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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叫什么名字?”彷佛经过一世纪之久,樊嘉士终于开口,却是问了一个和他们的对话八竿子打不着边的问题。

  梁萱若愣住,虽然说她时常被搭讪,但他看起来不像是一个肤浅的男人,让她有点小小的失望。

  “先生……”

  “名字!”

  可他散发出来的气势,又不容她反驳。

  “我在问你的名字。”快告诉他!

  “梁萱若。”她吓了一跳。“我叫梁萱若。”

  听见她说出“梁萱若”三个字,樊嘉士的眼神立刻变得和她一样失望。原本他还寄望她就是他的初恋情人,只是因为那场意外丧失记忆,才不认得他,结果她竟然想都不想便报出自己的名字,难道,她只是一个跟诗帆长得很像的女孩,而非诗帆本人?

  刺骨的寒风随之袭来,一如他的心情。

  梁萱若本来就穿得少,虽然穿着一件防水夹克,但因为是便宜货,又破了个洞,根本不能御寒。

  她真的觉得好冷,好想赶快回家,只好把原本打算留给未婚夫吃的水果拿出来。

  “这里还有一些水果。”她冷得频频打哆嗦。“如果你不介意外表的样子不好看,全部送给你。”

  梁萱若展现出最大的诚意,樊嘉士垂眼看到她手上有些淡淡的伤疤和新的伤痕,内心更加确定她不可能是他的初恋情人,诗帆出身名门望族,有个十分宠爱她的父亲,舍不得让她做任何家事,而这个女孩那双手,一看就知道经历长时间劳动,粗糙又伤痕累累,跟她仙子般的脸孔完全不相配。

  由于樊嘉士实在犹豫太久,梁萱若几乎以为他会拒绝她的好意,表情因此而尴尬不已。

  就在她正要缩手之际,樊嘉士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低声说:“我从来不接受他人的馈赠。”

  他的手臂是那么强劲有力,梁萱若在第一时间便感受到他的力量,以及宛如触电的奇异感觉。

  她小嘴微张与樊嘉士对视,在视线交会的瞬间,在他眼底看见了一股翻腾的情绪,随即又平静下来。

  他松开她的手腕,顺势接过她手中的红色塑料袋,用另一只手掏出皮夹,抽出两张千元大钞给她。

  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但梁萱若知道这是买水果的钱,于是摇头。

  “我不能收——”

  “拿着!”樊嘉士不接受拒绝,因为被她拒绝,好像被初恋情人拒绝一样,而诗帆是不可能拒绝他的。

  “……好,谢谢。”梁萱若不再坚持,一来是他的表情容不得她说不,二来是她的经济情况也容不下她展现志气,她需要每一块钱。

  只是,当她的手指不小心和樊嘉士的手指碰在一起的时候,那股奇异的感觉似乎更明显了。

  她不自然的颤抖,分不清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他无意的碰触,即使雨下得这么大,气温如此之低,她的身体依然升起一股躁热,好像她灵魂的某部分也跟着苏醒。

  也许大雨真的影响了两人,冷漠如樊嘉士,居然脱掉身上的皮衣,披在梁萱若的肩膀。

  “穿着,这能防水。”他的语气很冰冷,但他的皮衣却很温暖,上面留有他的体温。

  “走,去医院。”樊嘉士把皮衣给她后,随即转身交代司机,大步走回他的豪华房车之中,梁萱若只能愣愣看着林肯加长型房车,在大雨中开走。

  她偏过头看着肩膀上的皮衣,一脸迷惑。

  这时又吹起一阵寒风,逼得她不得不脱下皮衣,重新穿上。

  樊嘉士的皮衣穿在她身上,明显过大,却温暖得不可思议。

  她把胸前的拉炼拉上,让自己短暂躲进他的温暖之中,感受突如其来的幸福。

  而大雨,依旧下个不停。

  唰……

  看似永不停歇。

  第2章(1)

  “圣和医院”严格来说并不是樊嘉士的第一选择,因为它才刚开幕不到一年,还没有打响名气,从院长到医生甚至护士,年纪都相当轻,就经验来说自然无法跟动辄几十年历史的老医院相比,但它有其他医院无法相较的优点,那就是门禁森严,绝对保障病患的隐私。

  医院的拥有人谈予恩——“弥新集团”的总裁兼董事长,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同样身为企业家的后代,肩负着集团的兴衰,谈予恩硬是比他潇洒、也任性了好几倍。据说整间医院都由他独自出资,这相当不简单。“圣和医院”强调个人服务,无论在设备或是医学器材方面,都是采用最顶级的,当然收费也是一流的。虽然才开业不到一年,却已经呈现一房难求的状态,是台北市内最新窜起的私人贵族医院。

  只设单人病房的“圣和医院”,无论哪一个地方都流露出贵气,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安静。

  小光的病房就位于走廊的尽头,病房里安静无声,直到樊嘉士的开门声打破寂静。

  “小光。”樊嘉士之所以选择“圣和医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没有限制探病时间,只要病人的身体状况允许,二十四小时都能会面。

  “樊叔叔!”小光看见樊嘉士来访很高兴,苍白瘦弱的脸庞顿时有了笑容。

  “你还没睡?”樊嘉士走到病床边的沙发坐下,顺手将水果放在沙发上,一脸关心地问小光。

  “因为樊叔叔你说要来看我,我不敢睡。”小光果然就如同樊嘉士预料中那样,没等到他绝不入睡,从某方面来说,他们的个性非常相像,所以他才会如此疼爱小光。

  “樊叔叔因为工作得太晚,买不到更漂亮的水果,只买到这包丑丑的水果,你就将就一点吃吧!”樊嘉士拿起红色透明塑胶袋在空中晃了一下,小光看着塑胶袋里的水果又笑了,笑得好灿烂。

  “只要是樊叔叔买的水果,我都觉得特别好吃。”小光明显把樊嘉士当成父亲看待,樊嘉士的喉头因为小光的童言童语而抽紧,足足停顿了两秒钟,才摸小光的头赞美他乖。

  得到他的赞美,小光好像得到全世界般开心。

  老刘在一旁默默看着樊嘉士和小光之间的互动,心想樊嘉士真是一个难懂的男人,性格明明如此冷漠,面对小光时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比大部分的父亲都更有耐心。

  “已经很晚了,樊叔叔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休息,你也要赶快睡觉。”樊嘉士打量小光疲倦的脸色,发现小光不止面色苍白,连嘴唇都毫无血色,心情开始走下坡。

  “好。”小光很乖地闭上眼睛,樊嘉士帮他盖好棉被,放轻脚步走出病房,跟在他后头的司机轻轻把门带上,病房于是又恢复原来的宁静。

  “我要跟医生谈些事,你先到车上等我。”他们一走出病房,樊嘉士随即下指令,司机点点头,依照指示先回车上等,此时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午夜十二点半,新的一天已经开始,樊嘉士的前一天却还没过完。

  樊嘉士找到值班医生,大约询问了一下小光的病情,得到的答案相当不乐观。

  “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和小光配对的骨髓,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询问,但很遗憾至今还没有收到任何好消息。”值班医生抱歉地说道,樊嘉士的脸色铁青,几乎说不出话。

  小光罹患的是血癌,也就是一般俗称的白血病,得病的原因不明,极可能是遗传。小光是孤儿,根本找不到亲属可以移植骨髓,只能等待陌生人的恩惠。而这可比大海捞针,就算是亲兄弟之间,配对成功的机率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他怕小光等不到合适的骨髓,就已经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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