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必然登门拜见,是没有晓大姑娘的。
乡下地方的邻里关系十分重要,特别是在普通百姓之间,女眷们互相借个醋盐、几把青菜,闲时串个门户。
男人也一样,农忙时互助合作,逢年过节互相走访,遇到困难相互支援,邻里的关系可以说是仅次于宗亲血缘关系,所以才说远亲不如近邻。
只是这个近邻一来就说要见自家闺女,到底是哪条道理?
「这样啊。」言下不无遗憾。「既然大姑娘不在,元某也不便逗留,告辞。」
元璧淡淡起身,也不在意晓修罗送不送,闲庭信步的离开了晓府。
晓修罗还真没打算送元璧出门。
没一脚把他踹出去已经算客气的了,堂堂的一个王爷千岁,上门就问候人家姑娘,哪里是什么街坊示好,根本是奔着他女儿来的,好没道理!
第八章 疯马事件又相遇(1)
晓星星自然不知道家里发生的事,她带着美貌在徐闻最繁华的街道上逛了逛,按着册子上的地址,找到一家门面最大、客人最多的酒楼天下居。
她很大方的走了进去。
这家天下居抵得上普通铺子的四五间大,处在街头最热闹最大的位置,人来人往,柜台的掌柜一身枣红的杭绸袍子,红光满面的打着算盘,对熟客很是热络。
店里的摆设看得出来很讲究,一楼的大堂,二楼是包厢,三楼是雅间,晓星星在大堂的靠窗角落坐下,半晌也不见跑堂来招呼。
「这些没长眼的。」
美貌开口一连串的骂词就要冒出来,却叫晓星星一个眼神阻止了,她很不情愿,碍于姑娘的话一定要听,她嘟嘟囔囔,还是把屁股放回长凳上。
「就只是家先敬罗衣后敬人的铺子,等着,跑堂总不会不来招呼我们。」晓星星气定神闲,里头的客人多是衣饰富贵,像她这样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素色衣裳进来的,难怪伙计看都不看一眼。
不过再寒酸也是客啊,既然都敢进来了,哪能因为衣着简朴就不当是客人了?
这就是人性,衣着华丽的客人出手大方,要是连一身好衣服都穿不上身,做生意的人谁又敢巴望你出手阔绰。
伙计姗姗来迟,又听晓星星只叫了了壶茶和瓜子,立刻板起脸来。
「姑娘大概是第一次到我们天下居来,我们这边最低的消费最少要一两银子以上,您可带足了银两?」
「你这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美貌跟着姑娘吃香喝辣,还没受过这种气,担起袖子便要揍人。
「喝茶吃点心的银子应该是够的。」晓星星朝着美貌摇头,温温柔柔、和和气气,丝毫不因为跑堂的态度不佳、自身受了冷遇而不忿。
伙计可跛了。「姑娘可是外地来的?你可以去打听打听,咱们这天下居,在徐闻县称了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这样啊,那就来一壶六安瓜片,点心挑着几样上。」说完,就不再理那跑堂。
「还不快去,发什么愣呢?」美貌催促着,真想踹他一脚,这么没眼色的人,跑堂是怎么当的。
丑人多作怪!跑堂肚子里碎了美貌一口,好没眼光的姑娘,挑了这么个上不了台面的丫头,给他捧洗脚水他都嫌弃。
茶和点心终归是送上来,主仆二人看似悠闲的坐在那,喝一口茶,看看窗外如织的人群,再看一眼酒楼的来客,喝完那壶茶,晓星星心里有了数,让美貌去结帐,这才离开了天下居。
接着,她们去了两条街口外的绣庄,铺子有普通铺子的三四间大,虽然不在车流人往的主要干道上,位置也不算差。
里头设了五、六个柜台,衣裳、抹额、帕子、荷包、椅靠铺垫等各色绣品,不说这些绣品如何,光店里灰扑扑的摆设就没有吸引客人往里走的欲望,又因为没有客人,伙计干脆就靠在角落的柜台下打瞌睡。
绣庄的侧边是一家茶楼,晓星星领着美貌进了茶楼,又是靠窗的座位,斜看出去,正好可以把绣庄的动静看个清楚,要了茶水,晓星星拿出册子,又向掌柜的借了笔墨,把方才天下居和这家绣庄的情况大致记载在了册子上。
下面还有八家铺子要走,她可没那种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说来说去,还是记在簿子上最周全,还不怕忘了。
美貌不识字,也不知道姑娘在册子上涂涂抹抹写了什么,不过当她接下来跟着去过三家铺子,她也大概知道她家姑娘没眶她,姑娘真的是出来办正事的,只是她都跟着灌了一肚子的茶水了,到底还有几家铺子要査?
瞧着时间还早,天色还亮堂着,晓星星慢条斯理的,不打草惊蛇的去到一处铺子,要不是进店里随意逛上一圈,要不就是找小摊子还茶肆坐下来,要了茶点小食,看上一段时间,要不就假装不经意的问路人店家生意如何?为人如何?
晓星星的腿力是原主在京城时候练出来的,明着暗着观察了十间铺子,也不觉得累,当她从最后一家杂货铺出来,站在街边,晚霞把天边烧成青紫色,这时候的白天虽然要长些,但天色也一点一点的暗下来,她这才恍然,合着自己都转悠一日了。
「回吧。」她看着茑头荞脑的美貌。「要不下回换白露跟我出来?」
美貌立刻来了精神。「那可不行,白露哪有我聪明伶俐,反应快不说,打人还一拳一个倒?白露不行,还是我来吧!」
「是吗?原来你这么厉害。」晓星星也不一口应下,故意吊着美貌,让她急去。
美貌看姑娘没接话,心里打着小鼓,还想上前说两句好话,扭转一下姑娘的决定,此时一匹狂乱的马从不远处冲过来,行人纷纷闪避,躲避不及的被它的蹄子扫了个人仰马翻,现场登时乱成了一锅粥。
晓星星拉着美貌闪避,哪知道路旁一个妇人手拎着不少物件,又带着幼童,惊吓之余闪躲不及,眼看就要丧命发疯的马蹄之下。
说时迟那时快,晓星星向前飞跃了几步,冲到黑马身后左侧,随即纵身向前,迎着横冲直撞过来的疯马,抓住马鬃,敏捷的翻身窜了上去。
身后远远走过来的元璧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暗自替晓星星捏了把冷汗,那匹马看着眼神狂乱,浑身冒汗,嘴边还有些许泡沫,许是吃错东西,许是生了病,总之并不正常,他总觉得下一刻晓星星就要被疯马给掀翻在地上。
「趴下……赶紧的你……」她哪里知道元璧为她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朝着手足无措的妇人吼了一嗓子。
妇人后知后觉的扔了手上的物件,就算人趴跪在地上,就算骇得浑身发抖,护犊之情还是胜过害怕,将幼童紧紧护在怀抱臂弯里,就万马蹄真的踏过来也只会踩在她身上,不会伤了她的孩子。
疯马也感受到背上的重负,惊险万状的飞越过那母子俩,昂头嘶鸣,前蹄高高掀起,想把背上的人掀下地去,但是因为受制晓星星未能脱身。
顷刻间发生的一幕让在场所有人目瞪口呆,吓得一动也不敢动。
原主虽然不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晓修罗也从未派人教过她驯马,但是她身为侯府千金,交往的又都是那些志同道合的武将家的姑娘,在马背上一较输赢如同家常便饭,打从五岁和同龄的姑娘玩赛马输得灰头土脸之后,她就发愤图强,整日和侯府马康里的马夫泡在一起,造就一身精湛的骑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