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温柔娇娘惹不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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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轻轻推开他,笑眼相望,眼前的燕历钧,好像还是那个暴躁别扭的小男孩。

  她的话很豁达,她的表情很豁达,他知道她说的全是真的,她真的不恨他、不纠结过去,她真的想要就此放下。

  这是很好的事,但她的豁达……伤了他,胸口酸酸涩涩的,好像有人朝里头倒了不明浆液,迫得他好委屈。

  委屈个什么劲,人家都不计较了呀,让它过去不好吗?

  可是通通过去了,他和她之间还剩下什么?

  不对不对,他用力摇头,越来越混乱了。

  剩下什么?他期待和她之间剩什么?为什么没剩下什么,他的心那么难受?

  说过一百一千次了,他不喜欢她啊,从小就不喜欢,每次看到她,不想爱护、只想欺负,母后说,前辈子他们一定是宿敌。

  身为宿敌的他们,不见面、不交集,不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可是……

  “不要。”他别扭得像孩子。

  “什么?”冉莘以为自己听错。

  “不要过去、不要云淡风轻,我要背负罪恶感过一辈子。”像宣示似的,他满眼郑重。

  这是在……闹脾气?冉莘不懂他怎么了。“负责任不是这样子的,人要学着放下。”

  “不要放。”燕历钧不管不顾,再度抱她入怀,好像松开手就放,他不要。

  “为什么不?”

  “因为我喜欢你。”

  他脱口而出的六个字像巨石,一下子砸到他们头上,两个人都傻了。

  推开他,冉莘快步走开。她想,他疯了,然后听到他的疯话,害她也跟着疯了,为了不让疯病传染蔓延,她必须理智而果断地逃开。

  这次,燕历钧松开手,不是因为发傻,而是因为……因为很冲动、很没脑子的话脱口而出的刹那,心突然爽了,气突然顺了,委屈突然消失了,然后笑容浮上来。

  像是某个人往他心头打开一扇窗、点亮一盏明灯似的,让他瞬间将所有模糊的、不明白的东西通通搞清楚了,豁然开朗。

  原来追着她欺负,是因为喜欢啊。

  原来看着她,心脏就抽动得很不舒服是因为喜欢哦。

  原来罪恶感始终放不下是因为喜欢,原来极力否认、极力强调“讨厌”……通通都是因为喜欢。

  养不教,父之过,都怪父皇没把他教好,害他把“喜欢”和“讨厌”混为一谈。

  燕历钧笑着追上她的脚步,一步一步往前。

  踩过她踩过的地面,心脏狂跳两下,不太舒服,但他搞懂了,这种不舒服不是因为生病或讨厌。

  学问这种东西是这样的,弄不懂就不通,不通就反感,就越来越丧失求知欲,一旦搞懂,便恍然大悟,窥见学术殿堂,在知识里优游自在。

  所以他自在幸福了,即使眼下的状祝不是享受幸福的时候。

  她走、他追,她慌、他乐,她极力把他的话抛到脑后,他用力把话锁在心中。

  她说就此放下?不干!

  她说不要他插手人生?不干!

  谁要等到鸡皮鹤发、老态龙钟才跟她下棋喝茶?他要从现在起,每天喝的茶,都是她亲手泡的。

  想到这里,他越发兴奋不已。

  狼窟到了,她想喊人,但刚开口就发现情况不对。

  对危险更敏锐的燕历钧早一步揽住她的腰,在黑影向她撞来之前,抱着她飞身上树。

  她全身血液凝结,手指微冰,轻声问,“那是……”

  “有一群狼,在洞穴外面盘桓。”他的视力足够将附近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怎么会有狼?”至少她住在这里的四年里,连一次都没见过。

  “他们在吃东西,洞穴有食物?”

  食物引来狼群?假狼窟变成真狼窟?早知道就别取这个名字。

  一击未成,两头狼在树下徘徊,不只他们这棵树,不远处的树下也有一只狼,想到什么似的,燕历钧往那棵树上看去。

  燕历钧说;“我想,我找到点点和木槿了。”

  “在哪里。”

  “在前方一丈处的大树上。”

  她们肯定也一样,到了这里却发现洞窟被野狼占据,想逃,但送上门的食物,野狼岂能放过,只好爬上树躲避,难怪天黑了还回不了家门。

  “点点、木槿,是你们吗?”冉莘扬声喊。

  听见她的声音,那端树上微动,传来点点的哽咽声。“姑姑,我们在这里。”

  “待在树上别动,我去救你们。”燕历钧急道,他见不得点点伤心,说罢就要下树。

  冉莘发觉他的动作,忙抱住他的腰。“你想做什么?”

  “杀光狼群,把木槿、点点救下来。”

  “你疯了?那不是一只狼,是一群狼呐。”她后悔没在身上带几瓶毒药。

  “我知道、可你没听出来啊?是点点出声,不是木槿,可见得她已经快要撑不住,没有力气了,如果我不动,待会儿两人摔下树,野狼就有大餐享用了。”

  “可是你贸然下去太危险。”

  “危险也得试试,如果洞里面真的有食物,或许到天亮它们也不会离开。”

  她知道燕历钧说的没错,但箍着他的手却无论如何都松不开。

  见她紧张自己,明明身在险境,他还是忍不住扬起唇。“别担心,我长得这么俊,说不定女狼王看上我,想招我为婿,不伤我了。”

  “这是开玩笑的时候吗?”冉莘瞪他。

  “要不……你亲我一口,我就会勇气百倍,战胜狼群。”

  这个人会不会看情况啊?

  冉莘气得想捶人,但拳头松开,他立刻滑下树,看见食物乖乖下来,守株待兔的野狼张开血盆大口,等他自投罗网。

  没想到燕历钧竟没避开两张大嘴,还把手使直往狼口送,但最后一刻,手在狼鼻子前,往横一划,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里多了柄匕首,这一划,狼被削掉半张脸,还没搞清楚什么状况,就被食物给杀了。

  燕历钧不怕狼。

  北辽人为何让大燕军士那么害怕,原因之一是他们擅长御兽,尤其是野狼。

  那时,他和阿骥抓了不少野狼,观察它们的习性,学会与它们搏斗,然后“与野狼搏斗”成了军队的训练项止之一,当士兵去除恐惧之心,野狼哪会是人类的对手?因为比起狼,人更聪明,而且会使用武器作为助力。

  于是在第一匹狼死后,第二匹狼死了,第三、第四……

  冉莘看不见底下的战况,但空气中传来浓浓的血腥味和肉与肉相撞的拚搏声,她知道情况危急,但帮不了手,她不能添乱。

  这时惊呼声传来,他受伤了吗?

  一颗心提到半空中,她咬唇握拳,指甲陷入肉里,却毫无所觉。

  心狂跳,血液冲到脑门正中央,她又开始觉得晕眩,用尽全力抱住树于,她在心中默祷,祈求燕历钧平安。

  头很晕,心很乱,她根本不知道经过多久,回过神时,燕历钧已回到她身边。

  夜色太暗,她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她知道他在笑,乱七八糟的那种笑。

  “没事了,点点、木槿在下面,我们也下去吧。”

  下意识的,她伸手摸他,手指沾上湿意,有血腥气。

  “你受伤了?”

  “没有,是狼受伤了。”伤到需要重新投胎的那种伤。

  他再度笑得乱七八糟,她在关心他,被关心很愉快,过去觉得这是麻烦:现在才晓得……哦,原来是因为喜欢。

  一条上山的道路,让他明由什么叫做喜欢,这个晚上,收获很大。

  “勾住我的脖子。”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托住她的腰,一个纵身飞下树梢。

  木槿用火折子燃起一盆火,看着堆满洞口的狼尸……它们活着的时候,她吓到快死掉,现在死了,嘿嘿,你要吃我的肉,我就要你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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