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男主角…… 凌某人
话说,远在烽火的终章《开创》动笔之前,就有读友在问!是谁是谁?男主角是谁?是诺兰?是思克?
目前为止,两派人马的支持者都有。
支持诺兰的人,觉得诺兰沉稳威武,才有那个男主角的「款」,要写当然就要写诺兰。
支持思克的人,觉得他哥哥和阿比塞尔太像了,写他不等于再写一本阿比塞尔吗?所以应该从新的角度出发,换思克当男主角。
所以,给拿到书正在看的读友,来,咱们一起约法三章!请不要透露男主角是谁!如果你还没看的朋友逼问你,你就偷偷跑走,暂时不要见他们。远远在路上看到他们就赶快躲起来,直到他们自己去看为止。
如果你的朋友把你绑起来施以刑求、拔指甲、火烙、水刑什么的酷刑,请你在奄奄一息之际,再颤巍巍的告诉他们:「男……男主……主角是……是是是……是……」
(这个时候可能会因为拖太长再被上刑一次,请忍耐。)
最后再告诉他们,男主角是「思克」加「诺兰」好了。
这个可不算说谎哦!
嘿嘿,凌某人真是个有良心的好人,两个愿望一次满足,再加一个就可以去当出奇蛋了。
这次「烽火」系列的终结篇,〈禾马〉的编辑部相当用心,特地制作了一张全彩的「勒里西斯」地图。在整个「烽火」系列中出现的重要地点,凌某人都将它标示在地图上了,希望有助于读友们想象这个国家、以及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点点滴滴。
接下来,我们一起翻开书页,进入烽火的终结篇吧。
第1章
今天对司法部长一家来说是个重大的日子。一大早宅邸内的管家、厨师、仆役、司机等等,就全部上紧发条严阵以待蓄势待发……
「是有没有必要搞得这么慎重啊?」终于交出博士论文、从美国回来的二公子——思克打着呵欠,抓抓头发,睡眼惺忪地坐下来吃早餐。
他娘坐在他对面,还未开口,他爹已经轻轻「哼」了一声。
坐没坐相的二公子立时坐正,一脸精神,乖乖拿起餐具一口一口啜着薄粥。
哎,太久没回家,都忘了老爹那钢铁一般严格的家教,差点捻到老虎胡须。
「才出国念个几年书,越念规矩越差!」阿比塞尔横次子一眼。
「好了,思克也不过才回到家几天,你让他喘口气。」朱菲雨轻笑着帮二儿子解围。思克感激地望一眼母亲,阿比塞尔才把锐眸移回去,继续他的早餐会报。
「早安。」另一声低沉的嗓音加入他们。
诺兰拉开椅子,坐进弟弟右边那一侧。
休假中的他不再是侍卫队的雪白色军官制服,而是一身轻便的格子呢蓝衬衫和牛仔裤。即使穿着便服,诺兰依然一丝不苟,衣领折得尖尖的,扣子扣得紧紧的,刚健有力的大手握筷子和握手枪的样子差不多,既英武又严肃。
思克暗暗叹口气,看看桌子边两个一老一少的翻版。唉!从小待在军校里,把好好一个大男人都给念呆了。
他看向母亲,母子俩交换一个心有戚戚焉的眼神。
小妹今天要回家了,真好!在他们家里,他和妈妈、妹妹是同一国的,大哥和老爸是同一国的。可是他们这国人数虽多,却一直撼动不了另一国的城池,每次他们这边聊什么事情聊得兴高采烈,另一国随便一个哼声就可以把空气迅速冻结。他们需要每一分人力迅速归队啊!
刷!报纸突然一展,隔开了母子两人腹诽的眼神。思克连忙低头专心地喝他的粥,阿比塞尔似笑非笑地啾了老婆一眼,菲雨对他吐了吐舌尖,清亮的黑眸里都是笑意。
不管几年过去,她永远是他眼底最美好的风景。
捺下轻抚妻子脸颊的冲动,阿比塞尔转向长子,语气淡淡的。「你这次休几天假?」
「三天。第四天可以中午过后再归队。」诺兰沉稳地回答。
遗传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呀!菲雨眼睛轮流看着他们父子三人。
尽管外貌相像,父子三人本质上差异颇大。
阿比塞尔这一生是从风里浪里走过来的,再加上岁月的陶冶,到老来性子反而比年轻时圆融了许多。虽然对于自己的工作和处事原则仍然不打一丝折扣,可是近几年那刚强不屈的个性倒是和缓了许多。
诺兰和父亲不一样,他的一生虽然成长在顺境里,却不是那种吊儿郎当的贵公子。他自幼接受最严苛的军事训练,生活依循着军事化的控管,性子比起父亲年轻的时候竟是更严谨拘束。就连平时放假在家,都少见他嘻嘻哈哈、和人勾肩搭背的,只有他母亲和妹妹来闹他的时候才有点笑意。难怪思克老是要叹,这个大哥读军校都读到呆了。
思克就是完全不同的故事了。比起那对老少版的「阿比塞尔」,他和父亲只是外表相像而已,性子倒是刁钻滑溜得很。他是天生的乐天派,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儿的顶着,若不巧他是个子最高的,能扛就扛一扛,扛不住了蹲下来装死也不会觉得丢脸,总之,人生以舒适合心意为己任。
外表上,老子和老大也是一副「军人」的外型:削短的头发,挺拔有力的身躯,即使坐着吃饭背心也挺得直直的。思克就懒散许多,没事的时候,整个人一定是歪着躺着窝在椅子里,那头松发平时老是任它自己胡长乱翘,等到菲雨念他邋遢了,他才去剪个两刀意思意思。
也幸好他老子遗传的好样貌,让他看起来倒也有点狂放潇洒的样子。
父子三人的不同,也可以从他们各自亲近的人反应出来。阿比塞尔、诺兰两人就和多亚.费森较亲近一些,思克则每次放假回国一定去找他的老大哥西海厮混。撇开这些只有熟人才知道的性格差异不谈,她的两个儿子虽然差了三岁,可是若把他们两个摆在一起,让他们刻意剪同样的发型、穿同样的衣服,乍看之下还真会有点双胞胎的感觉。
唉,遗传真不公平。家里两个儿子都像阿比塞尔,可是女儿却没有那么像她,她真是孤独啊!菲雨心有不甘地想。
想到那个经历了重重劫难的女儿,今天终于要回来了,菲雨的心情又好了起来。不过……
她瞄了瞄身边人高马大的父子三人。看来,女婿今天很难过了。
其实,她对于霍德掳走了女儿,以至于乐雅的手有了残缺一事,并不是全然不介怀的。
她是个母亲,儿女身上的血肉就是她的血肉,落在他们身上的每一刀都和落在她自己身上一样。
但是女儿爱他,也原谅了他,看来也把人家掐圆焰扁揉在指间了,菲雨心中也就稍稍获得平衡。到底女儿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女儿愿意接纳他为夫,那么,自己就愿意接纳他为女婿。不过,这当然只是她而已……
菲雨再瞄一眼不动声色的三个大男人。阿比塞尔悠然看他的报纸,诺兰不动声色喝他的咖啡,思克懒洋洋地啃他的培根。
嗯……风雨前的宁静。
「夫人、先生!」在他们家服侍了二十多年的老管家急匆匆地走进来,微颤的语气泄漏出他的欣喜。「门口的侍卫说,小姐一行人的车子已经开进来了。」
来了吗?
菲雨眼睛一亮,拉着丈夫的手站了起来。
「走,大家去门口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