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对待自己人时就是这样的吧,就像子女对外人都很客气,只会对自己的父母抱怨一样,她小时候受了别人气,也是忍着到家才抱着爹又哭又闹的,而他爹地会无怨无悔地忍受她的无理取闹。
这么说的话,倒也能让人理解这种另类的“亲如家人”的情感了。
一想到商水瑶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完全只是个巧合,她就一身冷汗,如果他再晚来半个时辰,那么结局又会是另一番样子。
“你看着我干什么?”鸠明夜问她。
她这才想起什么,开始解下他身上的旧纱布,脑中还是在想那个幸好没成真的结局。
如果他对至亲才会无理取闹,对她这种出身不好的人才多一份同情和关怀备至的话,那会关怀到愿意和她一起去死的地步吗?
正常人会在看到那种情况时还冲出来,将自己至于危险的中心吗?他处处为她,全可以当一种喂食路边小猫的好心,但没有几个人,会为救路边快被马车砸死的野猫牺牲自己的吧,尤其是像他这种见识过更为血腥的场面,深知性命可贵的人。
每每想到这里,就再继续不下去,似乎再往深处想,也只是个更大的死结。
“我已经跟商公子解释完了。”她将旧纱布放在桌上,查看他的伤口。
“跟他解释?解释什么?”
“你不是故意失信于他,是被我拖住了,没法回去。”伤口已经基本愈合,看这样子铁定是要留疤了,沈落霞惋惜地叹气,在战场都没弄成这样,看来他真的不太适合过一般人的生活,又是夹伤脚,又是被刀砍,还不如在刀枪箭雨里安全。
“被你拖住?所以呢?”感觉到她的手指轻轻的碰他刚长好的伤口,有点痒又有点疼,但他舒服地闭上眼,很像是在享受。
“他给了我二百两。”
“什么?”
“我没要。”
“不,我是说,你跟他说所谓的‘拖住’,就是我找你要钱而你没有一事?”
“嗯。”
鸠明夜气得转身,而她正在查看他的伤口,吓得忙把手收回,生怕被他这一动用力过大,再让伤口裂开。
“落霞,你不会真认为我放着京城不回,在这跟你耗着是为了那二百两吧?”她敢说也要听的人敢信啊!
“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想让我为难才那么说的,如果还你二百两就能让你痛快些,又有什么不好。”
结果,她还是觉得事情的关键是那区区二百两!鸠明夜又气又恼,这种话要自己来说真是丢面子,可如果他不说,真怀疑她一辈子也不会搞懂,最后他也只能让这口心闷憋出毛病!
“我不痛快,是不痛快你什么都不跟我说!”他抓过桌上的旧纱布,在手里揉啊揉,“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出所有的全心全意了,以为得到了你的信任,结果有了事,你还是想着瞒我,用一些可笑的理由搪塞我,从来就没想过我是个可以商量的对象!”
沈落霞有点联系不上他这话的前因后果,愣了半晌才问:“商量什么?”
“你说商量什么?你以为我一个大活人看不出镇上的怪异吗?以为其他人也跟你一样,什么都不和我说吗?我早就猜到你在愁些什么,等着你来找我商量,或者起码像其他人那样,把自己的烦恼告诉我,就当是诉苦也好,为什么路人的大妈都能做到的事,放在你身上就这么难,你曾说相信我了,是说假的吗?”他等啊等,她就是东闪西闪,只想把他快快哄走,让他走的不明不白,那他成了什么,跳梁小丑吗?
对她的所有关心,一时间全成了累赘,他都已经准备好帮她应付这次的事,她却只字不跟他提起,那他要怎么说出口自己能帮她,他还没贱到那种程度!
而让他应了她的话,能走多远走多远,他又怎么可能真的为赌这口气就不管她,他想逞英雄,她连个机会都不给,最后倒是教商水瑶捡了个便宜。
“我当然相信你,但那和这是两回事啊!”一听这个,沈落霞也有点着急,“这是我们自己的事,你已经帮了我那么多,这种搞不好会出人命的事,我怎么能把你拉进来,你就是为了这种理由险些让自己丧命。”
她倒还责怪起他了!
鸠明夜突地沉默,她不想把他至于危险中,这当然是很好的,但她不想这么做的前提是,怕把他“拉”进来,也就是说,他本是不在这个范围内的,而她却不在乎把她那些乱七八糟的兄弟“拉”进来,因为他们本就是站一边的。
她呀,是从没将他视为自己人,怕连累了他,又怎么会找他商量些什么?
“那我真要多谢你怕把我‘拉’进来了!”他一把夺过桌上的药瓶,扭开盖子就住自己肩膀上倒,也不管他看不看得清肩后的伤口在哪。
“你干什么?”他以为那是面粉啊?
“看不出来吗?我在上药,这里不用你了,你去陪虎六他们狂欢吧!”他气得一下就洒了半瓶多,如果她从始至终都只将他当作一个局外人,又怎么听得懂他的话。
说半天,根本是对牛弹琴!
“你自己怎么上药!”沈落霞也莫名其妙,她又不是害他,他干嘛又生气,再说虎六他们日日狂欢是他们的事,她哪有那个闲心啊,全部用来照顾他,时间都不够用了。
“我这不是已经上完了,要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说是上完了,其实是把那一瓶子药都洒完了,地板上一层褐色的粉末,看着教人心疼,这可是她爹很久以前从苗人身上抢来的好东西,这么多年都没舍得用。
看他还在把纱布胡乱地往自己身上缠,那样子教人又好气又好笑,可终归是气多一点,反正他伤口已经基本愈合,她一咬牙,走就走!
不给自己犹豫的时间,沈落霞转身甩上了门。
太阳落山后,太合镇的街头广场中央燃起了不输给阳光的篝火堆,在火堆周围甚至感觉不到冬季的寒冷,男男女女结束了一天的生活,并没有回家休息的意思,全都三三两两地聚来了广场上,有人带着酒,有人带着肉,大家都是劫后重生,以往成功干了一笔后都是这样庆祝的,只是那回在山上,这次换在了镇里,地方变了,可长久的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
商水瑶完全和当地人打成了一片,啃着胡萝卜跟所有人都聊的有声有色。
此时正是气氛进入最高潮的时候,大家正喝的高兴,就听谁叫了声:“头儿!”
沈落霞看着这一大帮子的男男女女,连五十四岁的张大婶也掺合进来了!“你们到底打算这样闹到哪个时候?”
“头儿,你怎么来了,鸠少爷怎么样了?”
“不知道!”虽然嘴上说着他们太胡闹,沈落霞也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拿起身前的酒就先灌了一碗。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十分有默契地不再提鸠明夜这个人,只除了一个人。
商水瑶拿着根胡萝卜硬挤在沈落霞身边坐下,看在他是大恩人的份上,别人当然也给他让位置,刚坐下他就问:“据我估计,鸠明夜应该已经能跑能跳了吧!”
“你这么关心他,怎么不会自己去看?”她实在有些烦了每见一个人都要被问鸠明夜的状况,她又不是他的奶妈,“他叫你不要去找他你就不去,你就那么怕他?”
“开玩笑,谁会怕他?是他脾气上来太难搞,教人头疼,如果我硬要去看他,他更有理由避我不见了,真把他绑走又有什么意义,反正我爹喜欢他比喜欢我多,到时被他告上一状,我可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