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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文。”上古文字确实不容易懂。

  “你看得懂?”辛静湖目露狐疑。

  娘亲的眼神太炽热又太锐利,辛未尘不自在的轻咳一声。“略懂。”

  “略懂?!”这是什么怪物呀!才学几年就连上古文字也识得,她会不会太强了?让当娘的她压力甚大。

  辛静湖没想过女儿也是穿的,她一醒过来看到的便是白嫩可人的小女娃,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奠定她心里的形象,在她心里小娃儿便是如此纯朴天真,让人王见就忍不住想抱一抱她、摸摸她的双丫髻。

  女儿有个缺点,就是聪明得叫人招架不了,生了个天才女儿,为娘的可不轻松,若非她还有一手打猎功夫,真要被女儿给比下去了。

  “古文有点像象形文字,是有规律的,多看两遍就看得通……”老人家喜欢老东西,前一世将军祖父就十分喜爱古代文字的美,强迫她监帖练字。

  “象形文字……”咦!好像有哪个地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怪异。

  才来三年的辛静湖大半时间都在老山口村和山里来回,很少入城,对看书一点兴趣也没有,因此她并不晓得本朝并无象形文字的说法,那是后代学者研究古字后所创的专有名词。

  “娘,重点是我能治。”见她陷入深思,辛未尘连忙转移话题,以免她发现自己居然是“老乡”。

  不是不想说,而是怕麻烦,她享受着母爱的疼惜,不愿多个能跟她谈古论今的朋友,该淡忘的前一世不应再提起。

  隔墙有耳,说出口的秘密少能掩得住,少王人知情少一份风险,这世道对女人最为严苛,王步错都不能有。

  “你想治吗?”待起初的惊疑被抚平后,辛静湖自然是完完全全相信女儿,但她可不希望女儿受到任何伤害。

  辛未尘一笑,大眼水汪汪的,亮得照人。“五千两,为何不治?”

  方才那个大嘴向她娘道歉了,俊秀公子自己又开出了诊金的价码,衡量一下,这笔交易倒值得。

  “真是中毒?”辛静湖为了确定,又问了一次。

  “是中毒。”辛未尘肯定的点点头。

  “好吧!那就治,有钱不赚是傻子。”她想把屋子翻修翻修,盖座仿《红楼梦》中姑娘们的住处。

  女汉子似的辛静湖没有把整本《红楼梦》看完,但她特别同情身世飘零、不得所爱的枺黛玉,可惜她红颜薄命,个性又太放不开,竟为了个混世魔王吐血而亡。

  不过《红襟梦》中的建筑在书里被描述得极为富丽堂皇,她一直很向往,虽在现代参观过不少古迹,但终究不是自已的,现在有能力,自然要满足一下自己的心,何况古代也没有电梯大厦住吧。

  女儿的声音传入耳中,拉回辛静湖飞出去的思绪。

  母女俩一商量好,便将结果告知锦衣少年的随从,他们立即做了安排,让母子三人住进城里东门处五进的宅子,工人们称之为别院,院子十分雅致。

  说句老实话,住起来很舒适,被人服侍得无微不至也挺爽快的,简直跟富贵人家没两样。

  可是住得好仍有一样不便,那便是解毒期间不得外出,一直到治愈都得待在宅子里,以防消息走漏。

  走漏什么?

  想必锦衣少年的身分很是尊贵,可他没几岁大就被人下了毒,随着年龄的增长,毒性加深,想他死的人就等这一刻,岂能容许功败垂成。

  因此锦衣少年这方的人谨防再度遭人下毒手,毕竟一次是疏忽,两次便是玩忽职守了。不过看在银子的分上,辛未尘只好认了,不便就不便吧!反正王家人都在一块儿,而地里的庄稼还不到收成日,等解完毒回村后正好。

  稻子收完便是五亩旱地的玉米、花生和绿豆,再撒上油菜花籽,明年开春就能收了,其间的空档收鱼挖藕,每年的七、八至十月是挖藕与捉鱼的季节,固定有鱼贩子来收,高档的莲藕往大酒楼一送,又是一项收入,他们一整年都有收获,向来衣食无缺。

  所以没男人有什么关系,除了一向腻着父亲极思念他的辛大郎外,其他两个女的早将夫君和父亲抛诸脑后,有他也好,无他也罢,她们照样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更甚者,辛静湖有取代父亲角色的趋势,她能下田耕种、割稻,打起谷都比人家快,带着力气大的儿子一起做农活,还把打猎的本事教给他,母子俩快成父子俩了,晒得一样的黑,两人的五官也越来越相近。

  更别说母子俩的气质,气质这东西向来是和谁走得近就像谁,他们隐隐有股悍气,辛大郎不爱读书,看到书本就两眼发晕,对娘亲教他的夺刀术、近身搏击却感兴趣,每天不间断的来回山上山下的跑,锻炼出高人一等的耐力和体魄。

  “会有一点疼,你先忍一忍。”

  当第一根银针扎入入肉里时,锦衣少年才晓那一点疼有多疼,他额头顿时冒出豆大的汗珠,疼得他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忍住不叫出声,那种疼不亚于毒刚发作时。

  难怪她要他忍一忍,不疼何须忍,这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真狡猾,那双慧黠的眸似在嘲笑他的轻易上当。

  “你积毒太深,得要一点一点的逼毒,如果中毒时就找上我,王碗汤药下去毒就解了,无须再受逼毒之苦。”辛未尘毫不犹豫地下第二根银针。

  锦衣少年痛得面颊扭曲,“……我中毒时你尚未出生。”一咬牙,他轻哼一声。

  她一怔,咯咯发笑。“说的也是,我还在注生娘娘那排队等着转世投胎!”

  若两个世界平行处在同一条时间轴,少年中毒时,她正在主持一项跨囯际的换脑研究,这是一个不被法律允许的研究,由私人财团提供资金,让全身瘫痪但未脑死的患者有重新站立的机会。

  她考虑用生化机器人,一半是人,一半是机械,但赞助方不同意,他想要年轻的身躯,要能繁衍后代子孙的,想要长生不老,生生世世处在身体的颠峰时期。

  换言之,会有不少年轻生命死于赞助人的私心之下。

  此事关乎道德良心,医师的职责是救人而非杀人,她不同意以真人取代,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可笑的是,那名赞助人又重金礼聘另一个医疗小组,一年后进行换脑手术,提供身体的年轻人死了,高龄七十的老人却活了下来,可脑子是另一个人的,真正的赞助人死在手术台上。

  违反自然是会遭天谴的,想长寿反而短命,他死在不知满足,想要将世界掌控在手中。

  “你怎么会医术?谁教的?”她看起来才八、九岁大,宫里的太医都不见得有她的医术,甚至能一眼就看出他是中毒而非生病。

  “天赋异禀,自学的。”啧!这毒可真深,都附骨了。辛未尘以银针一勾,不意外听见痛呼声。

  他嗤了一声,随即哼道:“凌、凌丹云。”

  “你的名字?”

  凌好像是国姓,不过也许只是巧合吧,若他真是皇亲国戚,怎么可能到千里之外的小县城治病,皇城的名医多不可数,总有一个能解的。

  辛未尘并未放在心上继续扎针,每一针都下得平稳。

  平躺在罗汉榻上的凌丹云上身赤裸,一排长短银针由下往上按穴位遍插全身,仅跳过心脏的位置。

  接着辛未尘再度下针,第一针在头顶,由上往下,十来根银针细如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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