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唐旭风曾是唐家的中心,也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小王子,他有傲人外表、比同龄孩子聪慧的脑袋及杰出的表现。
他三岁能流利使用英文与外国人交谈,却不曾去过英语系国家;他五岁能做千位数的加减乘除,没有丝毫困难。
当其他小朋友艰辛的与ABC战斗时,他已经可以毫无阻碍地阅读《哈利波特》原文小说;当别的小朋友弄不清楚两位数计算时,他已经懂得计算函数与机率。
他的人生,如果没有弟弟这个变数,也许会一直顺风顺水过下去。
在他七岁这一年,母亲生下弟弟唐旭初,弟弟的诞生让大家真正理解了“天才”的定义,包括他,从此他不再觉得自己是聪明的、厉害的。
唐旭初三岁不需任何人教导,能阅读《史记》、《资治通监》、《老子》、《庄子》、《论语》、《孟子》……不光是阅读,而是能完全记诵并理解其中的含义,四岁无师自通计算大学教授才会的高等微积分,十三岁取得大学物理学、医学同等学力证明,十五岁拿到物理学、遗传学硕士学位,十七岁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十八岁已能主导由一群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实验室,立志找出上帝的能力,立志用科学方式让瘸腿者能行走、让瞎眼能看见,甚至让死去的人复活……
父母在确认了弟弟是真正的天才之后,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弟弟身上,母亲为了让弟弟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在弟弟七岁时决定移民美国,那年他十四岁,在他心里,父母的决定等于抛弃了他,就因为他不是天才。
当他二十岁时,他觉得自己不过是就读台大财经系,一名成绩优秀的大学生罢了。
尽管他拥有令人称羡的外貌、挺拔修长的身材,比一般人好上许多的成绩、头脑,并且年纪轻轻就靠着丰富的财经知识、敏锐的判断力,在股市里杀进杀出赚取了千万身价,他却还陷在自己不是天才,始终低人一等的黑暗漩涡里。
唐旭风心里住了一个受了伤的小男孩和一只名叫嫉妒的鬼。
他赢不了弟弟的高智商,唯一能赢的就是比弟弟会赚钱,所以他拼了命赚钱、赚钱,除了钱再也看不到其他。
他记不得在十岁这年,住他家隔壁的五岁小女孩蓝家绮曾经抱着洋娃娃,仰头用纯真的眼睛、无辜的声音,轻拉他的衣角,甜软地说:“大唐哥哥,我长大后当你的新娘子,好不好?你长得好好看喔,睫毛长长的,跟我的洋娃娃一样,你的眼睛又大又亮,你说英文的声音好好听……”
他也不记得蓝家绮十五岁的时候,曾亲手烤了一盒手工饼干,在情人节这天送到他家门口,一脸害羞的说:“大唐哥哥,这是我烤的饼干,送给你吃。”
更不记得当时的他一脸冷酷,双手抱胸,不耐烦地说:“蓝家绮,你十五岁了,该做的是认真学习,而不是满脑子想这些无聊的风花雪月。我不爱吃甜食,更不吃饼干,最重要的一点,我非常不喜欢大脑只装稻草的女孩。”说完,他砰一声将大门关上。
自然,他也不会记得蓝家绮那原本写满恋慕的眼里深受打击的模样。
十岁的他、二十岁的他、二十七岁的他,整个世界只存在一座他拼尽全力也跨越不了的高山。
爱情来了,他错过,直到二十八岁这年,一场意外改变了他……
第1章(1)
台北市的夜生活热闹缤纷,只要你觉得寂寞,随便揪两三个好友,不难找到一家气氛欢快的夜店,喝上两杯酒排解寂寞。又或者揪不到朋友,一个人上夜店喝酒,也能享受到人群的喧嚣。
这城市永远不缺寂寞的人,也永远不缺为爱迷惘的人。
方中磊正是众多寂寞人中的一个,他一个人坐在夜店吧台,喝着苦涩的酒。
深夜十一点多他刚下班,却还不想回家,因为不想看见那个他爱了一辈子,而她却爱了别人一辈子的女孩。
口袋的手机响起,他拿出来看萤幕一眼,立即接了电话。
“方总,你人在外面吗?”清脆的女音传入耳中,“你那里听起来很热闹。”
“卓亮吟,现在已经下班了,你叫我学长吧,听起来比较顺耳。”
“你在哪里快活?”她语调轻快。
“公司附近的酒吧,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心情不好吗?一个人?或是跟朋友?”
“我一个人,喝两杯就回去。你还是没说,找我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刚才忽然想起忘记提醒你,明天一早跟张总的早餐之约取消了,改约王董打高尔夫球,谈投资越南厂,你明天直接去高尔夫球场,王董大概八点半会到。”
“我知道了,谢谢。”
“学长,你一个人喝酒,需要陪你聊聊吗?”
方中磊拉了拉领带,吐了一口气,指着面前的空杯,向吧台里的酒保比了1。
酒保对他点点头,很快送上一杯同样的酒。
方中磊握着手机好一会儿没说话,先喝了一口酒,这才开口,“你想听我倒垃圾,是吗?”
“如果你愿意说,我愿意听。”
“让我先想想,我该从哪个地方说起呢……”
“你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卓亮吟声音低柔。
“你觉得人有没有可能在五岁时就对某个人一见钟情?然后这辈子非对方不可?”
“这世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卓亮吟轻声说。
方中磊轻嗤了声,“也是,我五岁时第一眼看到她,就认定是她,既然如此,凭什么她五岁时认定隔壁家的唐旭风,我却觉得她荒谬?那天,她回来告诉我,她发现唐旭风睫毛很长,很像我送她的洋娃娃,所以她长大要当他的新娘。”说到这里,他翻了个白眼,“你说好不好笑?难道我睫毛比唐旭风的短?卓亮吟,你评评理,我的睫毛很短吗?”
“学长,你睫毛很长。”
“是嘛!我也这样觉得,可是她却因为该死的睫毛一心一意要嫁唐旭风,什么鬼!”方中磊气愤道,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卓亮吟跟方中磊认识多年,他们国中同校,她小方中磊一届,而在她的印象里,方中磊一直是校园风云人物。
后来方中磊就读清华物理,她隔年跟着去读清华,大学毕业后,方中磊去美国读硕士,她也去美国读了两年硕士,只为了能在方中磊身边多待一年。
方中磊一向冷静自持,她从没见过他失控的样子。
“学长,你喝醉了吗?”卓亮吟开口。
“我没有醉,喝不到两杯怎么可能醉?不过我倒真希望我醉了,那么或许,我就能说服自己接受这么荒谬的事情,她的死心塌地居然只因为该死的睫毛,又或者如果当年我没存钱送她那个睫毛很长的洋娃娃,她就不会一心一意爱着唐旭风。”
“学长,你没想过吗?也许那只不过是理由,她就是爱上了,跟睫毛长短其实并没有关联。”
方中磊握手机的手紧了紧,卓亮吟说的话何尝不正确?蓝家绮就只是爱上了唐旭风。
“你说的对极了!”他一口气把酒喝光,“我该回去了,明天见。”
“学长,你喝了酒,别开车。”
“我知道。”
“学长,能不能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你问。”
“既然她爱别人,你可不可能有一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