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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红色炸弹什么的,最讨厌了!

  从民国九十九年到一百年间,任婕宜身边所有人就像中了蛊似地猛结婚狂结婚死都要结婚,导致她今年一开年就很「惊喜」——有惊无喜地一连接了三包红色炸弹,把她炸得面目全非,连她妈都不认得。

  今天一早起床,打开非死不可,前一个星期才来加她好友的高中同学就在涂鸦墙上头,高调宣布喜讯。「亲爱的大家,我要结婚喽!希望可以百年好合^_^」

  合……呵呵呵,任婕宜嘴角抽了一下,礼貌性还是回了一句「恭喜唷」,接下来……悲剧就发生了。

  宣称高中时曾经跟她很好、但任婕宜压根儿不记得的同学没一会儿便在聊天室发了私讯过来。「我的婚礼你会参加吧?要来喔!」

  任婕宜一口奶茶彷佛浓血含在嘴里,要咽咽不下去,这要命的非死不可,真是让她跟她的钱包年年「非死不可」!

  「好,一定。」她附加一枚笑脸图案回了过去,殊不知内心在淌血。

  偏她天生性子弱、耳根软,禁不起人家索求,攻击力为零,防御力则是负,最擅长内伤大法。她一脸阴郁地关上计算机,掐起手指一算,整个人只想抱着头在地上打滚。「啊啊啊啊啊——为什么我要答应!我这只贱手!贱耳……不对,贱眼!」

  久久……九九你个乘法表啦!百年好合……合个大头,最好人类可以活到一百三十年——

  她受够了!

  第1章(1)

  早上九点,「晶典」出版社的员工们陆陆续续打卡上班。

  这是一间颇有历史的爱情小说出版社,坊间俗称为言情小说,所有的出版刊物皆走粉嫩嫩的梦幻路线,充满爱与梦想……姑且不问它的制作过程如何惨烈的话。

  任婕宜二十七岁,算一算大学一毕业,除了在一间参考书出版社任职不满一年外,她人生最精华的岁月全耗在这儿,似水年华虚空度。

  她高中第一次接触言小,从此着迷,觉得那些梦幻闪亮的情节让她的人生充满不一样的光明,教人欣羡、向往,后来是年纪大了,禁不起太多折腾,至少言小中间再苦再悲,主角都会好好活着在一起,谁教她就是个心灵脆弱的阿桑?

  只可惜,幻想是美好的,现实是崎岖的。

  她拖着一早被高中同学炸烂的焦躯来上班,才刚登入MSN,真正跟她要好的高中同学莫薇亚便在彼端敲她。「我今天收到你们美编发来的设定了。」

  「喔,如何?」莫薇亚是Soho族,专职插画,与他们出版社签约进行封面绘制的工作,不过通常都是美编在跟她接洽,难得她会用这事找她。

  「什么叫要笑得冷酷又温柔?衣服要Armani的衬衫?谁看得出来啊!还有女主皮肤要白,白到近乎透明?而且只穿白色?老天,她知不知道这样印出来画面会超白,变成阿飘……」每次一收到设定,一堆天花乱坠天方夜谭的要求,搞得她头都大了。「这画出来还是人吗?」

  任婕宜干笑……那是她的作者。「不然我再问问可不可以加点别的东西好了。」

  「这个我会跟美编说……倒是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喔买尬!」任婕宜惊叫,好险人在MSN彼端的莫薇亚听不见。

  今天什么日子!她瞥向月历,四月早过了,时值八月,莫非鬼门开,大家都被鬼上身?「真的假的?」

  「真的真的,和老大。估计在年底……你会来吧?」

  她……她可以说不吗?

  「一定一定。」唉,她俗辣,不可能推拒,何况莫薇亚确实是她闺密好友,两肋都能插刀了,金钱当然是……痛得她唉唉叫。

  任婕宜叹息,把好友讲的日子在行事历上注记。

  不翻开还好,一翻开,就发现从九十九年开始,她几乎三个月就跑一场婚礼,跟她同龄的朋友有的甚至是三个孩子的妈了,她嘛……妈的倒是没少骂过,当妈至今还没机会,更没对象。

  仔细一数,真不知自己这一、两年究竟参加了多少婚礼、包了多少礼金、拿了多少喜饼、胖了多少公斤。

  偏偏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如果要把世上的女人分类为「受男人欢迎」跟「不受男人欢迎」两种,她无疑是属于后面那一个。

  她样貌不差,有一张粉润圆巧的脸蛋,眼睛大大的,双眼皮深邃,睫毛挺翘,双目有神得像会说话一般。纤秀的鼻梁下是圆圆的鼻头,菱唇自然上扬,搭着可爱讨喜的眉眼,整个人好似随时在笑,可一旦认识她久了,就会知道那不过是傻笑而已。

  曾经她大学时的男性同学帮忙分析,说她的身上充满一种浓浓的村姑风情,任婕宜至今没搞懂那是什么,总之那位先生的说法是这样的。「人不是有所谓的费洛蒙吗?就是那种会吸引异性的激素,你的话……大概就是村姑蒙吧,看到你就像看到小时老家附近耕田插秧的姊姊……」

  说罢,好似怕她打击过大,同学很亡羊补牢地竖起拇指附加一句。「很亲切喔!」

  她一点都不开心好吗?

  总之不管那叫什么村姑蒙的东西是否真实存在,她没男人缘是事实,这辈子大概只有自己被炸没有炸别人的分,简直就是空袭战争中无依无靠的百姓……

  好,既然如此——

  「我、要、工、作!」工作才是一辈子的伴侣!毕竟她还是对这个行业有憧憬,才会在各种苦难下捱了过来,热情热情热情!让她来唱一首热情的沙漠吧~~

  结果这份热情,维持不到三天就「咻」一声地熄灭了。

  因为她是个三分钟热度的村姑。

  初应征的时候,任婕宜兴致勃勃,干劲十足,身为编辑能做自己喜欢的书,真是再幸福不过了,直到实际入行,她才恍悟自己以前究竟有多天真单……蠢。

  「晶典」每个月出版三十本言情小说,两本近年当红的对岸原创小说,配置九名文编三个美编一个主编,其余还有业务企划等工作人员,扣除负责原创的两名编辑,平均一个编辑负责约八位作者,一个月得做四本稿子。

  乍看之下这样的阵容很好、没问题,可实际运作起来,却是水深火热、困难重重。

  首先,做稿是编辑的基本,没什么好讲的。

  但做稿之前要有稿,这件事就很难搞。

  他们得先与作者经历三百万次沟通,敲定写作内容、截稿日期,才能安排档期,而在确切拿到稿件前,各种状况层出不穷,作者家里有事、身体不适,发生拖稿或者取消出书,编辑就要想尽方式找萝卜补坑,接下来就是一连串死赶猛赶。

  不赶的时候,同样有一堆杂务要忙,开编辑会议、撰写企划、与经销商沟通、检讨卖量、搞定作者。

  总之到最后,编辑压力过大,掉发、胃溃疡、压力性皮肤炎的不在少数。

  真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这辈子才会来当编辑。

  任婕宜趴在桌上,一边校稿一边扪心自问,这时编辑部里一位相当资深的前辈走了过来,手里拿着稿子「砰」一声坐她旁边,咬牙切齿。「我快疯了。」

  「……啥?」

  「你知道那个XX作者,她说她下个系列要写什么?」年过三十五岁依然保养得宜的美人前辈,此刻表情扭曲,一脸很想捏爆橘子的模样。「帮派,而且是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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