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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吃第四碗的林芷娘朝第五碗迈进,手里拿着流油的烤兔腿,吃在嘴里,恨在心里呀!

  瞧!人家的师兄对她多好,把兔肉一片一片的片下来放在宝儿的碗里,她只要吃就好。

  宝儿实在太好命,害人看得眼馋,要不是宝儿太凶残了,真想把大师兄抢过来占为己有,她爹不介意多收个徒弟。

  “大师兄,困了。”睡意一起,梅双樱揉着眼皮。

  “过来。”他招手。

  “大师兄。”好困,吃饱了就想睡。

  “躺我腿上睡。”他轻轻拍着她的背,哄她入睡。

  “那我呢?”林芷娘已经妒忌到牙疼了。

  “自己想办法。”漠生眼睛一闭,视若无睹。

  一串银铃轻笑声,找到好睡位置的梅双樱笑了笑,不久便沉沉睡去,她不知道她睡着的时候,她的大师兄又睁开眼,目光温柔地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又入睡,双手始终护着呼吸清浅的小人儿。

  好几次从睡梦中冻醒的林芷娘不只一次咬牙切齿。梅宝儿是上辈子烧了几百根高香,才会走这样的好运,要不是她是自己的好友,她肯定咬她,把她的好运咬过来。

  哼!睡吧!睡吧!

  一觉醒来就过去,明天……明天会很惨,她爹的大棍子铁定在等着她。

  次日。

  风和日丽。

  “醒了?”

  漠生轻声的问着怀里动了一下的小师妹,深眸却瞟向睁眼看向他们的锦衣少年,四目对上,话不须多。

  “嗯。”梅双樱卷翘的羽睫微颤,缓缓掀开。

  “你先坐一下,我把昨晚吃剩的汤再热一热,吃饱了再走。”她禁不起饿,一饿就手脚发软。

  “还有剩的?”她惊讶不已。

  他失笑地揉捏她发麻的小腿,等她不痛了再用竹筷往锅里一搅,鲜甜的味道飘了出来。其实是没得剩,不过昨夜进蛇了,他把蛇杀了,剁成一块块丢进锅里加水加百合根慢火炖熬,熬煮到天亮正是时候,肉吃起来类似鸡肉,不挑明了是吃不太出来的。

  “也给我一碗。”锦衣少年发出轻哑的声音。

  “好。”漠生把自己的碗给他,盛了八分满,汤多肉少,失血过多的人喝汤比较好。

  “多谢各位救了我的命,我叫严七,京城人士。”严七气色不佳的自报姓名,捧着碗的手微颤。

  严?

  “你要留在这里等人来接,还是要我们顺路送你到哪里,我们只是平民老百姓,不想惹上麻烦。”

  闻言,他眼神黯了黯,看了看眼前年纪比他小的“孩子”。“弥陀山的清凉寺,我和我的人约了在那里碰头。”

  “可以,但以后请你不要和我们连系,也不用想着报恩,你最好的报答是把我们当成陌路人,老死不相往来,你的未来不适合我们,请记住救命之恩大过天……”

  第四章 漠生是谁(1)

  “查到了吗?”

  “禀七爷,查到了。”

  “说。”

  “是。”

  一名留着长须的中年男子伸手一撕,原本算命先生模样的男人忽然年轻了十来岁,看来只有二十四、五岁。

  他的虎口处长有厚茧,看得出来长年握剑,脚下踏地无声,应是武学一绝的高手,目光炯然。

  “那名少年是威扬武馆馆主梅承勇的大弟子,今年年岁只比七爷小一岁,他大概八岁时拜在梅承勇名下,之前不知,据说是梅承勇捡回来的弃儿,父母皆已亡故。”

  “亡故?”被称七爷的锦衣少年轻笑一声,“你不觉得他和昌平侯魏正邑长得很像吗?”

  “咦!昌平侯?”他想了一下,的确有七分神似,若是魏老鬼再年轻二十岁便是他那样子。

  难道是……昌平侯偷养外室?

  “上官百里,你别乱猜了,还记得被殷如玉逼走的昌平侯元配吗?她不是生有一个嫡长子。”可是殷如玉容不下,不是她肚子所出的都必须铲除。

  “不是听说早死了?”还置了灵堂,请高僧渡化念经,整整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法会,哭声连天。

  “你看到尸首了?”他嗤之以鼻。

  “这……”的确没人见着,小儿棺木当天盖棺入钉,直接葬入祖坟。

  “移花接木,金蝉月兑壳,随便哪一种,昌平侯还挺有本事的,敢在殷如玉眼皮子底下玩一手偷天换日。”他倒是佩服他了,而仗着殷贵妃之势的女人居然毫无所觉,还以为除掉隐患,整日开心作乐呢!

  殷如玉是殷贵妃之妹,两人相差十岁,深受皇上宠爱的殷贵妃十分偏疼这位幼妹,她要什么就给什么,从不说不。

  所以昌平侯的元配就得自请下堂,让出昌平侯夫人之位,退避庵堂不问世事,连唯一的儿子也无法顾全。

  “七爷,殷家声势正旺,这事咱们管不得。”现今大势分太子和六皇子两派,皇上被殷贵妃勾了魂,有意废太子立六皇子为嗣子。

  六皇子便是殷贵妃所出,殷家以女为贵,由四品官员升为国公,族中子弟凭借裙带关系入朝为官者众。

  “谁说我要管了,你没瞧见他那天的嘴脸,居然一脸嫌弃地要我不要报恩,说最大的还恩便是当没这回事,他是他、我是我,井水不犯河水。”他有那么见不得人吗?连个平头百姓都敢威胁他。

  闻言的上官百里噗哧一笑。“七爷呀!你一身价值连城的云锦,谁看不出你是个大麻烦,若他真是昌平侯之子,打小出生在富贵窝,怎会看不透你的‘严’姓是假的。”

  严,燕,燕七,燕是国姓,燕七的身分不言可明。

  当朝七皇子。

  被人追杀到要人救的地步,这事儿还不大?

  稍有脑子的人都会退避三舍,不愿牵扯其中。

  何况那小子本身就带着事,更不会让自己暴露,好不容易逃出虎狼之口的他又怎会拖累收留他的一家人,他们的感情似乎很好,他也融入边城的生活,少了勋贵气。

  “哼!没瞧见我现在是个残废吗?我这身伤什么也干不了,只能哼哼唧唧的养伤。”一条断腿,无数的伤口,燕子豫,这份大礼他记下了,来日必定归还。

  “这倒是。”别乱动以免惹来杀机,他以前太冒出头了,老想两边说和,结果两边不是人。

  燕七双眼一眯。“你在幸灾乐祸吗?”

  上官百里识相地收起嘴边的笑意,不让这位爷恼羞成怒。“七爷,我还查到那两位小泵娘,你要顺便听一听吗?”

  “姓梅的就不必,一口一声大师兄就晓得两人关系,师兄妹一个鼻孔出气,只有噎死人的分。”也是个熊胆的,居然叫腿残的他下来,她脚酸了,要她大师兄背。

  那个混蛋、那个混蛋,不是一个,是两个,竟然就把他扔下,折了一根竹杖让他撑着自己走,也不担心他的腿断得更厉害,好手好脚的那一个还叫他努力点,清凉寺快到了。

  一群混蛋,没一个好人。

  “是,另一个是仁善堂医馆林家的女儿,跟着她爷爷学过几年医术,七爷身上的伤便是经过她的手,手法拙劣虽不能跟太医相提并论,可别具巧思,用药精准,连我都大感惊讶。”假以时日必是一号人物。

  “那小丫头会医术?”站起来还没他胸口高。

  “七爷,高手在民间,不要轻忽每一个你认为不值一顾的人,光凭她能把你从那么惊险的情况下抢救回来,还有几根木头当夹板固定你的腿,难说她再成长下去不会成为搅乱风云的那只手。”做不成朋友也不要树敌,大局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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