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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算了,姑娘她回房睡觉去也,不管了!

  “娴!你去哪里?”金郁骐回过神来时,奉娴已经走到楼梯旁,踩上了一阶,他冲过去一把拉住她,两人处于平视的高度。

  “回房睡个好觉,明天好容光焕发的去找新恋情。”她轻松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你有我,还敢想要找别人!”

  “你现在有你家小骐了啊。”好委屈的声音。

  “别开这种玩笑!”她不明白他正在努力扞卫两人的爱情吗?

  “因为你们刚才的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玩笑啊。”叹气。

  “娴……”不解。

  奉娴双手环在他肩上,正色道:“你不是为了我在吵架,你只是不愿意承认他的存在。而他太容易承认你,对你退让,令你更加不愉快。”总之,这个人就是把钻牛角尖当成生命本能了。

  “我没有——”

  “嘘,听我说。”她轻柔地吻了他一下,道:“你吃过多少苦,我知道;你觉得不公平,我知道;当金公子活在父亲无微不至的宠爱里时,是你最想自我毁灭的时候;他的幸福,正是你的不幸福。你觉得他拥有太多,而你只有我,所以你不愿意让他接近我……可是,他就是你。他接受了你,所以取得了你的记忆;倘若你愿意接受他,那么他曾经感受到的幸福,也将是你的幸福。”

  金郁骐静默了下来,连缩在意识里的金公子也安静听着。

  “没有人抛弃你,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当年那个催眠造成这样意外的结果……还是,你怨我?毕竟如果没有我这个变量,你或许会有更美好的人生。”

  “不,我爱你。就算要经历更多的苦难,我仍然希望遇见你。我只有你,娴。”

  “现在你还有‘他’ ,既是你自己,还是你兄弟呢。”孤僻的金郁骐此生唯一的朋友是她,如今再多来一个可以让他尽情吐嘈拌嘴、既忠诚又能永远心心相印的朋友,也算得上是件幸事吧?

  幼年的惨痛记忆让金郁骐无法再与外人真正建立出友谊,交付信任;而他另一个人格则不然,虽然毛病多多,但交游广阔,性格温和,正是最适合他的朋友。

  “你为什么一直帮那小子说话?”在静默许久之后,他眼神锐利的看她。

  “因为……”她笑,将他肩膀拉近,吻。“我想两者兼得。我说过的不是?”

  “你……”金郁骐瞪她!

  “我喜欢你的一切,郁骐。”

  “但是,他不属于‘一切’的范围——”

  “对我来说,一样的。只有你才会觉得不一样。”

  “我也觉得一样。”

  “闭嘴!”

  “娴……”他还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能说什么。毕竟,那家伙将一辈子跟他共处在同一个身体里是事实,就算他叫嚣着要那公子哥儿滚,也不可能实现。而他,是一定会跟奉娴过一辈子的。

  所以,“三人世界”是逃不开的结果,不管金公子爱不爱奉娴、追不追求奉娴,又有什么不同?要是哪天金公子敢顶着他的身体去追求别个女人,他不找个茅山道士开坛作法将他消灭了才怪……更别说,他们的思绪是互相影响的,终究,仍是同一个人。也许几年过去,彼此将会同化,到时就不必再分“金先生”与“金公子”了。

  到那时,就真的成了奉娴口中的“一样”了。

  那么,他现在是在纠结什么?

  “娴,我希望——”闭了闭眼,金郁骐深吸了口气,正想说些什么,才发现原本还搂着他亲吻的奉娴早就上楼去了!他连忙三两步跑上三楼,在她阖上房门时,及时冲过去顶住!“娴——”

  “我很累了,郁骐。”她笑了笑。该说的都说了,他其实也明白,就是一时意难平罢了。

  “我爱你,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的世界永远只有我们两个。”

  “我明白。”他们多年的地下关系,正是这么走过来的。

  “那……”

  “我爱你,郁骐。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会喜欢上另一个你,甚至可以为你考虑放弃单身的坚持,让你从地下情夫转正为可以走在阳光下的爱人。”好吧!她承认自己其实是个“圣母病”患者,只要这个孤傲的男人对她露出脆弱的神情,她就发病了……金郁骐唇角抑制不住的上扬,眼中暗藏的忧虑化为一汪柔情,正待将她搂进怀里时——“小娴,我也要听你说我爱你。”属于金公子的语调,突兀的介入花前月下的美好气氛中。

  “你、这、个、混帐——给我滚——”咬牙,低吼。然后,那“两个男人”又斗起来了。奉娴微笑摇头,悄悄关上房门。

  睡个好觉吧!从明日起,鸡飞狗跳的生活就要开始了。

  金先生与金公子的战争,还有得打呢!

  “娴!开门!”五分钟之后,男人才发现她进房锁门了。

  她在棉被里撇撇嘴,发现自己是真的嫉妒了。

  “你们就好好吵个够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晚安。”

  “娴……”

  她将棉被拉高蒙住头,以金郁骐的低唤声充作催眠曲,缓缓的朝梦乡飘去……恍惚中,仿佛又回到六岁那年,一个阴沉而苍白的小男孩,一脸倔强却像要哭出来似地,对她道:“他们想要新儿子,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他们了!你也会忘记我的,对不对?”

  “我会记得你的。你说你叫金郁骐,瞧,我记得很清楚哦。”

  “我不相信,你那么小,一定会忘记!”

  “你不相信啊,那我们打勾盖章,那就一定一定不会忘记了。”她伸出白白胖胖的小手,比出个六字。“这样就不会忘记了吗?”

  “对!大家都这么说。”

  两个人很慎重的打勾盖章!小指头勾缠住,大拇指印在一起,用力甩三下,放开。仪式完毕。

  “不要忘记我……”

  那天的下午,他每隔几分钟就重复这句话。她一一应了,丝毫没有不耐烦。

  “我不会忘记的。”一再一再的给予保证。

  然后,她为他唱了在学校新学到的一首歌!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一直唱一直唱,每天都唱,直唱到他再也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个将她所有肯德基炸鸡吃光光的“新朋友”

  然后他问她:“你是谁啊?”

  【全书完】

  后记 2010 新年快乐

  虽然这一本的主题仍然以美食为名,但故事的发想,却是来自男主角本身。当然,女主角在去年早就预定好了;而男主角却是在动笔写这本时,才真正下定决心要怎么塑造他。不得不说,这一本将我整得满惨的。我花了半年来搞定它。

  唉……长长的叹了口气。在写这一本小说的过程中,觉得人生好悲惨,前途好暗淡,几乎要拉着老板的裙摆,怯生生的向她商量退休的可能性。

  幸好,我还是完成了它。终于将“美食”系列做了个终结。

  在“美食”相关的故事里,其实还有许多可以写的,不过我已经写腻现代故事,接下来想写一本古代的调剂一下心情。若以后有心情的话,再加减挑个感兴趣的厨娘出来写吧。

  为了不让大家指着我的鼻子骂,说我吊人胃口不道德,索性就在这里先简单交代一下在美食故事里还没写出来的一些设定吧!在这一本《金玉其外美食家》里,原本我应该交代一下奉娴和奉氏之间的关系的,但因为故事的主调不在那里,硬要凑进来写,除非我将这个故事拉长到十五万字……那实在太要我的命了。所以就在这里交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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