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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黑灵动人的眼珠子蓦然扩张。

  “整个金泉镇全由饿虎岗土匪的眷属们所构成,封大侠前几天独自挑了饿虎山寨,镇上的人早就磨好兵器等著你们来上钩了。”宋夫人依然一副等著看好戏的模样。“本来嘛,他们也不见得认得出封大侠的面目,可是今天下午你在街中心大声嚷嚷,每个人可听得一清二楚楚,这下子想躲也躲不掉啦!”搞了半天,敢情他们是笨老鼠,自动投人老猫的爪牙,而且泄露身分的重责大罪得由她一肩扛下来?现在真的惨了,绑匪当不成,反而和肉票沦落到相同的处境。

  “你为什么地这般好心,特地来通报我们?”她的疑心病很重。

  “人家是京城名捕宋定天的遗孀,守寡之后搬到金泉镇来定居,和这些家伙不是同一伙的。”想来他们下午独处时,商讨的便是这等密闻。也好,总算让她弄清楚,她可以不用改姓“疯”了。“你怎么知道?近红的自然变红,近黑的不会变白。”尽管心里买帐了,她嘴皮子仍然硬邦邦的。“疯子虚,咱们干嘛忌惮他们?我命令你,冲!”封致虚一言不发,拱手向宋夫人谢过捎讯的恩情,捧抱著她一路飞向后屋檐的方向。“真是太小看你了!也不想想看,凭你堂堂疯子虚连整座饿虎山寨的强人也独自剔除了,怎么可能被这区区一、两百人吓倒!”她还在喳呼不停。“好歹你也是名闻遐迩的大镖头,虽然脑袋钝了些,身手笨了点,比起本姑娘稍微逊色几分,不过我对你仍然具有基本的信心。人家说得好:‘蠢汉好手脚’,不正是符合你疯子虚的身分吗?当然我也不是说你蠢啦!只是打个比方而已,严格说来──”“闭嘴!”肉票的脸色绷得死紧。

  她乖乖合上嘴巴。毕竟本领高强的家伙算老大,她这个大头目的地位暂时“禅让”给他好了。观察了一会儿,她才发觉他们正往离镇的方向奔驰出去。

  “喂,你想去哪里?”

  “逃命!”

  “逃命?”她险些跌出他怀抱。“你?疯子虚?少丢脸了好不好?起码像个大男人一样勇往直前嘛!亏我还口口声声替你张扬好话,你别让我难看好吗?”“好!”他忽然站定脚步,松手扔她下地,再解下外衣替她担负起遮蔽的功能。“好汉敌不过人多,区区在下自认没本事与一整个镇的居民为敌,更何况其中尚有老弱妇孺,违反我打架的原则。你行,你自个儿和他们打,我要逃命去了,咱们洛阳再会。”说完,也不等她反应过来,撒腿展开他艰辛的旅程。

  守静愣愣地站在原地。

  这是什么意思?他打算当懦夫、胆小鬼?

  无论疯子虚的决定代表著任何意义,有一件摆在眼前的事实是不容置疑的──他放她鸽子了。

  “他们在那里!”喊打声远远从树林另一端响起来。敌人找上门啦!

  而他,那张该死的肉票,居然选择放弃可贵的绑匪,自己逃命去也。

  “哇──”她立刻踏上前人的道路,使出逃火灾的疾速追著封致虚。“疯子虚!你、给、我、死、回、来──!”开玩笑!封致虚跑在前面冷哼,他要是现在回头,百分之百等于“回去送死”。光在金泉镇逗留了一个晚上,他们便被整个镇的居民追著跑,他开始怀疑,一旦抵达洛阳之后,不知还有什么精采遭遇等著他们。

  第四章

  当封致虚弄清楚守静前来洛阳的目的时,他几乎失手掐死她。

  “你再重复一次。”他的双掌已经运满劲道,随时可以一掌拍掉她半颗脑袋。“我爹告诉我,洛阳长春巷的胡记臭豆腐远近驰名,中原人这辈子没进店里尝个滋味就算白活了。而姑娘我虽不敢立下什么雄心壮志要当花木兰第二,可也不愿意白吃赖活的名号冠到头顶上来,既然命数里无缘担当女将军,好歹也得吃吃臭豆腐充数呀!”臭豆腐!他押镖的事都不管了,还把同行的七个镖师放鸽子,只捎个口信要他们自个儿上路,辛苦伴侍她千里跋涉来到洛阳,满心以为南宫大闺女远来洛阳寻人、探访亲戚之类的,结果她居然仅是来城里吃臭豆腐!“你头脑不清啊?你神智失常啊?你没事找事啊?”肉票拎起绑匪的衣领晃成人肉钟摆。“打从见到你开始,我的灾难生涯就一天比一天精采,被熊追、被你揍、被满镇的居民追杀我都认了,你也不乾乾脆脆地带我回天机帮办正事,居然一路拖著我来洛阳吃臭豆腐。你走火入魔啦?你头晕眼花啦?你四肢无力啦?”“岂、拐、楼!”她吊在他的手臂上,转成怪腔怪调的口音开骂了。“什么?”大爷他的接收频道和她接不上线。

  “这是四川话啦!笨!下次要和别人吵架之前,先学好南七省基础方言口音,好不好?”当你想骂一个人,而他却听不懂你的用词时,这种感觉是很悲怆凄凉的。“好,为了不占你弱智的便宜,我重新开场──奇怪了!反正你回我家一定逃不过被老头子砍成肉酱的命运嘛,早死晚死都要死,索性临死之前陪我游山玩水有什么不好的?”他好像非常有兴趣到阎罗殿去找牛头马面赌牌九。“我……”就因为早死晚死都要死,所以他才巴望尽快解决完天机帮的小案子,免费奉送大伙儿投胎转世的机会呀!不过他继续吼下去就穿帮了。“辣块妈妈!”“什么?”轮到她瞪目结舌,不知如何以对。这下子你可不懂了吧?哈哈哈!原来说赢嘴的感觉如此爽快。

  “姑娘,下次要和别人拌嘴之前,麻烦先学会各省基础骂词儿好不好?为了不占你识见浅薄的便宜,我也换个流通性比较高的开场白吧──去你的!我活得不耐烦,渴望继承武林前辈独孤求败的遗愿,以早早去死做为终生的职志,不行吗?”“真的?”守静圆灵有神的瞳仁乌溜溜地转个圈儿。“那就太好了嘛!我就等你这句话。拿来!”“拿什么来?”他的寒毛竖直成最高警觉状态。“反正你迟早要死的,银两留在身边也没有用,不如交给我替你花掉吧!”听她口气,她似乎已经觊觎他的遗产很久了。“我就不能留下来做为日后的安葬费用吗?”这丫头简直没心没肺!他为了她拚掉大半条老命,结果她满脑子顾念的只有他的小钱囊。“没关系,”这种小问题难不倒她。“我允许你指定我担任疯大侠的‘收尸者’。赶快把安葬费交给我!我保证到时候把你的灵堂打点得妥妥贴贴的,孝子、孝女、孝曾孙一个也不会缺,甚至多烧几个纸糊的强盗去地府里帮你洗脚丫子,免得你寂寞。”封致虚自认非属昆虫类,但多多少少与她肚里的蛔虫还算有一点交情,这鬼丫头为了骗钱,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算了,和一个小女孩斤斤计较,非英雄好汉所当为。况且,她也曾经陈述过一句非常有哲理的名言──绑匪向肉票勒索金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既然她是绑匪,他是肉票……咦?怎么他在心态上真的以肉票自居啦?简直是毫无天理。

  他臭著一张老脸皮,由口袋里掏出三两银子。“给你,今天只能花这么多。”“哟!三两,加饷啦?”她口气酸得可以。也好,一次拿几两,一天讨十次,十二个时辰下来收获也算可观。大体而言,她不满意但可以接受,随即偷笑著溜出客栈房间。“且慢!”他忽然阻挠她的伶俐脚步。“干嘛?反悔了?”她立刻把银子藏到背后。“起手无回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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