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偏偏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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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哈哈!他来了!

  「做什幺?」顾璀璨板着俏脸,冷声问。

  「不准走!」柏征优紧紧握住她的手,闷声说道。

  「你管我?你根本就不管我的意愿,一意孤行,这样我们在一起有什幺意思?」顾璀璨细数他的罪状。

  「我、我看不过去别的男人猛缠着你,所以我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这样有错吗?」柏征优怒气冲冲地吼。

  「没错!但你错的是--也必须征得我的同意!」顾璀璨空着的一手拍打他握着她的手,斥道:「放手!」

  他们在一起是一回事,可是,是否要公开又是另一回事。今天,无论如何,她都得和他该清楚!

  柏征优却更加用力地握住她的手。他绝不会让她离开!

  「不放!」

  「放手!」

  「不放!」

  「我叫你放、手!」顾璀璨深吸了口气,淡淡地说。

  「我偏偏不放!」

  顾璀璨倏地抬头,看见他眼里孩子气般的坚定,和一层薄薄的水光。

  她半点同情也没有,居然笑了,还笑得很开怀。这男人啊,真是爱她爱惨了,是吧?不过,他也不吃亏,因为她也爱死他了!

  顾璀璨眨眨眼,皮皮地道:「你要知道,柏征优,这是你这辈子唯一可以放开我的机会哦!你不后悔?」

  柏征优的眼里燃烧起熊熊火焰,吞噬她绝艳的容颜。

  这女人威胁他?好,没关系,他当这是个甜蜜的威胁。

  「我不后悔!这一辈子,我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柏征优万分笃定地说完,见她漾开了笑脸,他乘胜追击地问:「公开吧?」

  「不行。」顾璀璨遗憾地摇头,乖乖任他拉着走出机场。

  事实上,经过这一闹,对于公不公开这回事,她已经不那么坚持了。他想公开,源于他的不安,那么身为他另一半的她,是应该退后一步,顺了他的意思,给他安全感。见他吃醋的模样是很好玩没错,可她也会舍不得见到他皱着眉的样子哩!

  「公开啦?」柏征优摇摇她的手,可怜兮兮地哀求。多难想象那个傲慢又倔强的柏征优,竟然会有这么软性的一面--可这一面,也只肯在她面前展现。

  「不好。」顾璀璨仍是巧笑倩兮。

  「公开嘛!」

  「不妥。」

  两人坐进柏征优的银灰色奥迪房车里,他犹不死心地想再说服她。「公……」

  他的话尾,被她凑上的红唇所覆盖,因而自动消音了。

  顾摧璨在他反被动为主动的亲吻里,迷迷糊糊地暗自下了决定:明天回公司,她就给他个惊喜,抢先他一步公开他们之间的事吧!

  --全书完

  编注:

  .欲得知柏真希的爱情故事,请看橘子说系列第053号《偏偏动了心》

  .欲得知柏真臻的爱情故事,请看橘子说系列第069号《偏偏吃定你》

  跋

  新年快乐!

  嗨嗨,过完年,阿洛就跟大家见面喽!很符合阿洛在上本书后记里所许下的新年新希望:要写多一点故事吧?

  首先,在这新年过完的第一本书的后记里,阿洛要严厉地谴责位于屏东市区某家临时关门大吉的小说漫画出租店。

  阿洛印象中那个梁着一头红棕发、戴着黑框眼镜、身高不高的那位「头家」……你你你你你,对,就是你,不要怀疑。呜呜,现在经济已经很不景气了,你怎么可以关门关得这幺迅速又俐落勒?连一声也不通知,分明存心吞掉阿洛的三百块嘛!虽然三百块不是个大数目,可是,阿洛还是无法原谅你。呜呜,拖三百块的「抠抠」给我赔来--

  再来,二0O二年的第二天,阿洛那张全新的九十一年度健保卡就开张了,不开张则已,一开张就盖满半张,朋友A戏谑地说:「阿洛,盖满六张送一张。」真是……够了!总之,这似乎是个不好的预兆啊!

  话就跨年的那两天(三十一号和一号)阿洛和全家人一起到台东知本泡汤去。

  阿洛并没有下水,总觉得穿泳装乱别扭一把的,再加上知本的夜晚真是超冷,虽说泡了热场就会暖和,不过害羞(?)的阿洛还是没有勇气,所以独自一人在饭店里看跨年节目和NHK红白大战,而洛妈、洛大哥、洛大嫂及我家两个小恶魔--蔷和冠廷便泡汤去啦!

  我家今年不满四岁的冠廷小少爷真的很会耍宝。泡完汤后,他少爷不顾洛妈和洛大哥的制止,光明正大地乱穿某位「不知名倒霉人士」的拖鞋( 饭店提供的那种简便型拖鞋) 回到房间来,小小的脚丫硬塞在大大的拖鞋里,走路一个不小心拐到脚,拖鞋居然跑到他的小腿上,牢牢地挂着,那模样就有多滑稽就有多滑格。正当大家忙着取笑冠廷时,阿洛却突然发现--「耶?他的美国国旗拖鞋勒?」自己的拖鞋不穿,穿别人的回来干么?耍宝啊!

  只见洛家一家人你看我、我看你,后来全傻了眼。最后,由倒霉的洛大哥自愿下楼帮他的宝贝儿子展开「寻鞋之旅」喽!结果到底有没有找回来呢?有啦!

  在此,阿洛对那住跨年当晚在知本泡完汤后,找不到拖鞋,只得赤着脚回房间的仁兄、大姊道歉。

  第二天回程时,是走南横公路回家的。前一晚的气象报告说隔天会有寒流,真是让阿洛黑了半边脸。以下就是阿洛的健保卡开张的原由,且听我道来--

  车往南横开,一路爬坡,越高越冷。在阿洛被山路转到头昏眼花时,终于到了南横的最高处,标高两千七百多公尺的「垭(应该是这个字吧?)口」。据说前一晚当地的气温是零下六度,而当时阿洛是在下午三、四点左右到的,居然还是冷到爆了!而那里根本也没什么好玩,只是风景颇漂亮就是,还有,那边的摊贩卖的麻油鸡和烤香肠爆好吃。见鬼的是,在遥远的市横标高最高点,那名摊贩居然是阿洛以前的邻居(以下通称摊贩兄)耶!你们就见不见鬼?

  最好笑的是,洛妈前去和摊贩兄相认时,不晓得摊贩兄隔壁那个女摊贩是摊贩兄的老婆,居然还一脸惊喜,大剌剌地指着摊贩兄说:「厚!原来是你喔?你就是以前带个女生,在我们家对面租房子住的那个XX嘛?」洛大哥和大嫂在旁边为天才洛妈狠狠握了一把冷汗, 洛大哥紧张兮兮地顶顶洛妈的肚子,低声说道:「妈,人家老婆在隔壁,你还抖出人家带女人一起同居的事?」

  上车后,阿洛还不晓得洛妈刚刚干下的好事,兀自打趣道:「妈,幸好你没说:『厚,你就是以前带个女生在我们家对面租房子的那个XX嘛!』,被他老婆听见你就完蛋了!」

  只见洛妈狠狠一愣,洛大哥跟大嫂已经笑翻了,这时阿洛便知道大事不妙了,完全命中,阿洛无奈之下只得叹气道:「唉!妈,我不愧是你女儿啊,你会就出什么话、做出什幺事,我都了若指掌,还下你会害人家夫妻打架了……XX摊贩兄,我为你默哀十秒,阿们。」

  又扯远了,回到原来的话题吧!

  当晚回到屏东,阿洛还没感到任何不适,直到累瘫在床上,才觉得头隐隐作痛。可是实在好累,没一会儿就躺平了。隔天一早起床,所有感冒的症状全跑来找阿洛报到。没错!全洛家人,除了本来就挂病号的洛嫂和小冠廷外,只有没用的阿洛一个人中标。呜呜,我真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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