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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姊姊在挖红薯吗?」其中一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说道。

  「衣姊姊,红薯长大了可以吃了吗?」这是其中最胖的孩子,衣向淳那体型在这孩子面前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衣姊姊我们来帮忙。」

  「我们帮你了,你就很快可以挖好!」

  十余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眼中流露着童真,让衣向华忍俊不禁。也是她每回田里收获什么东西,都会做些好吃的分给邻里的孩童,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里,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地围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忙,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一顿。

  衣向华做美食的好手艺,在这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做给他们吃,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发慷慨,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对食物的垂涎几乎一模一样,忍不住就会多疼爱一点。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

  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学生,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便转往县学就读。

  其实衣云深的学生里,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大有人在,即使考上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毕竟衣云深的学问太难得,比起县学不知好多少。

  只可惜林来顺即使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得不走,原因便出在他对衣向华的心意,惹得家中母亲不快。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衣向华的念念不忘,所以今日知道妹妹跑到田间,他便找了个理由跟着出来,果然让他遇到了衣向华。

  他来到近前,突然由袖子里拿出一把花束,那是一把盛开的茉莉,冷不丁的便塞在衣向华手里,「那个……我家的茉莉花开得好,我知道你喜欢,就……就带一些来送你。」

  「谢谢你了,顺哥。」衣向华淡淡一笑收下了。

  香花赠美人?连美人喜欢茉莉都知道?锦琛皱起了眉,阴阳怪气地插话道:「华儿,我记得这茉莉花我们家也有啊!就栽在大门两边,开得又大又白,哪像你手上的花都快蔫了……」

  林来顺闻言脸更红了,支吾着说不出话。

  衣向华则是不着痕迹地瞋了锦琛一眼,方低头拍了拍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女孩,「小娇,你哥来带你回家了,快过去吧!」

  被称作小娇的小女孩,很慎重地打量了自己哥哥一会儿,直到林来顺露出一记苦笑,小女孩才像松了口气,乖乖的上前去牵住哥哥的手。

  「等会儿我让人送炸红薯给你。」

  衣向华轻捏了一下小娇的脸,逗得小女孩咭咭笑,林来顺也跟着笑了起来。

  气氛一片祥和,唯独田里的锦琛一脸像踩了狗屎一样。这个什么顺哥的显然是来撬他墙角,而衣向华那丫头还傻乎乎的和人交好,未婚妻太好太多人觊觎,他以后真不知道还要操多少心。

  明明才十七岁,锦琛彷佛觉得自己心态己经老了,烦忧东操心西的,就是被这丫头磨的。

  然而大伙正乐呵,这个时候远远却传来鸭子般的尖叫,众人不明就里地望了过去,就看到一名妇人冲了过来,直接站到衣向华面前,把林来顺拉到身后。

  「你这衣家的骚蹄子又想勾引我儿子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我家顺子可是个秀才,以后还要考状元做大官的,绝对不会和个乡下泥腿子结亲,你死了这条心吧!离我儿子远一点,别让老娘再看见你纠缠他!」

  衣向华难得神情淡漠,失去了她一向的温暖笑容,林来顺则是拼命地拉住他母亲。

  「娘,你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你别骂衣姑娘……」

  「老娘替你着想还错了?你别拉我!」林太太甩开了林来顺的手。继续指着衣向华的鼻头骂,「就你这个小女娃还想跟老娘耍手段?勾着我家顺子让他替你说话?你以为老娘会信这一套?我告诉你,顺子是我儿子,他就算一时昏了头,也有我这老娘替他扳正回来,不会瞎了眼看上你这村姑!亏你还是举人的女儿,怎么这么不检点……」

  话还没说完,突然面前飞来一黑影,接着林太太就发现自己吃了一嘴泥,随即什么话也说不下去,只能拼命把口里的脏东西吐出来。「呸呸呸……什么……玩意儿……」

  「不是什么玩意儿,沾了粪水的泥土而已,你这老妇一张臭嘴,就适合吃屎。」这泥还是隔壁水田借的,旱田可没这玩意儿。

  锦琛慢悠悠地走到了田埂上,脸色铁青,他这阵子锻链得高壮,又特别拿出他侯府世子的气势,竟震慑得林太太好半晌无语,最后才毫无底气地讪讪回道——

  「你……你又是谁?老娘说话干你屁事?」

  「你骂的人是我未婚妻,你说干不干我的事?」锦琛挑了挑眉,「就凭你儿子要长相没长相,要人才没人才,身材像竹竿,脸色像撞鬼,小爷一根手指就能撂倒,有小爷这样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未婚夫,鬼才会看上你那丑儿子。」

  所有人都看向了锦琛,光他那俊朗的外貌与精壮的体格就碾压了林来顺,还有那彷佛与生俱来的贵气,即使穿着粗布衣裳都掩饰不住,只让人觉得他肯定是个有来头的人。

  这么一打量,林太太有些怂了,原想骂出口的话梗在喉头,脸色难看得很。

  她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就是那文曲星下凡,英俊潇洒才高八斗,但现在冒出来的家伙,就连她这般泼辣偏心的人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儿子比他强。

  林来顺一听到锦琛是衣向华的未婚夫,更是脸都白了,原就清瘦的身躯彷佛摇摇欲坠,都快站不稳。

  衣向华原本被林太太劈头的痛骂弄得懵了,但锦琛一跳出来糊得林太太一嘴泥,却让整件事情变得滑稽。有他替她出头,她突然不气了,虽然他还是那副傲气十足的模样,这会儿却让人很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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