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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叔叔才不是这样想的。”他喃喃咕哝,妈妈什么都好,就是爱当鸵鸟这点,实在很差劲。

  “你说什么?”童采宁眯起眼。

  “没没什么。”童朝旭掩饰地摇着小手,跳开一步,转头见着了熟悉的身影,连忙喊道:“邵叔叔,我们在这里!”

  男子闻声瞥去,脚跟一转,朝他们走来。

  “母子感情很好哦,聊到忘了我的存在,我已经晃了一圈,准备寻找失踪人口了呢!”

  童采宁站起身,拢了拢长发,端庄地回应。“总经理说笑了。”

  邵伟凡不明显地蹙了下眉。“我不是说过,上班时间以外,直接喊我的名字就好了吗?”

  “嘻,妈妈害羞。”小鬼头敲着边鼓,扯着他那“害羞妈妈”的衣角猛暗示。

  “是吗?”邵伟凡显然不信。

  他那聪慧不凡、优雅沉着的企划经理也会害羞?!说给他任何一个客户听,都没人会信的。

  “是啊,我、害、羞!”童采宁咬着牙,瞪向她那多事的儿子,无声地以眼神警告着他:再敢捣乱,你就死定了!

  童朝旭吐吐舌,安分地缩回母亲身后,不敢再乱来。

  邵伟凡自认参不透这对母子在打什么哑谜,遂耸耸肩,一笑置之。“走吧!我先带你们到住处去看看。”

  他从没见过这么融洽的母子,感情简直好得不可思议,好到让一票追求者吃味的地步。

  一开始,他也曾有过异想天开的念头,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后来,渐渐的,他才领悟到,儿子对她的重要性是无人能及的。

  有的时候,他免不了会想,她对小旭重视若此,忍着单亲妈妈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坚持要生下小旭,抚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对昔日恋人余情未了,残存的依恋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会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却步,有个七岁大的儿子反倒不是问题了。

  多次测探,就是无法由那应对得宜、不温不火的态度中挖出什么结论,她一向都那么沉稳端庄,笑容温温浅浅,无波无澜,对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他难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说收就收得回。于是,他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再去想和谁一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体贴、更包容的温柔守候,期许能打动佳人芳心。

  试着接纳小旭后,他发现,这其实不难办到,小旭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疼爱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对。

  要到什么时候,她才能打开心房,正视他的存在?

  遥遥无期的等待,让他失去了自信,愈来愈多的不肯定,使他开始自我质疑了起来,会不会到最后,她心系的,仍是那名她始终绝口不提的初恋情人?

  她的心,太难捉摸……

  ???

  不曾出过远门,本以为,小旭得花好些时候才能调整两地时差,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生龙活虎的到处晃,害她这个当妈的,只能感伤地发现,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轻人”精力充沛。

  “妈妈,你不是说要去Shopping吗?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脸,我去做早餐,不能赖床哦!”

  一连串话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门扉的另一端,童采宁只能揉着惺忪睡眼,认命地谨遵儿子“教诲”,起床梳洗去了。

  搞不清楚状况的人,说不定还会分不清谁是妈妈、谁是儿子呢!

  她这小宝贝呀,从小就很独立,总说他要快快长大,然后就可以照顾妈妈。

  整理好仪容出来后,他已经做好简单的早餐在等她了,虽然火腿有点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么美观,但吃进嘴里又看不到;小黄瓜切得厚度不一,不过技术不是问题,进厨房的小君子还是值得嘉许的。

  吃完儿子的爱心早餐,母子俩相偕逛街去了。

  从坐上计程车开始,童朝旭就趴在车窗边,看着窗外往后飞掠的景物,好奇地问道:“妈妈,这就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吗?”

  “是啊!”童采事顺手将儿子搂在胸前,凝望着久违了的台北街头。

  以为自己够坚强,可以镇定地面对昔日旧物,但是自从踏上这片太过熟悉的土地之后,心绪就一直处于迷惘状态,太浓的酸楚冲击心扉,她才惊觉,这七年来,她从来没有一刻放下过这里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乡圆,水是故乡甜啊,这里,有着她太深、太浓的依恋——

  吸了口气,将潮水般涌来的过往回忆再度压回心灵深处,眨去眼底薄雾,低头问:“我们有好长的时间,都要住这里喽,喜不喜欢呢?”

  童朝旭皱了皱鼻。“妈妈喜欢就好。”

  他并没有什么的感觉,但是他知道,妈妈一直都想回来,却没勇气。

  后来,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湾市场,需要一个人负责,而且要留在台湾好久。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这让妈妈有了回来的借口,然后就自告奋勇,担下来了。

  妈妈说,既可升官为总经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为什么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这样。因为爸爸在这里,这才是事实。

  如果不是怕妈妈难过,他真的好想问:妈妈明明还很喜欢爸爸,为什么要和他分开呢?

  结果,她只能自己偷偷伤心,而他也不知道父亲到底长什么样子。

  ???

  西门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议,母子俩一不小心,竟被万头钻动的人群给冲散了!

  当童采宁发觉时,简直急得快疯掉,马上循着原路往回找。

  这儿可不比英国,若在他打小生长的英国,聪明的儿子还有能力应对,她倒比较不担心,可现在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现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时的童朝旭,在发现自己成了“失踪儿童”后,倒是不若母亲的慌乱,反而还有兴致沿路走马看花一番,惬意得不得了。

  显然的,童采宁是太小看她儿子了!

  只能说,这种事发生太多次,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他身上有钱,家里的地址也记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车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脑袋就会成浆糊的妈妈,铁定不会想到这一点,唉,妈妈是朽木,怎么教都教不会——

  晃呀晃的,行经一间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脚步,想了想,一路逛了进去。

  这里头摆了好多好多的布娃娃哦!各式各样都有,他忽然想起妈妈的生日快到了!

  别看他妈妈一副很成熟女强人的模样,其实她有个很好笑的小习惯,就是长这么大了,睡觉还要抱布娃娃,不然就会睡不着;因为觉得太丢脸,所以除了他,根本没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这件事,不晓得是会笑到昏倒,还是惊讶到昏倒?然后再来后悔做尽浪漫的行为,却远不如送一个布娃娃来得贴心。

  妈妈房里,有好几个布娃娃,一直都像宝贝一样珍惜着,每晚搂着睡觉,她说是爸爸送的,这次回台湾,她行李没带多少,但就是坚持将布娃娃带在身边。

  有时候他觉得妈妈好奇怪,嘴里说要忘记爸爸,却一直做着死搂住过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难理解。

  想着想着,他让木架上一只趴趴熊给吸引住了。

  伸出手,却发现高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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