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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低头不见得是输家,若我当初不先向你低头,坦承爱意的话,我们又哪会有今天?所以,我是大赢家。”群昱掩不住脸上的骄傲笑容,把儿子抬得高高。
“而这个更是超级大赢家!”
念恕是升华一切恩怨的小天使,更是所有人心中的珍宝,简直把他宠上天。
琦芳忍不住笑出来。
“对了!昨天我看到孙瑶红的母亲对你微笑打招呼,你是怎么做到的?”三年前,瑶红对群昱和琦芳交往这件事完全不谅解,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弄得瑶红母亲张琪琪更愤怒,不让琦芳好过,公然与其作对,是琦芳在正理村唯一遇到的“困扰”。
所以当昨天,居然看见张琪琪主动对琦芳点头示意,实在太叫他意外,不禁好奇老婆是怎么做到的。
“简单啊!就是跟她低头呀!”
“真的?”
“对呀!两年前我告诉她,我会把她最小的儿子教到进省中,做为父亲赎罪的代价,她同意了,前阵子考完放榜,果然是第一志愿。所以就没事喽!”适度的交易,倘若可以得到永远的和平,绝对是值得的。
“你怎么做到的?瑶红她弟是出了名的顽劣小太保,跷课打架一流,你居然有办法制得了他?”群昱不敢置信地说道。
“他刚好分到我班上,没法子喽!其实他本性不坏,而且聪明绝顶,只是不可以用一般方法教他,而他又愿意尝试我的方法,有了意愿,剩下的不就好推动了?”
教书真的是乐趣多,挑战性又高,她爱极了。
“你好棒喔!”他毫不吝惜的送给老婆一记大吻,看得念恕格格笑不停。
她闭上眼睛,感受丈夫如一的爱恋,一抹记忆突然跃进脑中。偏头看他。“我有件事故在心中很久了,一直忘了问你。”
“什么事?”他一边逗弄儿子,一边问道。
“升国三那年的夏天,你是不是有在这里偷亲我?”
她插起腰问道。
令人惊异地,他居然像青少年般的脸红了,难以想像他已是一个孩子的爸了,他把脸埋进儿子香喷喷的脖子中。“你……那时没睡着呀?”
“喔!原来是真的,喂!你很卑鄙耶,趁人之危。”
“没办法,谁叫我那时年少气盛,每天都作着和你在一起的春梦。再加上你睡着时的样子,好可爱、好甜,又不会那样凶巴巴瞪着我,在理智抬头之前,就已经吻下去,所以……”他对她露出充满稚气的微笑。
“反正我有为那一吻负责呀,瞧!咱们不是结婚了!”
“大色狼!”她娇嗔道。
“我色的地方可多,国中时,我都有注意你有没有在发育……”
“郑群昱——”
夹着娇憨笑骂,浑厚充满深情的大笑,还有稚嫩悦耳的格笑,为这个小山丘奏出甜美的乐章,让初秋的晚风,吹送至正理村的每一个角落。
让所有人知道,有爱就有——天堂!
-全书完-
后记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老实说,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我国小及国中的时候,因为觉得好像受到很多的欺负(笑),尤其跟我国小班上男同学,简直是水火不容,他们因为人数多,我们女生就沦为弱势族群,老被欺凌,发生男生与女生的战争时,输的永远是我们女生的这一方,叫人好不甘愿,而这种记忆和感受是一生都不可能忘的。至于国中嘛,因为班上同学分了好几个团体,而有些人更利用这些团体在伤害、排挤同学,教人看不惯,但又无能改变,也因此不怎么爱参加这两段时期的同学会,只跟几个要好的同学保持联络,确定彼此安好就可以了。
唔!谈到同学会就会想到一件很好笑的事,在国二时候吧!我们国小男同学要办同学会,我——当然不参加(很意气用事的),结果他们推出一票代表来说服我(别问我为什么,我从来都没弄懂他们在想什么?)而我当然还是摇头说(因为跟一群看不对眼的男生用餐,绝对没什么好胃口,更何况那时正值青春期,别扭得要命),结果一看到我仍拒绝,顿时翻脸,他们也不知道是不是刚扫完厕所,手上都还拿看清厕刷子,顿时个个拿着那个刷子指着我,质问我到底要不要去,不去的话,会……他们打算怎么样我是不清楚,因为还来不及讲完威胁的话,就被正在巡逻校园的训育组组长喝斥住——“你们在干什么呀?居然拿着洗厕所的刷子对女生,像话吗?”
结果那一票男生全都被拎往训导处,每个人手上高举着那些洗厕用具,半蹲在训导处门口,所有经过的人看到这一幕全都笑得乱七八糟,而我则是毫无同情心的,露着极快乐的笑容走过他们,回到自己的教室。
我是不是很坏呀?好像有一点,不过,他们若是没威胁我,不就没事了吗?当然,从此以后,他们那一票人没敢再叫我参加同学会;其实小时候做过许多怪怪的蠢事,现在想来就觉得很可笑,但又觉得,那就是“童年”——一段再也无法回头的时光。
不过大家千万别误会,以为琦芳的遭遇就是我的童年纪事,不是的!我没有那么惨,不过有一点是相像的,那就是当有人恶意欺负时,我绝不会乖乖承受,一定会反击的,所以我们班那群男生都叫我“母老虎”。后来在知道自己的星座时,觉得他们应该叫我“母狮子”。
人通常都是欺善怕恶的,所以有时候真的要当个“恶女”,不欺人但也绝对不要被欺负,这可是基本的生存法则喔!
说到这,可能又有读者要抗议了,这个孟华怎么老爱说教,没办法嘛!谁叫我是狮子座的,而女狮子向来最喜欢把觉得最好的东西、事务与人分享,不过我绝对不会强求你们一定要接受,所以敬请见谅喽!
◆写作小札(一)——叛爱佳偶篇
在写作时,我有个习惯,那就是一边听音乐,一边敲键盘,因为好的音乐会刺激出好的情感和词汇。
像这次写《叛爱佳偶》时,几乎一直在听莎拉•布莱曼的音乐,从她的“歌剧魅影”、“猫”、“Asicame Of Age”、“遗忘的歌声”、“永志不渝”……等,尤其是“永志不渝”我后半段的感觉全是听这首歌而来(尤其在写男女主角互相想念对方的那一幕,所以才会写那段歌词)。
所以当你们在看这本书时,我有个小小的请求,那就是请你们也能一边听这首歌一边看,倘若觉得身边没有这首音乐,然后又很懒得去音乐行花钱买音乐带的话,那就请你们花钱买邮票,写信告诉我,我很乐意寄拷贝带给你们听的。
我不晓得有没有其他作者会做这种怪怪的事情,不过我觉得能把创作时受到的冲击和一些用文字无法表达的感动,能更实际回馈给读者,同样感受到当时的感觉,我想……那应该是件很棒的事情。
对于这次的书名《叛爱佳偶》,不晓得各位读者的感觉如何?老实说,我是一个超级不会想书名的人,最敬爱的编辑姊老觉得我取的书名都太文诌诌,像这本原始定名为“面具下的爱”(唔!这个书名一上架,大概没人肯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