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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正想着,男人转过头来,薄缥缈很自然的将自己的半个身子都藏进黑暗中。“姑娘若是有家人,我明日便前去提亲。”

  薄缥缈想都没想就摇头。

  “这是说姑娘只身一人?”

  她胡乱的点了头。

  “那姑娘是愿意同我一起回京了?”

  这男女之间得要你情我愿,两情相悦,如此作为夫妻才有乐趣,若是彼此无情无意,结为夫妻,只会变成怨偶,自己虽然和他有了肌肤之亲,但并非你情我愿,他连灯都不愿意点,这是怕自己不小心睡了个无盐女?连彼此的样子都看不清,若非自己认出他的口音,这样成为夫妻岂不可笑。

  再者,他这会儿是还没看清楚她的容貌,要是知道她是他白天才退了亲的未婚妻,晚上又跟他……会用什么龌蹉的想法评断她,她不想知道。

  “你不愿意?”他的声音冷了几分,身上的寒意也更甚。

  看得出来他不是那种习惯低声下气的人,这不一见她没反应,态度就不一样了。

  她的皮是古代的原住民没错,骨子却不是,她断不会因为这件倒霉透顶的事情就觉得自己要嫁给这个男人。

  这不是她的作风。

  “你不想跟我回京,还有你为什么都不开口说话?莫非你是哑女?”

  “不知……是不是……药,我……发……不出……声音。”她粗嘎着嗓音,又刻意降低声音,这么破碎的字句,相信他也认不出她是谁。

  “原来是这样。”

  他还想说些什么,忽然听到门口一个声音响起。

  “主子,事有突变,几路刺客带着人把别院给围了,前院已经着火,请主子赶紧撤退。”

  “步指挥使人呢?”

  “正在前头派人救火。”

  “我知道了,该怎么做你知道,前头有指挥使的人不必管,我随后就到。”

  “可刺客的目标就是主子,您还前去?”

  “我倒是想看看他是谁的人。”

  外面的人应了一声,脚步无声无息的走了。

  刺客?别院?这又是谁的别院?肯定不会是君卓尔的。

  像他这样的人物就算没有大张旗鼓的出门,但只要有心,想跟他套近乎的人有的是门道。

  君卓尔头也没有回的说:“我有要事待办,你在这里等我回来,一应事宜等我回来再议。”放下话,披了白鹤绸缎氅子径自去了。

  他的身影一消失在她眼前,薄缥缈忍着身上的疼,撑着下了地,再不回去,花儿不急死才怪!

  她两只腿软得和麻糟没两样,要不是扶着桌子,人就要很难看的栽在地上了,她嘶嘶吸口气,缓了一会儿,把丢在地上的衣服摸索着拿起来,套回身上。

  却完全没想到只是穿个衫子和裙子就疼得她出了一身冷汗,她却知道,自己再不走,很快就会有人过来。

  她沿着墙根往东走,不敢走院门,就算走起路来脚步虚浮,见到矮墙还是翻墙,翻过去之后脚软得几乎要倒栽葱。

  她很自然的又把罪魁祸首痛骂了无数遍。

  从矮墙翻出来是个园子,穿过月瓶门,看见两个侍女打扮的丫头一边走一边说:“王爷让我们过去屋里伺候那位指挥使大人不知从哪弄来的姑娘沐浴,你说这是不是昨儿夜里伺候得好了?不过,指挥使大人从北直隶就跟着王爷下来,这一路下面的人没少往王爷屋里送美人,可都没成事,听说指挥使大人和王爷不对盘,怎么还让下面的人往王爷屋里送美人?”

  一旁的丫头嗤声的笑了。“朝廷的水深得很,不是你我能明白的,大人叫我们做什么就做什么,闲话别多说,还有,你这话,我俩说说就好了,可别说了出去。”

  多嘴的丫头压低了声音道:“我有那么笨吗?我瞧见大管家在王爷的香炉里放了催情的药,这事我可是谁都没说,你瞧王爷这不是闻了那情药,没把屋里的那位姑娘给折腾个够不会了事的。”

  另个丫头笑得暧昧。“我瞧着王爷仍是冷冰冰的,既然情药无效,何必要我们去替屋里的美女备热汤?”

  “不管如何,咱们照令行事就是了。”两人边说边去远了,薄缥缈隐约还听到其中一个还在说:“你说这白桦县城一个拔尖的美女都寻不出来吗?非要到街上去抓?”

  “你还多嘴了。”

  反正是送上贵人床上的,街上见到美的抓了就是,再说会连个丫头也不带上的姑娘,身家又能高尚到哪去?

  还有,锦衣卫哪是按着规矩来的人,被瞧上眼,只能说那位姑娘倒了八辈子的霉,只是瞧王爷对那姑娘的态度,这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了啊。

  这姑娘呐,合该是撞了大运,要不然怎么可能因为露水姻缘就合了王爷的眼缘?这伺寝的对象要换成她该有多幸运?

  两人一走远,薄缥缈也不再多想,又从另一堵矮墙翻过去,哪里知道两个守卫打扮的汉子守在墙下,见了她翻墙过来,正想嚷嚷着刺客、小偷,薄缥缈二话不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点了两人的哑穴,手刀敲昏了两人。

  她隐身在花树后,略微辨了方位,往北直走应该就是街上,也幸亏这别院不像一般府邸的高墙大院,否则如今的自己绝对翻不过去。

  最后她找到一处僻静的角门,锁又旧又生锈,她用力一拉,嘎啦一声,门外果真是一条巷子,她闪身出来,再把门关上,很快混进了人多的地方。

  令她更头痛的是,她要去哪找花儿?

  她们在哪走岔的?她又是怎么跟花儿说的?

  哪茶栈她是不可能再去了,这一去,运气不好不就成了瓮中捉鳖?她可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

  兜兜转转的找到县城最大的一家客栈,人家早已关了门,她兜了两圈,这时却从一旁的巷子攒出个灰头土脸的人影。

  “呜呜呜呜……小姐,你跑哪去了?花儿在这里等你都等不到,等到伙计都拉下脸来撵我了……小姐……花儿好想你。”

  花儿一身狼狈,这是在巷子里候了她一夜。“怎么不进去叫间房歇着?”

  “人家没想到。”哭了一个晚上,脸又花又脏,像只小花猫。

  薄缥缈替她抹了抹脸,上前敲了敲门。

  客栈里的伙计正早起准备煮早饭等开店事宜,听见敲门声,惊讶的开了门,她上前要了一间上房,带着花儿进去。

  见到小姐完好如初的花儿,这下子心也稳稳的放回肚子里,不过她又想起了一桩事,“小姐买给花儿的那些东西都被我弄不见了。”她神情十分懊丧,对于自己丢三落四的迷糊性子不知道要怎么办。

  这不是为了找小姐吗?情急之下哪顾得上那些,就全扔了。

  “等回家的时候再去买就是了。”谈不上什么贵重的物品,都是些小玩意,说完,薄缥缈就大大的打了个哈欠。

  “小姐这么累,是因为在找花儿吗?你的脖子也跟花儿一样被蚊虫叮咬的?花儿喂了一宿的蚊虫,手脚也全都是叮包。”她说着捞起裤管,果然密麻麻的红豆冰。

  薄缥缈连忙低头看着脖颈下的红痕,脸上一红,掩饰道:“想不到这县城的蚊虫比朱家角的还要厉害,一个晚上就被叮成这样,瞧你花猫似的,赶紧去洗个澡,我也一身的脏,洗好了,咱们睡到自然醒。”

  花儿点头,小姐说什么都是对的。

  薄缥缈让小二送来两个大木桶和热水,用屏风隔起来,她和花儿一个人一边,泡了好一会儿,才觉得整个人有活了过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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