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金玉其外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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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确实该满意了。”叹气。然后不放心的再三交代:“反正不管Fly怎么对你要求,你最多每天只能给她一壶,喝完不能再续壶。”

  “您的交代,我几时令您失望过了?老板。”她笑看他一眼。

  “这不是身为老板的要求,而是身为朋友的请求。你叫我名字就好,小娴。”

  她笑笑,不答。

  “好了,我们接下来谈菜品的问题。也许我们晚上的消夜可以着重于煮一些枸杞子稀饭,或者其它有助眠效果的食材,你怎么看?”

  “现在快冬天了,不如炖一些加了米酒的鸡汤当你的消夜。肚子不太饿时,就当暖胃的汤品来喝;比较饿时,就加一点面条进去。可以吗?”

  她想了一下,提议道。

  “米酒?”金郁骐一双好看的眉毛微微皱起。“我不喜欢喝有酒味的汤,你知道的。而且鸡汤会不会太油了?”他有吃消夜的习惯,不过一直很防范发胖。

  “冬天喝一点带油的鸡汤无碍的。而且我会在鸡汤冷却时将表面的油脂给捞掉,你不会喝到太多油。虽然会放一些米酒,不过你放心,我会煮到你喝不出酒味的。”奉娴细细跟他解释着。

  “喝不出酒味吗?”考虑了一下,其实仍是想要求她不要放酒的。如果在以前,还只是纯粹的雇佣关系的话,他当然会直接要求她不要放酒,但现在他正在追求她,而且人家还有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男友,自然得小心谨慎的算计。

  追求的本身已经够艰辛的了,还要加上竞争这一项,金郁骐自然不得不以她的建议为优先考虑。在掳获芳心的过程中,一点点小小的讨好其实不算什么,但日积月累下来,效果绝对是可观的。

  “是的,我可以做到。”奉娴自信而权威的保证。

  “我当然相信你一定可以。如果你不行,那就谁也不行了。”

  “那么,放一点米酒,可以?”再次确认。

  “……好吧,你放。”虽然回答带着点迟疑,但笑容可是迷人得要命。

  在他火力全开的美色下,奉娴小小目眩了下,小心回了他一抹带着客气的微笑,低下头,专心煮咖啡去。

  金郁骐很满意的发现她确实被他小小的电到了一下。这真是不容易呢!这样一点小小的雄性愉快,足以抵消他对于食物里放酒的不快了,所以他心情又好了起来,端起茶杯,在咖啡香里静静喝着自己的熏衣草茶,吃着她早上刚做好的手工饼干,觉得饼干里的巧克力碎片和榛果粒吃起来真是美味极了!

  吃着美食,欣赏着佳人,在宁谧的气氛里想着自己的心事,有种愉快舒适的感觉,感觉可以就这样过完一辈子。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酒很抗拒。本来就对酒没好感的,平常也只在交际应酬的场合喝几口,为的还是表现出贵公子的品味气质。死爱面子活受罪,喝一口知名美酒,嘴里滔滔不绝的向每一个倾听者背诵出此名酒的来历特色,再给个几句经典品评,以撑住自己极品美食家的头衔。这是他乐此不疲的游戏,但事实上就算他可以背出所有关于酒的优点,也还是一直没爱上酒这样的东西。

  以前没爱上,对酒的感觉不好也不坏;每年都订阅欧洲的美酒杂志,为的也不过是吸收新信息,确认新潮流方向,好在每一次宴会时出出锋头而已。而这几天,却是对酒起了一点厌恶排斥的感觉……会不会是上次因为心烦跑到秘密小公寓去喝闷酒,造成的后遗症?好像……很有可能。

  但……怎么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遗症?

  真是太奇怪了。

  金郁骐并不知道,当他一个人摆着帅帅的pose 陷入难得的思索状态无法自拔时,看起来正忙得不亦乐乎的奉娴正在悄悄偷眼看他,眼中闪着意味不明的光芒,然后转头看向厨柜里的米酒,目光更坚定了……她今晚一定要放倒他!

  第八章(1)

  平常“他”不出现是很正常的事,但在赵飞青回国的情况下,他躲着不出来就太奇怪了。自从那天被赵飞青一脚踹出来之后,接下来五天,他就再也没出现;这样不合理的事,奉娴怎么想都不对劲,再听到金郁骐说着失眠的困扰,心中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他出不来。

  为了证实这个猜测,奉娴拿了半瓶米酒加在鸡汤里,晚上就成功的放倒了金郁骐;然后,不用等到三更半夜,“他”就出来了。

  只要认识这“两个人”的人,都会为“他们”的神奇之处啧啧称奇不已。明明是同一具身体,爱好性格竟能这样南辕北辙。性格上就不说了,毕竟在这方面的专业理论,已经有人做了详细的解答,双重性格或多重性格是一种被证实了的合理存在;但截然不同的爱好,就很奇怪了。

  美食家金公子喜欢甜食与香酥油炸类食品,不爱酒,也不爱咖啡,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浑身散发出有品味的贵公子味道,最好永远是人群里的焦点人物;而赫泽帮目前的继承人金先生则讨厌甜食讨厌油炸类食品,喜欢美酒,也嗜咖啡。若有机会自行选择外出服装,绝对只挑黑白这两种颜色的衣服,款式简单到不脱T 恤牛仔裤等容易活动、不必讲究搭配的这些选择;站在人群里习惯将自己的气息隐藏起来,自然不会让自己显得花枝招展。

  不得不说,即使是同样一张脸,穿着相同衣服,散发出的气质就是可以这么截然不同,俊美程度也有很大的落差。“贵公子”和“男人味”其实通常是互相抵触的。一个是精雕细琢的成果,一个是浑然天成的气势。

  金公子永远俊美得光彩逼人,浑身上下闪着明星味,像是随时准备好上电视供世人瞻仰,走到哪阳光跟着灿斓到哪儿;而,金先生一出现,太阳马上躲到乌云里,即使穿着再明亮的衣服,一张白里透红的美脸再怎么秀色可餐,也抵不过浑身散发出来的北极冰山寒气,这寒气将美貌推挤得黯然失色不说,还让人下意识的为保小命而不敢仰视,全绕着他走,自然没有机会赞叹他的美貌,接着拜倒在他手工精制的西装裤下……“你来了?”奉娴柔声打招呼。

  “嗯。”带着点郁闷的应声。现在是晚上十点。奉娴看着墙上的钟,再次做了确认。金大少果然是没有一点酒量啊,九点半喝完鸡汤,十点就挂在床上不省人事,真是太神奇了。嗯……至少,明天醒来,他不会再抱怨失眠了吧?

  金先生来到她的房间,一点也不客气的往她床上一躺,非常自在的样子,没半点登徒子采花贼应有的心虚,理所当然的态度简直像是回到自己房间似的。

  “你在忙什么?”他问。

  “在打月志报告。”她的手提电脑展开在梳妆台前,双手不停的劈哩啪啦打字。刚先完澡,头上盘着一条毛巾,脸上抹着一层透明保湿面膜正等着被肌肤吸收,脚上踩着足部按摩器,一副全身上下都在忙的样子。

  “要帮忙吗?”他只是意思意思问一下。

  “不用了,再一下子就好。”她也知道他没半点诚意,啾了他一眼,道:“我在厨房餐台那边温了半壶咖啡,还做了一点咸的点心,你要不要先去吃一点?”

  “拿来你这里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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