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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很幸运、很感激、很快乐……在生命的终点,终于能够与他同行。

  趴在棺边,她调戏地勾勾他的下巴,霸气道:「男人,你是我的!」

  小心翼翼爬进棺木里,轻轻躺在他身边,拉起他的手臂将自己圈入怀中。

  向萸满足地闭上双眼,嘴角扬起淡淡笑意,她和这个男人未竟的情爱,就留到下辈子吧……

  「请在彼岸花盛开的地方等我,等我与你牵手,共饮一捧孟婆汤。」

  第一章 回不来的爹爹(1)

  听说过向文聪吗?

  没?那你一定不是京城人,否则只要在京城附近的几个都县里,开口说到「向大人」三个字,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要怎么讲呢?是贪官污吏太多,碰到一个肯做实事的,百姓便感恩戴德了吧?

  是的,向文聪就是个好官,他满腹经纶、阅历丰富,他爱民如子、清廉为政,如果当官这件事情上有分三六九等,无疑地,他是最好的那一等。

  他奖励农桑、鼓吹商事,在他的治理下,虽然只是京城附近的小小都县,但税收一年比一年增加,明明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七品芝麻官,清明的吏治却让他在朝廷官员眼里排上了号。

  他最擅长的是查案、断案,许多悬而未决的案子因为他而破解,许多对翻案不敢怀抱希望的百姓,在真相大白于天下时,为向大人立下长生牌位。

  他的妻子早逝,膝下只有一个独生女,而向萸虽是官家千金,却没有官家千金的骄傲自满,三餐自己动手,家事亲自操持,还对家庭经济做出贡献。

  此时的她衣裳染上漆料,紧赶慢赶往家的方向跑,形容有几分狼狈,缺了大家闺秀的温柔婉约,但她不在意,因为有更值得她在乎的事情——

  今天是爹爹的生辰,她要回去办一桌宴席!

  呃,好啦,她厨艺是不太好,但爹爹宠她呀,只要她亲手做的菜,再普通也会捧场到底。

  所以她笑得美滋滋的,清妍小脸增添几分美艳,连跑带跳地往前奔,快乐得让所有人一眼就知道。

  向萸手里提着一条肉、两根排骨和大肥鱼一只,心里盘算着张大善人给的赏银。这笔钱可以给爹爹买几块好皮子缝件大氅,再做双手套、靴子,等冬天来临下乡巡查,爹爹就不会冻得手脚生疮,家里的老马也该换换,它都老到跑不动了。

  刚过午时,这时候整条巷子安静得很,只有两只野猫蹲在某家的墙头,慵懒地打着呼噜。

  她放缓脚步,轻松惬意地想哼两句「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没想到某家的屋顶上跳下来一……不是猫,是个黑衣人,哇哇,这已经够惊悚的了,没想到紧接在他身后又陆续跳下来四、五个。

  后到的那群显然和黑衣男非同党,因为铿锵铿锵,他们抽出刀刃直指黑衣男的胸口,只见黑衣男脚步踉跄,整个人歪歪斜斜,像喝醉酒似的往后退。

  但拔刀男们可就凶狠啦,一刀刀净往他身上招呼,黑衣男也算有两下子,明明都站不稳了,还能一刀一刀险险闪开。

  强!要不是氛围太惊人,杀人场景过度鲜明,她一定会给他爱的鼓励。

  怕不怕?当然,不怕的是傻子,这时候就该离开,免得成为倒楣的路人甲,可惜想像很完美,现实却残酷到让人痛心疾首。

  黑衣男后退的速度太快,三两下就来到她身前。老大,你不是喝醉了吗?问号还没有闪过脑海,下一刻她和黑衣男成了同路人。

  同路就同路,他抓住她的手是什么意思?他把她护在身后又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自身难保了吗?你这样做……大哥,人家会误会的好吗!

  向萸无比哀怨,她想哭啊,但急切间流不出眼泪。

  「打架是不好的行为。」她小小声说:「我们都应该追求世界和平。」

  「……」黑衣男。

  「……」拔刀男。

  他们会因为不好的行为就不动作了吗?当然不会。

  刀子往前一刺,眼看就要戳进黑衣男的胸口。

  要死了,给一点缓冲不行吗?向萸想也不想,抓起排骨越过黑衣男往前丢,没想到黑衣男同时发功,长剑砍掉大刀的同时,也把她的排骨给斩成两段。

  哇,见识了一回削铁如泥,所以咧?黑衣男虽然中招,但实力还可以,那么要帮还是不帮?

  脑袋飞快转圈,呃,还是要的,但她严正申明,这跟什么济弱扶倾、忠勇侠义无关,而是和杀人灭口有比较强烈的关联性。

  「刀在人在,刀亡人亡,你的刀没了,还不赶快亡一亡?」向萸又喊了句无厘头的话。

  这一喊,第二度将众人都给喊糊涂了,这女人是来乱的吗?

  拔刀男糊涂,黑衣男也犯傻,趁大家都在愚蠢期,她飞快把说那句「世界和平」时要掏却来不及掏出来的胡椒粉抓出来,对着黑衣男后脑低喊一声,「闭气。」

  她不管黑衣男来不来得及闭气,手作势洒出了粉末。

  她发誓,自己平日肯定好事做尽,老天爷才会特别眷顾自己,因为在胡椒粉往前洒时,一阵风及时吹来,所有的粉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坏人脸上覆盖!

  夭寿,你绝对没有见过这么整齐的喷嚏,视线模糊的他们没时间挥动武器,因为他们更急着揉眼睛。

  黑衣男被这猝不及防的场景给惊呆,他也在想同一件事情——自己平日肯定好事做尽,老天爷才会特别眷顾自己。

  趁着对方无力反抗,他深吸口气,逼出最后一分力气,刷刷刷刀起刀落,转瞬间,五颗头颅像玻璃珠般在地上滚来滚去。

  好血腥、好暴力,向萸想晕倒……

  白眼一翻,她正准备倒进血泊中时,黑衣男的声音钻进她的耳膜。「如果你不介意被当成杀人凶手,就晕。」

  哇哩咧,杀人凶手不是阁下你吗?关她屁事啊!但她还来不及Argue,下一刻,黑衣男就躺进了……她怀里?

  这、这是美女救英雄了吗?

  她想要拆下他的面巾,但武侠小说里面,常有那种「看过我真容,就必须跟我结婚」的剧情,所以……呵呵,还是别拆盲盒了。

  但脸上那块不拆,身上其他的全让她给拆了,不拆不行啊,他一直在流血,巷子里已经躺五只,如果这只也追随那五只而去,她就算跳进黄河,杀人凶手的名头肯定冠在她身上。

  因此一进家门,她就飞快拿出自制的大型拖把,飞快将自家门前的血迹拖乾净。

  是的,她很睿智地将自己的鱼肉加排骨捡回来,烟灭自己曾经出现的证据,然后一回到家就立拆卸他的衣服。

  她手脚俐落,动作迅速,但她的女红……危在旦夕,不过伤口的美丑哪需要计较对吧?因此在她超高效率之下,没花太久时间,他完美无瑕的肉身出现了几条歪歪扭扭的毛毛虫。

  「裁缝」期间,向萸无比庆幸,黑衣男没有突然清醒,要不这会让她级数很低的女红成绩更低——而黑衣男醒后也无比庆幸,庆幸身上的药够重,没让他在半途清醒。

  缝好伤口,帮他换上乾净衣物后,向萸本打算做贼喊抓贼,报官捡屍的,没想到隔壁邻居比她「更早」发现断头屍,急急忙忙报了官,她探头瞄出去时,恰恰看见官府把屍体运走。

  这样平安了吧?她拍拍胸口自我安慰,试着把那页暴力血腥给翻过篇。

  安顿好意外大哥,向萸照原定计画给爹爹做一顿生辰大餐,她绕到后院拔姜,从鸡圈里抓出一只老母鸡,烫水去毛、切切洗洗,待麻油把姜给逼出味道后,再将鸡肉放进去炒到表面转为金黄,最后放进淘好的米和酒,经过拌炒,抽出柴火、文火慢煮,这是爹爹最喜欢的麻油鸡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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