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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页

 

  “为什么又留起胡子?”

  “我的美貌就只给我的媳妇儿看,其他人想看,门儿都没有。”

  哼,惯会说好听话。“招惹风流债了?”

  一语中的,苏蒙额头滑过三道黑线。瞳瞳怎么那么会猜?

  那个钱家姑娘,一看见他就想贴上来,他都说了自己有妻子,她竟自愿为妾,还那个王大人家的姑娘,让她爹帮自己说话,说只要他愿意娶她,会出面解决瞳瞳的事,还说要给瞳瞳一大笔钱,让她把位置让出来。

  什么鬼啊,他们家瞳瞳傻吗?她的老公富可敌国,巴着他,要多少有多少,她需要去觊觎那点儿蝇头小利?

  “京城里的名门淑媛,对我和语尘这两个新科伯爷很感兴趣,家里的门栏都快被媒人给踩烂了,我对外放话,说我有爱妻、有儿子……”

  瞳瞳接下话,“可还是有人自荐枕席,甘心为小?”

  呵呵一笑,他抱着她的腰不放。“谁让你家相公风度翩翩、俊美无俦呢,你可要把门给守好,别让外面的人给觊觎了去。”

  “守得了门外的,能顾得了门内的?”

  她终于说到主题了,苏蒙正了神色,握住她的肩膀,认真说:“我心里只有你,装不下其他人。”

  如果她只有此生记忆,那么,是的,她或许会被骗。但对不起,她偏偏拥有前世记亿,所以她很清楚,这里话只能在大荧幕上骗骗蠢女孩的眼泪。

  人心易变,新鲜总好过腻味的,她不信自己的魅力无远弗届,何况这里不是强调一夫一妻的世界。

  她没回答,但表情摆明了不相信。

  于是他决定拿出最擅长的利器——一把抱住她,就要把她往床上摆。

  没想到帷帘掀开,那里躺着三个熟睡的小孩。

  一个咬牙,他抱着瞳瞳往自己屋里去,他施展轻功,在瞳瞳还来不及出声抗议之前。

  运动会让人血液加速进行,而想像力更教人血脉贲张,离开那么久,他想念她,想念得紧。

  右脚踢开大门,他正准备好进行激烈运动,却没想到林宜瑄竟然坐在屋内,她身穿薄纱,手里缝着他的衣裳,深情款款地望着他。

  瞳瞳发出一声冷笑,若她不在,是不是就该玉成好事了,又或者在之前,他们已经数度春风?

  苏蒙手臂僵硬,把瞳瞳放下地,凝声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林宣瑄咬唇,眼底浮上红丝。“我只是过来禀告爷,甯姑娘到了,我安排她在临风阁住下,那离爷的院子近,也安排晚儿和他的小厮在勤学斋里安置,不晓得这样的安排可好?”

  “不必,瞳瞳就在这里住下,晚儿和阿晨,阿曦初来乍到,对新地方多少会害怕,先让他们也在这院子里住下,等熟悉之后,再让他们自己挑选住处。”

  这是不需要她的安排?林宜瑄不傻,明白苏蒙的态度是在告诉她,别想插手他们的事。

  她不懂,苏孟到底看上甯语瞳什么?一个没有家教规矩的女子,如何能为他立起门面?

  毅勇伯府刚在京城立足,必须面面俱到才能教人看得起啊!

  苏蒙也不傻,好端端的,三个被安排在勤学斋的孩子怎会睡到瞳瞳床上,定是发生风波了,所以他摆明态度,希望林宣瑄理解。

  但林宜瑄没有,她拧着眉眼,一脸可怜地望向苏蒙,盼能得他几分怜惜。

  还不死心吗?他已把话说得够清楚了,他只好再以严肃的口吻问:“瞳瞳进京,为什么没派人告诉我?”

  他这是在告诉瞳瞳,自己之所以这么晩回来,不是因为不上心,而是因为不知情。

  也是在告诫林宣瑄,于他而言,瞳瞳比差事更重要。

  瞳瞳和林宜瑄都听明白了。

  瞳瞳微哂,她不是处处周到吗?怎么会没派人知会苏蒙?是想留点时间,在他回府之前给足下马威,好教自己知难而退?

  林宜瑄弄错了,能够教她知难而退的人只有苏蒙。

  “以后没事别到我院子里来,免得被人误会。”苏蒙又道。

  像被人狠狠地揍上一拳,林宜道蹙眉。

  被谁误会?甯语瞳了吗?他就这么在乎她?自己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啊,是她为他伺候祖父祖母,是她陪他逃难,陪他走过千山万水,更是她为他拼得九死一生生下晚儿,甯语瞳算什么?不过是个从土匪窝里出来的女人。

  不甘心、不情愿,她不明白他怎么可以这般无情。

  见她迟迟不语,苏蒙道:“你下去吧。”

  咬牙,她不想,却不得不屈膝告退。

  门关上,他看向瞳瞳,叹气。

  瞳瞳似笑非笑道:“怎么办?你心里只有我,装不下其他女人,可她心里也只有你,容不下其他男人。”

  拉起她的手,坐到床沿,他郑重道:“瞳瞳,她是晚儿的娘,当初她和蔡嘉佑离开,我以为她可以过上想要的日子,但是蔡家媳妇厉害,她过得生不如死。

  “她找到我的时候,全身伤痕累累,实在过不下去,如果我不收留她,或许她真会死于非命,在那种情况下,我无法不伸出援手,我不希望日后话传到晚儿耳里,让他怨我。”

  他担心晩儿怨他,却不担心她怨他?是因为她看起来豁达大肚还是善良可欺?

  “所以呢,你打算留下她?”

  “是,我必须留下她。”他斩钉截铁回道。

  “很好。”她从荷包里取出二十两银票。“我要自赎,把卖身契还给我。”

  他哪有卖身契,早早就烧掉,早早就到府衙里注销了,只是……自赎?什么意思?林宜瑄留下,她便要离开?

  不行,他不允许!“我不。”

  “你答应过我的。”

  “我就是言而无信,我就食言而肥,总之你不可以离开。”

  “不离开,以什么身分留下?”

  “还用怀疑吗?当然是我的妻子,我们行过婚礼的。”

  “那林宜瑄呢?”

  “她是晚儿的娘。”这两者并不违背。

  瞳瞳大翻白眼,没好气说:“儿子的娘、你的妻子同处一室,关系会不会太复杂?何况,请问你与她和离了吗?官府里,苏蒙登记在案的妻子是林宜瑄还是甯语瞳?”

  苏蒙无语,当时情况太乱,这件事连想都没想过,只想着让她离开、过上想要的生活便好,而林宜瑄认定他在土匪窝里讨生活,谁晓得还能够活多久,他们都没有考虑到这件事。

  “没有和离书,那休书呢?你写了吗?”瞳瞳又问。

  “我写了。”

  “所以你们的婚事已经注销?”

  苏蒙垂下头,并没有。

  林宜瑄收到休书,泪流满面,她把休书烧掉,悬粱自尽,差一点就救不回来。

  出身名门的她,再好面子不过,宁可死,也不愿意名声被汙。

  当年在山寨子里,他想尽办法出谋划策,与大家融为一体,就是为着让怀孕的她可以过上好一点的日子,可她越不过心底那道坎儿,三番两次求他冒险带自己离开。

  她怀着晚儿,苏蒙怎能冒险?他只能耐心谋划,将山寨夺下。

  但她等不及,无法忍受自己与贼寇挂上名。

  那夜,他求她为晚儿留下,保证再给他一些时间,情况必定会改变,但她哭闹不止,还拿簪子割破手腕,坚持要离开。

  他想与其留着痛苦的她,不如各自安乐。她走了,两人缘分就比割断,他怎么都没想到事情没完。

  苏蒙没回答,她却看懂他的答案,长吐气,“她仍然是苏蒙明媒正娶的苏家媳妇,对吧?那我呢?二十两买回来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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