像要爆开似的,她摸到电话,请帮她看白天店的小妹替她连络林伟贤,取消约会……

  竖耳倾听着,隔壁依然无动静,显然他还没起床,该不该叫他起床上班呢?他的闹钟昨夜忘了设定,所以今晨未发挥作用。

  可她不想叫醒他,反正已经迟到定了!所以干脆就让他被上司狠狠刮一顿,她负气地想道,何况她真不想面对清醒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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