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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隔天刚好毕方来找她玩。

  经顾庸之一番劝说——好孩子要彼此相亲相爱,分享玩具,不可以打架——她现在对毕方的态度有好一点了,食物也会分他吃。

  看到两个孩子坐在二楼的阳台围墙上,分着吃牛奶糖,他一脸欣慰,安心地下楼忙自己的事。

  苏绣打开糖果纸,抛了颗牛奶糖入口,心情愉悦。

  「难怪你现在都不回崑仑了。」毕方一脸羡慕地看着她。

  她主人对她真好,给她买衣服,还每天做好吃的东西给她吃,换了是他,也想天天赖在这个主人身边。

  苏绣威胁地瞪他,一脸防备。「他是我的!」

  「知道啦!」毕方低哝。「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这种主人……」一个会对他好,心思纯粹而无所求,做出的食物就跟他的心一样乾净,吃起来好香。

  苏绣看着他失落的神情,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想,便将手中的玻璃罐朝他递了递。

  那时的顾庸之,正在厨房烤饼乾。一时间,窜起冲天火光——不过不是从厨房,而是从院子里!

  他大惊,冲出去查看。毕方吃了牛奶糖心情大好,一开心就不受控地变回原形,在院子里飞舞绕圈圈。

  「啊——毕方你这傻鸟,不要胡乱烧东西!」他惨叫,但是来不及,火球已经从鸟嘴里喷出,把门轰了个大洞。

  苏绣一跃而下,伸掌往鸟头巴下去,这才把毕方拍回人形,愣坐在院子中央,嘴巴吐出一缕袅袅残烟。

  「又烧啦?」隔壁邻居探头看了看,见怪不怪。

  「今天这个洞比较大啊。」对面邻居围观完,发表结论。

  「顾庸之你这个烂房客,又在烧我房子!」房东孙旖旎愤怒吼叫,发誓他再烧一次,绝对要把他赶出去睡马路!

  顾庸之:「……」你告诉我,我能说什么?

  第六章 执念(2)

  日子就在这么惊险刺激的节奏下,粗茶淡饭地过去了——因为要赔修房子的钱,伙食差了些。为此,苏绣还不爽跟毕方打了一架,那是顾庸之有一次发现毕方羽毛秃了一大块,才知是被他族姊下的狠手。

  不过也因为这样,毕方克制了许多,烧房子次数也大幅降低。

  一个春雨绵绵的午后,顾庸之在厨房做水果软糖给宠物当零食,做到一半材料不够,走出来见苏绣窝在沙发里贪眠,便自己撑了伞去大卖场。

  买完砂糖,走出大卖场,前面那个女人拿了伞架上的伞撑起,急匆匆走入雨中。

  「欸——」那是我的伞。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伞被劫走,他张了张口,最后还是将话咽回。

  罢了,反正雨不大,就跑快一点吧。

  他将砂糖拢进外套里,一口气奔入雨幕。

  女人站在路口等红绿灯,与他同路,他于是忍不住又多看了女人一眼。

  他见过她,就住在邻巷一栋五层楼的老公寓,偶尔在路上遇到过几次,不熟,就点个头,完全没有交情的那种。

  不过他知道,女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小学二年级,一个今年刚要上国中,丈夫因为不学无术,背债跑路,丢下她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小孩。

  号志灯转绿,女人疾步过街,很快地转进小巷,消失了身影。

  他静静看了一会儿,才收回目光。

  他记得,他也是在这样的天气,下着绵绵雨丝的夜晚,遇到苏绣。

  好快,也将近一年了。

  才这么想着,那人的身影便撞入眼帘,打着伞,徐徐走来,将他纳入伞下。

  「去哪里?」

  「买砂糖,给你做好吃的。」他拉下外套拉链,把那包砂糖拿出来给她。

  「嗯。」

  他执过伞,牵起她的手。「走吧,回家。」

  那个时候,只是想有个伴而已,现在,光想到要是离了她,还真舍不下了。

  又过几天,他从外面回来,下了公车站牌,走在回家的路上,肩侧让人撞了一下,女人越过他,疾步前行。

  也对,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点,每次见到她,都是步履匆匆。

  基于莫名的原因,他开口叫住她。「小姐!」

  女人停步,回眸看他。

  「你东西掉了。」弯身捡起掉在地上的番茄,递还她。

  「谢谢。」

  「你每天都这么行色匆匆,是要赶着做什么事吗?」

  「我急着回家给孩子做饭。」女人拧眉,显然没什么聊天的兴致,不过知道他是住在附近的邻居,倒也没太大的防心,随口又抱怨几句。「公司事情太多,每次都拖迟回家的时间,孩子还小,老这么饿着肚子也不是办法。」

  「是吗?」

  女人没再跟他多聊,转身进巷。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把邻居女子的事跟苏绣提了,感慨地说:「人撑着这一口气,到底是为什么?」

  苏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顺口答道:「执念吧。」

  是啊,执念。

  心里有牵挂的事、未完的心愿,甚至是到不了的未来,都会成为执念,再把自己困在这个执念中,不得超脱。

  看开,这两个字何其简单,但真要做起来,又是何其困难。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办法回家做好吃的东西给你吃,我应该也会放心不下吧。」他家这只小宠物,真的很不会过生活,他都不知道他还没来以前,她一个人是怎么过的,连食物的味道是什么都不知道。

  想来,就有些胸口泛酸,心疼得不得了。

  隔天,他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等着邻巷的女人。

  女人先在超市买了菜,急急忙忙赶回家,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被他拦了下来。

  「今天是第七天了,你还是放不下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女人越过他,正欲起步,顾庸之抓住手腕不让她走,她不高兴地道:「我还要回家做饭,没有空跟你聊天!」

  「你已经死了。」他平静地说。总要有人,来告诉她这句话。

  人,在最初亡故时,因神魂未聚,鬼差只能拘走两魂六魄,留下的一魂一魄徘徊人间,流连于生前最挂心的人、事、物上,这便是执念。

  那时的他们,甚至不会知道自己已然身故,还重复做着与生前一模一样的事情。

  直到第七天,大部分鬼魂会慢慢觉醒过来,然后回到亲人身边,与他们道别。

  这就是头七的意义。

  但也有些执念较深的,陷在自己织的网里,始终醒悟不过来,直到有人告诉他们。

  「今天,是你的头七。」

  「你胡说八道什么!」女人发怒了,莫名地又气又急,开始使劲挣扎,顾庸之一个闪神,让她挣脱。女人一迈开步伐,前方车辆朝她迎面疾驶而来,她瞳孔放大,下意识抱头,惊恐地尖叫出声——

  预期之中那支离破碎的疼痛并没有到来,那辆车像没看到她似的,穿过她的身体,呼啸而去。

  女人停止尖叫,站在原地,一脸茫然地望向他;他手伸在半空中,呆怔着,久久、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慢慢沉淀下来,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记忆像回放的电影,在脑海里重映。

  就在七天前,这个路口,赶着回家做饭时,被酒驾的司机撞上,当场死亡。

  可是她还记得,记得她要赶着回家给孩子做饭。

  好半晌,女人幽幽地开口——

  「我放不下的是我的孩子。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送走了那女人的灵魂,顾庸之缓缓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辆疾驶而来的汽车,不只是撞上她,同时也穿过了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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