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南轩讲得在理,但陶朔语重活一世,虽说不敢与哥哥比较聪明,但是多了经历,是好是坏,她自然能分清,只是她知道在兄长面前,她说得再多都是辩解。
「日久见人心,」陶朔语说道:「是好是坏,时间终会证明。」
陶南轩今日才知妹妹原来有张伶牙利齿,要不是如今情况特殊,他或许还会心生安慰,毕竟他早觉得妹妹太过怯弱,若是她的性子强硬些,身为兄长也能安心。
陶南轩微敛下眼,若今天犯错的是二哥倒好处理,让大哥出马揍一顿,让他长记性就成,但偏偏是小鱼……他的脑中闪过金云阳的身影,莫名的气恼。
金云阳——遇上这个纨裤就是没好事!
「你太过单纯,」陶南轩收回了思绪,温和的开口,「尚不懂人心险恶,金云阳此人乃京城人士,家财万贯,但性情古怪,我在书院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他目无尊长、粗率无礼——」
陶南轩讲起金云阳可以有一大串的形容,但没有一个是好的,只不过他的话语被猛然起身的陶东朗打断。
他不解的看着兄长,几乎同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陶东朗神情微变,落霞村不过三十余户人家,除了他偶尔会骑马返村外,村里并无一户人家有马,通常有马蹄声前来,大多都是因官府有事来寻他。
陶东朗神色一正,大步走了出去,只是他还未走向大门,早一步出来的陶西辰已经热切的将门外之人请进来。
看到踏进门的金云阳,陶东朗脚步一顿,双眼危险的眯了起来。
陶西辰热络的招呼金云阳。虽然现下他已经知道砸了康平楼,逼得戏班子发卖小桃红的人是金云阳,但因为妹妹喜欢,所以他这个二哥也会试着喜欢。
说到底,他这人的追求不高,尤其在看到金云阳身后的金宝从马车抬下一口巨大木箱,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将人请进门。
陶东朗懒得理会一脸讨好的陶西辰,迳自对着金云阳说道:「金公子怎会突然大驾光临?」
金云阳理直气壮的回了句,「来找小土妞的。」
陶东朗吸了口气,压下自己的脾气,不想与这个二世祖一般见识,「可惜今日家中有事,不方便待客。」
若是知情识趣之人听到他所言,早早就告退,但偏偏金云阳就是个厚脸皮,不但不走,反而还道:「有什么事尽管开口跟我说,这普天之下只要我出马,还没什么解决不了。平时别人求我,我可未必会出手。」
陶东朗闻言都要被他气笑了,「听公子言下之意,陶某还要觉得荣幸不成?」
「这倒不用,」金云阳抬手轻挥了挥,「反正我出手相助,也不是因为你的缘故。」
他打发人的样子令陶东朗差点气得吐出一口老血,他当捕头,见过的厚脸皮痞子不少,却没见过如金云阳这般没脸没皮的,不要脸还理直气壮!
金宝从将军府的马车上拿了一口木箱下来,里头装的是金云阳派人从京城金家快马加鞭送来的药材、布匹和首饰,其中最珍贵的一件,是洁白如雪的狐裘大氅。
昨日陶朔语提及她在书院求学的三哥要返家,所以接连数日不能到将军府时,金云阳就老大不快。
金宝原本还担心大少爷会大发脾气,没料到他就只是冷哼几声,被陶朔语几句安抚便神情难看的接受,妥协——对二世祖来说是极其难得。
不过当昨天夕阳西下,金云阳派人回京置辨的物品一到时,二世祖的心情立刻放晴,马上收拾了一箱东西打算亲自送到落霞村,美其名是赠礼,实际上是找个名目 来看陶朔语。
虽然金云阳还是一口一声是陶朔语喜欢他、追着他跑,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明明是他离不开人家。
若是陶朔语真的能让金云阳放下与金家的恩怨,愿意成亲的话,金宝也是乐见其成,只不过金云阳却一再作死,净做些得罪陶朔语的兄弟的事儿,也不怕以后吃苦头。
不过看着主子一脸张扬,金宝心中一叹,知道这事儿也不能怪他,毕竟除了将军一家外,金云阳看待其他的亲缘都淡薄,未曾想过费心经营。
陶朔语见到金云阳也感到意外,怕他与兄长又起争执,连忙走了出来,轻声问道:「贵人,你怎么来了?」
「怎么?见到我来,你不开心?」
看他脸色又要沉下来,陶朔语连忙说道:「贵人能来,我自然开心。」
听到她的话,金云阳才勾了下嘴角,随意地指着院子的木箱,「给你送点东西。喜欢就留着,不喜欢就随便你给谁。不过既然是我送的,你应该都会喜欢才是。」
陶朔语目光落在院内的木箱,一时无言以对。「贵人送的,我当然喜欢……」她看了下一旁神色不明的兄长,「贵人先进来坐会儿再说。」
虽然陶朔语也担心陶东朗不开心,但来者是客,总没有逐人出去的道理。
第十二章 我是信贵人的(1)
金云阳一脸神采飞扬的跟在陶朔语身后,越过陶东朗,只见陶东朗神情冷沉了下来。
一旁的陶西辰目光在陶东朗脸上溜了一圈,心头一乐,过去他或许是陶东朗心中最恨铁不成钢又不讨人喜欢的头一名,如今看来有人取代了他。陶西辰蓦然一笑,果然幸福就是需要比较,他看金云阳特别的顺眼。
陶南轩站在堂屋的门前,看着陶朔语在院子里对着金云阳熟稔亲近,眼底闪过思量的光芒。
将金云阳请进屋,陶朔语不得不对上了陶南轩试探的目光,她神情不由迟疑。
陶南轩缓缓的露出了一抹如春风袭来的柔和笑容,有礼的对金云阳一个拱手,「不知有贵客到,有失远迎,失敬。金公子,在下陶尔雅,有礼。」
陶尔雅?
金云阳停下了脚步。陶南轩,字尔雅,据说尔雅两字还是端墨书院的那个老秃驴亲自取的字,是说此人君子有仪,风度翩翩,端重尔雅,当时他见了此人,只觉得这人有点意思,温和沉静一如其字,但沉静之间又透露了一点冷,让人有些难以看透,没想到竟然是小鱼的三哥。
「原来是尔雅公子,倒是巧了。」
「确实是……」陶南轩淡淡的扫了陶朔语一眼,「巧。」
陶朔语被那短暂的一眼看得心里发毛。
金宝担忧的目光跟着金云阳,一心就盼着主子忍忍性子,别在得罪了陶东朗之后,再得罪陶朔语的另一个兄长。
陶南轩将陶朔语给拉到一旁,亲自上前,恭敬的将金云阳请进堂屋,让人坐上主位,将金云阳奉为上宾。
门外的金宝见了稍松了口气,看来这个陶南轩比陶东朗来得上道。
陶东朗压根不想让金云阳进屋,但是他心知陶南轩做事向来知进退分寸,所以决定不发一言,冷眼旁观。
金云阳坐在主位上,放眼打量,他没嫌弃屋子颓败,反正之前就知陶家穷,如今亲眼见到,只是有些舍不得小土妞竟然住这样的屋子。
他看到摆在炕桌上的荷包,是条胖小鱼,颇有趣味,不算细致但胜在针脚整齐。
陶南轩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在金云阳来不及伸手前,就已经浅笑着收起荷包,放进衣襟,「舍妹做的小东西,让爷见笑了。」
小土妞做的?金云阳眼睛微亮,觉得有点心痒,想要怎么办?他的目光立刻看向陶朔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