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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写于书前 by 楼雨晴

  当各位正式阅读这本书前,晴姑娘得把话说在前头,这本书依然不是言立冬的故事,如果你们有非言立冬不看的坚持,那么看到这里,你可以合上书了,可别大呼受骗上当,指控晴姑娘欺骗你们的感情哟!

  关于这一点,请原谅晴某人小小的任性,我也知道你们很期待言立冬,一再晃点,实非晴姑娘本意,很多事不是我能控制的嘛,当某些想法冒出头,那种感觉涨了胸臆,强烈得让人无法抗拒,不把它写出来,实在无法安心去酝酿其它的故事。

  所以,有了《分手日记》,之后又不顾一切的写了《爱情的海洋》。

  我会被骂到臭头,我知道。

  出门要慎防飞镖指教,我知道。

  别说保住小命了,可能还会被鞭尸,我知道。

  但是,知道归知道,正如《季秋情漫舞》中的某段内容:他写稿一向不按牌理出牌,端看哪个故事与他产生的共鸣频率最强烈,所以往往一个系列人物未完成,又挖了另一个坑让自己跳下去,演变到如今稿债累累的地步。

  他是个很任性的文字工作者,他承认。

  而此刻,他最想写的,依然不是那些陈年老债中的任何一本,他已经开始相信,交出这本稿子后,编辑大人一定会因为他的任性,以及那几本欠到地老天荒的稿子而掐死他的。

  然而,那又怎样?

  写作凭的是抓住那一瞬间的情感律动,感觉不对,他宁可不写。也不怕人唾弃,在这方面,我确实将自己的写作态度投射于言季秋身上,这也是我在写《爱情的海洋》时的心情。

  一直到现在,我始终认为,写出一本能让读者产生共鸣,一同笑泪感动的书,比迎合读者的要求,写某些备受期待的角色还重要。

  一本书,能不能深得你心才是重点,何必拘泥于男主角是不是言立冬呢?是不?

  除非你们觉得《分手日记》或《爱情的海洋》让你失望了,犹不及对《立冬情正融》的期待,那么,你们可以来信向我抗议,晴姑娘会找面干净的墙好好忏悔。

  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就不写言立冬了,既然都给了承诺,晴姑娘一定负责到底,只是还得请各位再等等,可以吗?

  经过《季秋情漫舞》的牛刀小试,以及《分手日记》的司马昭之心后,晴姑娘正式揭竿起义……呃?呃?呃?说得好有革命味道耶!

  事实上也是如此啦,觉得自己很有革命烈士的精神,乐观一点是推翻满清,反之,大不了就是追随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罢了,晴姑娘看得很开了啦,哈哈!(自我解嘲中……)

  下笔前,晴姑娘也做好了心理准备,敢写这些在言情市场中最冷门的体裁,无疑是找死,虽然觉得很对不起饱受惊吓的雅惠编编,但我现在只想写自己想写的,大胆去做我以前没做过的尝试,就算结果只是孤芳自赏也无所谓了。(PS.雅惠,你心脏够强韧吧?撑不住要说哦!)

  我曾说过,第一人称是我最想尝试的写法,也将它视作自己在写作技巧上的一大挑战,只是真正下笔去写,才发现以第一人称去发展故事,困难度果然不小,有许多的写作死角无法触及,我不知道藉由佟海宁的角度看去,我将故事中每个角色描写出几分,一路捏着冷汗,战战兢兢地写着。

  总之,我是不知死活的试了,成果也许不尽完美,却是尽了我最大的努力,有任何缺失,晴姑娘恭候指教。

  好了,我说完了,要骂到臭头还是要飞镖指教,甚至想鞭尸的,都来吧,不用客气,晴姑娘任君处置。

  第一幕 倾醉

  我一直以为,不去渴求,就不会受伤;没有脆弱的情感,别人也就无从伤害。

  但是,为什么当他深亮的眸光停留在我身上时,我会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看不到他又会莫名的怅然,脑子里塞满了他……

  我喜欢上他了吗?

  第一幕 卷首

  「佟海宁——」

  一声拔尖的叫嚷清楚传来,我挖了挖耳朵,打个小呵欠,换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玩着头发,研究发质。

  「佟海宁,妳死到哪里去了,给我滚出来,听到没有!」

  唉唉唉!此姝气质有待改造,我开始懊悔百密一疏,居然忘了带个耳塞进来。

  没有人天生就是泼妇,她当然也不例外,在面对帅哥时,她可大家闺秀,娇滴滴的咧!

  更清楚的说,她也只有在喊我的名字时,才会表现得像个疯婆子。

  事实上,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和那个由古井中爬出来的贞子,等级已经没差多少了。

  是啦,那个让她喊起来就会咬碎牙龈的,正是本人芳名。

  而那个贞子……咳、咳!更正!那个「大家闺秀」,就是这个家的小主人~~程予洁。

  那,问题又来了,为什么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却缺乏中国人手足情深的美德,连姓氏都不同呢?

  关于这一点,相信各位已经自动在心中仿真了千百种寄人篱下的小孤女故事情节……

  没错,我就是那个小孤女。

  故事之所以陈腔滥调,就是因为它发生的机率太高了,而我的故事更是。

  父母的结合,完全是王子与公主式的版本,也因为爱得不食人间烟火过了头,直接拿爱情当饭吃,在父亲骤逝之后,经济状况立刻陷入捉襟见肘的境地,是不必感到太意外的。

  再然后,当年对母亲死追活追都追不到的程叔叔,心生怜惜地跳出来照料孤儿寡母,这个就更不意外了。

  不巧的是,程叔叔正好是有家室的人,一个不小心,时时惹得人家正牌夫人捧醋狂喷。

  在母亲也追随父亲黄泉相见欢后,我会得到什么样的待遇,不需要再多做说明了吧?

  那时,我五岁,正式成了程家的一员~~或者,说「不速之客」会贴切些。

  够老套吧?

  不过,我并没有意愿当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人欺负到死的苦情女主角。

  小说连续剧里那些逆来顺受的悲情女,我一直都怀疑她们不是脑袋有问题,就是有被虐狂,任何人只要不是白痴,都会懂得自我保护的,而我当然也有一套自己的生存法则,这就是任程予洁叫到屋顶翻掉,我却还能窝在这里玩头发、数分叉的原因了。

  房门轻轻的被推开,但是我并不紧张,因为进来的人连步伐也是轻浅沉稳得教人安心。

  我知道是谁。

  他一进来,就直接拉开我身前的掩蔽物——一张椅子,弯下腰看着书桌底下的我。

  「又在躲予洁了?」

  也只有他——程予默,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找到我。

  原因无他,这是他的房间嘛!

  任程予洁想破了头,都想不到我会躲在她哥哥的地盘,当然,我也有绝对的自信,程予默不会当「抓耙仔」,才敢有恃无恐地窝在这里抓蚊子玩。

  程予默有心掩护我吗?我想也不是,他只是懒得打小报告,懒得惹纷争罢了。

  坦白说,我极度的质疑这两个人真的是兄妹吗?

  程予洁任性骄纵,争强好胜,需要无尽的注目与喝采来满足她的虚荣心;而程予默安谧沉静,风华内敛,话也不多,一派与世无争的性情。

  他总是把自己放在最安定的位置,淡看世间纷扰。

  犀锐的观察力,是我处在这种环境的生存本能,我能洞悉程叔叔为了不负妈妈交托,努力想对我好的心态;也能洞悉婶婶饮了一辈子的醋水,难以吞忍我的存在的心情;更不难理解一向是天之骄女,受人独宠的程予洁,面对我的出现所产生的威胁感及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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