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孟春情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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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叶初晴轻吟了声,在那春风拂掠的骄宠下,本能地轻启唇关迎接他的柔情。得到她无言的邀请,他尝试探入,轻触香软舌尖,莫名的甜蜜酥麻震颤了他的心扉,逐渐深入缱绻——

  直到他略微退开,她娇喘着,醉颜嫣然。

  「有差别吗?」她吻他或他吻她,不是一样?她可不认为他会是为了男性尊严之类的小事,事实上,他要真在乎这个,就不会三天两头任她指着鼻子骂到狗血淋头了。

  「我怕你会痛。」从他们第一次亲吻时,他就这么想了。这么软的唇,他好怕一不小心,就弄伤了她。

  叶初晴讶然无言。

  哪个混蛋说男人是感官动物的?骗人!她的男人在吻着她时,会时时刻刻惦着不能放肆,不能伤到她分毫……

  细细回想,两人交往期间,他真的从未在她身上留下过任何的激情痕迹,反而是她自己太粗鲁,有时心头怨对,会故意咬伤他的唇……

  讨厌啦!他干么要这么好?好到她心都痛了。

  「木头——」她感动低喃,撒娇地勾住他颈项。

  很好。喊「木头」了,这下六畜兴旺,国泰民安了。

  言孟春放下心来,指尖轻触她白里透红的娇颜。

  现在才发现,初晴真的好漂亮,漂亮到——他觉得配不上她。他真的可以拥有她吗?

  直到这一刻,他都还是不懂,她到底看上他哪一点?

  他,不够出色啊!至少与三个弟弟相较之下,他平凡多了,初晴还老骂他不解风情,那她为什么会想当他的女朋友?

  他恍惚的眸底有一抹不确定。叶初晴叹了口气,她真的一点都不了解他,很多时候总是不清楚他在想些什么。

  她也知道这段感情维系得有多勉强,两人的差异太大。他沈静,她好动;他耿直得近乎木讷,她却晴时多云,情绪多变……但是不管如何,她在乎这段感情,她就会坚持到底。

  「你要记住哦,木头——」足以兼差O二O四的娇嗓软调,只要是男人,很难不心儿酥麻,偏偏,就有个例外。

  「嗯?」他淡应,没太多表情。

  「我是很在乎、很在乎你的。」声音放得更软,不电到他誓不为人。

  「呃——」没料到她会这么说,言孟春红了耳根。

  「你听到没有啦?」她持续逗他。脸皮真薄耶!回去要说给洛洛笑一笑。

  他瞥开视线,微窘的眼东瞟西瞄,就是不敢看她,好半晌才轻轻点头。

  「嗯!」着慌的心,落了实。

  「所以,我不会轻易把分手二字当玩笑来开,一旦我真的说出了口,那表示我是认真的,懂了吗?」纤指轻点着他的鼻尖,似在教育三岁孩童。

  言孟春慎重点头,像个好学生,一字一句,郑重地默记下来。

  这表情逗笑了她,拉下了他,在他耳畔笑嗔:「我不会分手的,我喜欢你啦,木头!」

  她说她喜欢他,她是因为喜欢他,才做他的女朋友的……

  微微发热的眼瞳,流露几许动容情意,只可惜颊畔与他亲昵贴近的她,并没瞧见。

  无课一身轻的暑假期间,最快乐的不是洛洛,不是言孟春,反而是叶初晴。

  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正好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缠死言孟春,就不信凭她叶大美人的魅力,无法拐他爱她爱到死去活来。

  这大概就是当老师最大的好处了,寒暑假不必上班,薪水却可以照领,然后日子靡烂,醉生梦死当米虫。

  当叶初晴如此告诉他,并且半打趣地问:「这就是你当初想当老师的原因厚?」

  谁知,他竟一本正经地回她:「我从没想过这个。」

  然后,很正气凛然的将他伟大的抱负理念重申一次。

  娘呀,这人完全没幽默感耶!

  「是是是!我知道你是有理想、有抱负、有热血的青年,行了吧?」

  她发现,在他面前绝对开不得玩笑,因为他会当真。

  不管她说什么,他都有办法当成军国大事,谨慎处理之,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说笑」!.

  之前多不胜数的血淋淋实例就可证明了,如今那数张「调经补血」的药膳都还—放在她房内呢!

  噢,不行,再这样下去,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啊?

  想了数天,她下定了决心,要培养他的幽默感!

  「木头,你过来一下。」

  「噢。」那厢,正与兄弟们吃着水果看电视的言孟春,听闻隔壁老佛爷的懿旨召唤,当真马上乖乖地起身遵旨。

  「矣,大哥,你有点志气好不好?有事她不会自己过来啊?你是她男朋友,不是她儿子耶,还任她呼之即来,招之即去咧!」言仲夏看不过去,说了两句。

  言孟春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没事啊!」

  「意思是,她贵人多忙事,你闲人吃饱没事,成天等着她召宠便够?」言立冬冷冷讽道。

  「止冬,不可以这么说。」言孟春也无不悦,只是淡淡地纠正。

  言立冬正要开口,隔壁又传来一声:「大木头!你在生孩子啊,慢吞吞的。」

  「缺男人到Friday去找,我大哥不卖!」他阻止言孟春欲移动的步伐,扬声吼了回去,又毒又绝。

  「我就偏看上你大哥,冬暖夏凉,牛郎都比不上,怎样?」叶初晴不甘示弱。

  听这两个人一来一往,言孟春几乎失笑。「立冬,你别闹了,快放开我。」

  大哥的话,他无法不听,只能默不做声地松开手,任他离去。

  另一头——叶初晴的书房内,言孟春翻看她打印出的文章,她正开着电脑,没在写稿,也不知在忙什么。

  他后来才清楚,看似游手好闲的她,原来和季秋是同行,只不过季秋写小说,

  而初晴则是应邀替某知名杂志写专栏。

  「矣,木头,我讲个笑话给你听,这是读者寄给我的。」她思考过后,决定每天讲几则笑话给他听,久而久之,就不信培养不出他的幽默感。

  「好。」

  叶初晴点开其中一封电子邮件,开始念出上面的内容。「据说有一个少年刚成年,他母亲买了一辆野狼的摩托车给他,顺便带他去拜关公,祈求行车平安。结果那位少年第一天就被撞死了,他的父母很伤心的又去抽签问关公,为何第一天就出事了呢?关公竟显灵给了他们一幅对联。上联是「令郎野狼跑百二」,下联是「余骑赤免走八十」。横批——救、不、到!!」

  说完,她期待着他的反应。

  「噢。」他点了下头,又继续看她写的文章。

  就这样?!叶初晴瞪大眼。「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念这个给你听吗?」

  言孟春点头。「我知道,缅车危险。我不会的,你放心。」

  叶初晴捧着胸日,呕血不止。

  没关系,振作、振作!再接再励,她就不信邪!

  叶初晴决定下猛药,竭尽所能,发挥出最柔媚的嗓音,吐息如兰地道:「每个人都有第一次,可是我没想到会这么痛,我躺在床上等着他,他温柔的叫我放轻松,然后我看着他进入我,接着我看到我的血,真的好痛……」

  言孟春很认真的听完。「捐血吗?」

  「耶?」她目瞪口呆。他思想果然是表里如一的纯洁,没让她给骗去耶!

  「洛洛说你每个月的月初是捐血期,脾气暴躁到可以杀人,要我有多远闪多远。可是捐血不是规定三个月才能捐一次吗?」他偏头思考,满心不解。

  她被问得无言以对。

  死洛洛,连这种事都广为流传,唯恐天下人不晓得月初是她的生理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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