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同乡,坐火车北上时,又刚好坐在隔壁,就这样熟稔起来。她大一时我们开了面店,一开始生意差,她还主动帮我们印发传单,甚至在学校的网站帮忙宣传,后来我和我家那口子努力了四、五年,生意终于渐渐好转,我们好不容易贷款买了这间十来坪大的店面,我却病倒住院了,那时几乎都是小浓帮我送饭,晚上有空也会过来帮忙端盘洗碗的。”
高景丰相信老板娘说的是真的,因为余芳浓就是这么鸡婆。
刘秀妃叹了口气。“这么好的一个女孩,我们都希望她凡事都能顺顺遂遂的。最重要的是可以遇到一个懂得珍惜她的人,可是……算了,她也还年轻。”
“余芳浓的前男友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第一次见到她,正巧是她情伤大醉的时候,如果后来两人不再有交集,他对伤害她的男人不会感兴趣,毕竟时下速食爱情,图的是新鲜刺激,又有谁真正在乎长久了?不就是合则聚,不合则散?
刘秀妃想了想,尽可能中肯的道:“斯文俊秀,算得上好看,不过他只和小浓来过一次,我也没什么机会多认识,不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好像也是你们公司的员工。”
高景丰有些讶异,如果真是如此,余芳浓所承受的压力,只怕是超乎想象。想起她在公司里神采奕奕、精神抖擞的模样……不!其实他不只一次看到她茫然发呆的样子。
她看了一下店外,喃喃的说:“又下雨了?这阵子的天气老是这样,反反复覆的。”
他马上决定,“老板娘,面和小菜帮我打包,还有,你有没有伞可以借我,我想回公司看看。”
刘秀妃随手抄来一把伞递给他,暧昧的笑道:“喏,下次和小浓一起来吃面再还就好,不急。”
***
余芳浓回办公室拿了包包就搭电梯下楼了,可到了大厅,她这才发现外头正下着大雨,她的置物柜里随时备着一把伞以备不时之需,不得已之下,她只得又搭电梯上楼。
拿了伞准备下楼之际,却在走廊上看到高景丰,她讶异的问:“你怎么来了?没淋到雨吧?”
“我向老板娘借了伞。”他亮了亮手上的食物。“人家要收摊了,我索性将东西外带。”
“也对,可是我们到哪里吃?方才我回办公室可以顺利拿到包包,是因为我们保管部门的同事还没下班,可是他刚刚已经离开了。”余芳浓想了一下,随即勾起顽皮的笑容。“我知道有个地方,不过不确定还能不能溜进去……啧!你那是什么表情?”活像她要带他闯什么龙潭虎穴似的。“那可是我的秘密基地哩。”
这鸡婆的女人,有时候其实还满幼稚的,秘密基地?她当自己还在念幼稚园或是国小吗?
她也不管他愿不愿意,拉起他的手就走。
五分钟后,两人出现在地下室的资料室,里头的安全灯全年无休,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
这地方就如同小型图书馆,一排排比人高的资料架上满满的文件档案,档案资讯化后,这里就很少有人出入,有些淘汰的木柜、桌子,也往这边搁,如今看起来比较像是仓库。
高景丰看了看四周,想来定期会有清洁公司的人员前来整理消毒,可因为不常打开,虽然不至于有蜘蛛丝、灰尘满天飞,可仍有空间密闭产生的淡淡霉味。
“就这里?”
“空气不太好,环境也克难,可是保证绝对隐密。”余芳浓找了个地方将食物放下。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
她领着他来到一张矮桌前,打开装着小菜的纸盒,将两人的面倒进纸碗里,递了双筷子给他,接着用眼神示意他就席地而坐吧。
“你记不记得,我带你们的第一天,宇臻不是问我,我是私立大学毕业的,不符合元庆的录取标准?其实我当新人的时候常被欺负,前辈们觉得我拉低元庆的素质,同一期的新人也看不起我,所以我总是比别人努力,想获得认同,可是你也知道,挫折感还是很大。尤其是那种不被需要、大家都把你视为一锅粥里的老鼠屎,觉得委屈想哭的时候,总得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吧?我就是那个时候发现这里的。”
以前觉得好伤心好难过、好像快撑不下去的事,现在想一想好像也没什么,时间果然是最好的疗愈药。
“这里……倒是个好地方。”
“是啊,在这里可以尽情的哭,不会有人发现,哭完了我又是活龙一尾。那时候我就对自己说,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老鸟,我一定要对那些程度差一些的新人很有耐心。”
“原来我得感谢你那段坎坷不顺的新人时期。”
“是啊,不过能遇到我,是你三生有幸,要知道这世上多得是媳妇熬成婆后变本加厉的人。”余芳浓又补充道:“其实我之所以没有由被害者变成加害者,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我遇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前辈,虽然她不是带我的,可是她真的很照顾我。”
“那个人还在元庆做事吗?”
“萧前辈婚后申请转调到美国总公司,和先生在美国定居了,我们三不五时还会在FB上聊天喔!”
高景丰认同的点了点头。如同余芳浓对她的感激,这位萧前辈对于她,似乎也有不错的印象。“后来呢,你还会常来这里吗?”
余芳浓摇了摇头。“人生很短的,哪有那么多眼泪可以掉?”她夹了一块卤牛腱却迟迟未吃,被点穴般的维持着同一个动作,眼中的忧伤渐浓。
他不作声的一口一口吃着小菜,也解决了自己的那一碗面,虽然满足了口腹之欲,胸口却酝酿着一股出不去的闷气,且当他发现他都吃完了,她还没回过神来,他将筷子用力拍向桌面,总算让她有所反应了,只见她错愕的抬头看着他。
“我吃饱了。”
余芳浓回过神,看着纸盒里一块也不剩的小菜。“你你你……搞偷袭!哪有人趁人家在想事情时把东西吃完的?”
“我是在你面前光明正大把东西吃完的,而且,经由这件事也给你上了一课,一次只能做好一件事的人,就别学人家一心二用。”
“你就不会发呆、不会走神吗?”
“会,但是敢在我面前发呆走神到把我当透明人的,你是第一个。”
厚厚厚,怎么会有这么霸道到理所当然的人呢?“高景丰,你……呜……”她才刚起了个头,他就抓着她的手,将她方才夹起的卤牛腱送进她嘴里。
“血糖低,脾气容易大。”说着,他又往她嘴里喂了两块卤海带。
余芳浓的两颊被食物塞得鼓鼓的,他的话不知道为什么令她一阵发噱,她拍掉他打算再喂食的手。这家伙明明留了东西给她,却故意制造出独吞的假象。
好不容易吞下食物,她说:“你这人真的很讨厌!”
“有这么讨厌吗?”
她一时语塞,其实他并不是真的让人讨厌,她也不是真的讨厌他。
“那么从今天起,你最好尽一切所能的喜欢上我。”
第3章(2)
余芳浓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真是越来越受不了他了,才相处短短几日,她就很清楚眼前这大个儿很自以为是,可是有时候他可不可以不要那样的理所当然?要知道,嚣张跋扈若是在大主管身上,那叫做气势,若是在不成气候的小员工身上,就等着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