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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素问狐疑地探视他的俊脸。表情还满真诚的,说谎的可能性极低。“好吧!既然吃不下东西,我事先替你沏了一壶碧螺春,喝杯茶清清胃也是好的。”

  绿油油的上等茶汤端到他面前。不知是心理作用抑或怎地,仲修总觉得这杯茶鲜绿得极为诡异。而且,她拚命劝饮劝食的殷勤引发他的疑虑。

  此时此刻,他们俩算是敌对的。她的慷慨好客似乎超乎常理。

  “谢谢。”他接下茶盏,却明显无意动用她的香茗。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素问忍不住嘟着红唇唾弃他。

  “小人的寿数通常比君子长。”他仍然不以为杵。

  “你以为我会毒死你?”素问跳起来大叫。太可恶了,这小人竟敢污蔑她!

  “你当然不会,但输给一个年轻女娃儿可不比送命光彩多少。”他道出自己的评判标准。

  “胡扯。能活命就是好事,否则我干嘛眼巴巴地跑回去探视我师父?!”她叽哩咕噜的,再度坐回雕花小凳上。

  “尊师究竟是谁?”他决定再问一次,或许曾丫头愿意在“离别”之前解答他的迷惑。

  “无名氏。”

  看来他错了!

  “好吧,既然你如此嘴硬……”仲修起身,准备结束赌约的闹剧。

  他拢进衣袖的右手正扣紧四枚围棋子。这回出手,甚至毋需直接碰触到她的衣带,总不会再出错吧!

  他连运人的布袱都准备好了,就搁在宁和宫门口呢!

  “也好,我陪你出去散散步。”素问竟然主动提议离开她的安全地区。

  “到哪儿散步?”仲修算是开了眼界。打从他们交手开始,曾丫头的一举一动莫不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现下她总不会自动投降吧?

  “当然是宁和宫的小庭院呀!”素问睨他一眼。“难道你还指望我自己走出这处宫阙吗?”

  他就知道!

  也好,院落距离门口较近,他可以少扛着她走一小段路。

  “曾姑娘,我好心奉劝你别再和我争锋。”轮到他苦口婆心地劝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想逃出我的掌握简直难如登天。”

  素问慢吞吞地走出闺房,行向宁和宫的后花亭。

  “其实,你硬留着我又有什么用处呢?”

  “我……”他能据实告诉她,她的存在足以解除他宫廷生活的单调无趣吗?

  才不,这丫头八成会宰了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担忧她会没头没脑地撞进麻烦堆里。“闻人独傲将你交托给我,因此,除非我确定你离去之后不会遭遇危险,否则绝对无法轻易放你走。你能做出自身一定安全的保证吗?”

  不!素问的心中立刻跳出答案。回去之后,不晓得有多少危险等着她一一抗衡,她如何能够为将来签下笃定的但书?

  仲修看她沉默不语,心中非常满意。

  “所以啦,你应该也能了解我的苦衷和关心,是不是?”他随着玲珑的纤影踏上院落的青石板。

  黑夜中,万物俱寂,即便连花卉也彷佛入睡了似的,唯有满院昙花吐露着芳香,在最不为人知的时刻,释放出动人的精萃。

  “我了解,希望……希望你也能谅解我。”素问蓦地侧过身子,用眼神告白她的歉疚。

  “当然。”仲修微微一笑,直觉认定她是为了前两次的恶作剧致憾。“其实,你也算很给我面子了,起码没趁火打劫,利用我昏迷时……溜……出……出去……你……”这回的晕眩感远胜过前两夜。

  他的双腿陡然发软,扑通摔倒在地上。

  怎么可能?他什么都没吃……什么都没喝……

  究竟是何时中了她的毒的?

  仲修惊骇却迷蒙的视线停顿在她的俏脸上。“毒……”

  “青甲花。”素问愧疚地陈述,“青甲花本身无毒,但闻过它香气的人若不小心又吸入昙花的芳香,两样花气在体内混合,便会产生强烈昏睡的症状。我房内点燃的烛芯以青甲花熏制过。”

  “昙花?”仲修再也支持不住,虚弱地瘫躺在地上。

  他中了毒,而原因在于──无毒的昙花?

  “我在汤里、菜里、茶里都掺了解药,谁教你不肯吃。”素问温柔地蹲跪下来,唇瓣轻触他的额角。“对不起,我先走了。以后……可能没有机会再见到你们,替我向闻人捕头道谢,好吗?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

  神智昏沉中,他无法猜解,为何曾素问的道歉听起来竟然充满了诀别的意味?

  “不可以……走……”他勉力吐出最后一句嘱咐。

  随即,盈满鼻关、胸臆问的浓郁昙香,将他揪扯进无边无际的幽暗中──

  第四章

  十月晚秋,蔚蓝如洗的天空飘扬着浮云,枯黄的落叶无声无息地铺满了地。

  独自出走了十九日,素问的脚程悄然降临袁州。

  袁州位处江西,地域上归属于天候和暖的江南。当北地已刮起刺骨的寒风时,江南仍浸淫在得天独厚的柔阳下,青青芳草无视于秋风催人老的要胁,成顷地披散在泥土地上,尽情怒放着无垠无止的青绿。袁州仅是江西境内的一介小城,百姓们早已习惯于平静安稳的生活,因此任何一场庙会或大户人家的筵席,都会吸引来一群看热闹的民众。

  素问选择驻脚袁州,自然有她的用意。师父旗下有一分部设在袁州城内,她准备先上门探探教内的消息,倘若一切风平浪静,她就没必要自动返回位于贵州的总坛讨打,尽管在外头玩到她尽兴再说,否则,当然必须即刻回总坛回复师命。

  她走在道上,不禁揣想着仲修大哥的火气消了没有。可以想见,他既然贵为当今圣上,又兼具野雁阁主的身分,平常一定是被众人崇拜景仰的高姿态。自从撞见她之后,却像踢中一块又臭又硬的大石头,如今想必在宫里气断了牙根,说什么也要揪她回去发泄怒气。

  倘若真想找她回去也就罢了,就怕他巴望着后半辈子再也别和她产生任何瓜葛。

  “仲修大哥,谁教你是皇上呢?”她叹息着。如果他只是个布衣平民,他们俩便可共同游历江湖,如此一来岂不是快意许多?

  来到城门口,素问发现向来平静的袁州城今儿个气氛热闹。自从她接近城区之后,所见的每位过路人脸庞莫不染上兴奋的红光,往一个特地的方向行进,彷佛城内正在举行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庆典。

  “去看看吧!”她毕竟年轻,好奇心旺盛,当下默默尾随在众人身后,一起走向百姓向往的目的地。

  素问的容貌本就平凡得无一处让人惊艳,此刻为了掩人耳目,又特别易容成矮小黄瘦的江湖郎中,人中部位贴黏两撇八字胡,手中握着一幅挥书着“药到病除”的白幡。

  “老郎中,人家血热气壮的小伙子赶着去比武招亲也就罢了,怎么你糟老头一个,也学着年轻人凑热闹呀?”一位油头粉面的少年郎从她身旁掠过,回头取笑道。

  “可不是吗?”少年郎的同伴叽哩咕噜着轰笑起来。“不过这也难怪,任何人只要有幸赢得秋家小姐灵枢下嫁,光凭秋门的家产就够下半辈子躺着吃喝拉睡,用不着再出门兜售狗皮膏药了。我瞧你还是动作再快些,省得秋大爷的独生爱女被人捷足先登了。”“景钦,你瞧他这副猥琐模样,秋家小姐看得上眼吗?”少年郎斜眼睥睨她。“喂,老郎中,不是我吓唬你,你还是趁早回头吧!少爷我的拳脚可是不长眼睛的,当心你全副的狗皮膏药到头来全贴在自个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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