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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衙门的公布栏已经贴出来君上颁布的恩科圣旨,县城的廪生们为之沸腾,他虽然已经提前从周公那里得知消息,但直到看了公告,心才笃定了下来。

  他因为那场风寒耽误了今年八月的秋阐乡试,本以为要再等上三年才能参加科考,因此这次的恩科,他要好好把握。

  他要出人头地,要变强大!只有强大了,才能保护好自己和金金,至于那些苛待他的人……他也没打算放过他们!

  「那就把丁大哥带上,也好有个伴……还是,咱们买个小厮?」她看那些个在县城逛茶楼、办诗会、踏青的读书人,有钱的,书僮小厮没少带,再不济的,身边也会有个小童帮忙拿书箱,侍候起居,她的太白哥哥身边却半个人也没有。

  「小厮就不用了,这事到时候再说。」

  对于儿金金的话,苏雪霁很少反对,但是他就只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秀才,哪里就用得上人侍候了。

  若是家里真的需要人手,给媳妇买个丫头还比较实际,她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太辛苦了。

  至于丁朱华,他是家中独子,有一份堪称不错足以养家的活儿,要说服他爹娘让他出远门,估摸着并不容易,所以,他能不能成行,苏雪霁并不冀望。

  「大锅里还有热水,我去舀来给你泡脚。」看得出来儿金金一身的疲惫,苏雪霁主动的去了厨房。

  「哎,我们一起洗。」结结实实的一整天忙下来,澡嘛,明日一早再洗,晚上泡个脚就好了。

  苏雪霁只端来一个大木盆,儿金金也没在意,脱了绣花鞋,把白玉般的双脚泡入温度有些烫的木盆里。

  苏雪霁也坐在床沿上,把自己的脚放了进去。

  还微微冒着烟的热水中出现了一双大一双小的脚,儿金金把自己的脚放到苏雪霁的脚旁比较着,眯着眼不平道:「你的脚型怎么比我还好看?」他的脚型好看,脚趾干净圆润,脚色白皙。

  「你的才好看。」她的脚堪称得上是玉足,光滑的脚趾在水中带着淡淡的粉红,脚踝纤细,双腿修长细瘦,皮肤娇嫩,散发着光泽,每一处都是浑圆莹润,完美无瑕。

  苏雪霁魔怔的看着她,怎么也别不开眼。

  他们成亲至今也两月余了,空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之实,一开始的不信任,又衣食无着,接着是分家风波。

  等安顿下来,除了衙门的文书活,他全心放在科考上面,每日晨起出门,傍晚才回家,晚上要挑灯苦读,又顾忌着她年纪尚小,连及笄都未曾,就算有那么几分绮思遐想,也不敢莽撞。

  这两个月,身边事情那么多,晚上搂着她入眠就已经觉得心满意足,哪里知道今天心里那只野兽却关不住了,别样的心思越发凶猛,而且越发压抑不住。

  莫非因为明年恩科在即,压力越发的大了?

  翻涌的血气让他某处昂然挺立,他弯下腰掩饰,见水凉了,拿起干布巾擦拭她那细腻如玉的肌肤、脚趾,再放到床上。

  接着随意把自己的脚擦了两下,把木盆的水拿出去倒了,原来动念要去冲冷水,但夜晚寒风刺骨,他不想和自己过不去,也和别人过不去,于是他在冻人的夜里站了半天,直到心情平复,才回屋吹熄蜡烛,也不敢靠近儿金金,就挨着床沿睡下。

  他那浑身冒冷气的身体一上床儿金金就感受到了,她那么畏寒的人,对寒冷的感知胜过旁人。「你怎么把自己冻成这样?」

  「方才出去忘了加件袄子,倒水的时候突然想到一首短诗,又觉得平仄不对,便在外头站久了,无碍的。」他低润的声音传来,转身对上儿金金澄澈的目光。

  两人的目光一对上,儿金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的眼神火热的好像两团火,这样的苏雪霁格外陌生,他彷佛不是日夜相处那个体贴温和的郎君,而是带着侵略气息的男人……

  感受到突如其来的危机意识,儿金金朦胧的睡意跑了,不由得喊了声,「太白哥哥……」

  苏雪霁脸上拉出柔软的线条,身上的气势缓和了下来,轻声道:「睡吧,没事。」

  她的手伸过来,人也拱了过来。「平日都是你暖和我,今日换我来吧。」

  她那双手的温度透过薄薄的中衣传了过来,好像直接传进了他的心底,令他好不容易压抑下去的异样又陡然爬遍全身。

  苏雪霁乃是血气方刚的少年,身边是名正言顺的妻子,又是自己心仪的人,香软馥郁的身子一次次挨过来,这样的碰触对苏雪霁来说,简直跟甜蜜的酷刑没两样,只能认命的一晚起了好几回床去「冷静」。

  折腾到凌晨才有点睡意,这漫长的一个晚上,痛并快乐着。

  *

  下半夜忽然来了一场雨,虽然只是淅沥小雨,但今日一早,便刮起了凛冽的寒风,在冬日迷蒙的晨雾中,远处不知谁家的公鸡刚啼,劳作习惯的两人已经穿戴整齐起床了。儿金金穿上大棉袄、棉裤和棉鞋,一开始觉得从头暖到脚,不过到底圆成了一颗球,动弹不方便,她揉着眼睛舀了两大碗的白面粉出来,和水和一小匙的盐、猪油,和匀后,用棉布巾盖起来。

  接着淘米放下红枣开始煮粥,然后从橱柜里拿出昨天请客剩下的狼肉和猪肉,天冷了,食物放在橱柜里也不怕坏,两种肉刻意挑了一定比例的肥瘦,分开剁碎后,拌上青椒下锅快炒,很快香气弥漫。

  苏雪霁挑着两个木桶去井边担水,担水回来后他把水缸满上,将换洗的衣服泡上,接着又开始扫地,看见媳妇在灶上忙着,本来不是很重口腹之欲的人,还是问了一嘴。「你这是要做千层肉夹馍?」

  「这不是你爱吃吗?我多做些,你带去衙门,临午要是肚子闹饥荒,可以垫垫肚子。」

  「那就多带上几块,我不好吃独食,同僚们也要照应一二。」他拿起搥衣棍准备洗衣。

  「知道了,衣服你也别洗了,一会儿我把蟆送进吊炉去烤的时候,你帮我瞧着就是。」

  儿金金一想到自己的亵衣亵裤要经由他的手,她整个都不好了。「我烧了两大锅热水,够我洗衣服用的了,你别掺和。」

  她双手如飞,把醒好的面团擀开擀薄,刷上猪油,一边卷一边拽,卷到一半的时候,把剩下的面皮划成丝状,接着又一边卷一边拽卷成圆形,切成小块,盘起来按扁再擀开。

  这活儿没几分手劲还真做不来。

  苏雪霁也不跟她拌嘴,抱着装了脏衣服的木盆就要往井边去。

  这种天,冷风刮在脸上跟刀子似,削得人脸颊生疼,每天早上洗衣的妇人媳妇最难熬了,乡下人舍不得用柴禾烧热水,只能去泡冰冷的河水,不消片刻,手便冻红了,也可能还没洗完,手指已经僵硬到动弹不得,想弯曲都困难,甚至会失去知觉。

  一个冬天下来,人还会生冻疮,年复一年只要到冬天都会发作,苦不堪言。

  还好他们家里有井水,大锅有烧好的热水,兑进去就可以,他一个大男人不像金金那么怕冷,何况家里就他们两人换下来的衣物,就算他洗衣,外面的人也看不到,嚼不了舌根。

  可木盆刚放下,却听见外头秦勺那中气十足的喊叫和笃笃笃的敲门声。

  第十四章 小食铺开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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