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金玉其外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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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娴也是下一届奉主的竞争者之一,但相较于其它努力不懈的姐妹们,她实在过得太悠闲了;她甚至找了一个很马虎的雇主,在他手下当差,每天随随便便煮几道菜,就可以将人打发,然后其它时间就是自己的了。

  她住在高级地段的豪宅里,当雇主在家时,每天除了要煮三餐之外,其它时间都是自己的;她可以打高尔夫球、游泳、在花园里喝下午茶,没事还开著名车去繁华地段逛精品街,过的简直是富家少奶奶的生活!更别说雇主其实是常常不在家了,整幢宅子除了总管赵嫂,就只有她,谁也不支使谁,偶尔还会帮帮赵嫂的忙,盯一下钟点女佣打扫的情况,过的生活简直像个主人似的。

  这种生活自然羡煞了一票人。她的雇主常常出远门,在世界各地游玩,顶着一个“美食家”的头衔,哪边有热闹就哪边凑,日子过得精采光鲜,在家的日子一向稀少。所以,她每个月真正工作到的天数,有时候甚至连十天都不到,却还是领全薪,令那些在饭店里拚命作牛作马的师姐妹们嫉妒得哇哇大叫,不时咆哮着要找到她的老板抗议理论,指责他不该如此不善尽他身为雇主应尽的剥削义务,像个凯子般的纵容下属,教全天下兢兢业业于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当然,已经如此习惯这样生活步调的人,通常也就养成了“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心态,并不觉得自己太被宽待;就如同那些被公家机关养得肥肥的、平常就以泡茶聊天打毛衣度过一天的公务员那样,没干半件公事,却还觉得自己工作得非常辛苦,合理化自己的情况,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忠于职守、非常对得起每个月白拿的高薪了。

  要知道,那些公务员即使确实是国家的蛀虫,可人家在年轻时也花费了无数精力在高普考的路上抛头颅、洒热血;好不容易考上了,分配到的单位通常是狗不拉屎、鸟不下蛋、乌龟不靠岸的地方,得苦熬多久才能挣到如此闲差,是吧?就像她,为老板服务了五年,那前三年动不动就满世界飞来飞去,过着日夜颠倒、水土不服的苦日子,虽然连睡觉时手表都不离身,但她永远无法分辨指针所指的数字是上午十点还是晚上十点……所谓的多年媳妇熬成婆,不正是如此吗?苦尽甘来是一句美好的成语,她很喜欢——尤其是她现在正处于“甘”这个位置的时候。

  奉娴知道,并不是所有被私人聘请的厨师都像她一样过着这种生活,更多的是拿着更少的钱,工作量却是她的三倍以上,无时不刻都在厨房里挥汗如雨的忙着,让雇主压榨出最高经济效益;相较之下,她的好运,实在不可思议。但她并不认为自己就该为此对自己高薪而悠闲的工作状态感到心虚。

  对她而言,一个厨师有没有达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在于谁比较忙或谁比较闲,唯一的重点是——你做出的成果是否正是雇主所需要的。

  她是。那就成了。

  当她喝完最后一口焦糖奶茶,收拾好桌几时,时间走到下午四点。今年的冬天来得晚些,已经十一月了,然而气候仍然停留在秋天的状态,园子里的各式菊花依旧开得张扬,拂面的和风仅带着点微凉,如此大好时光、良辰美景,自是适合日日在此中享受一份舒心的下午茶。

  完成了自己的享受,自然就得为这享受付出劳动力,她该去准备今晚的晚餐了。这些日子以来,老板几乎天天在家用晚餐,虽然不断有美女来缠着要浪漫的晚餐约会,但都在他好声好气的温柔拒绝中败阵下来。

  这对那些美女,或自家老板而言,都很不容易。可是每次参加美食展回来之后的一个月,老板所有的应酬都会安排在中午,晚上是绝对不出门的,除非逼不得已——所谓的逼不得已,服务他五年以来,也只见过一次,可见他的意志力有多么坚定。

  没有人知道这位大少爷美食家为何会有这样的怪癖,许多爱好八卦的人士也曾试图向金郁骐身边的人打听,却都没有得到答案。也许答案本身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关于金郁骐极度隐私的事情,却是从来没有传出去过只字词组;由此可以知道,他身边的人对他有多么忠诚、多么保护。

  严格说起来,奉娴也算是金郁骐“身边的人”了,不过她向来习惯站在一个旁观路人甲的角度去看待一切,所以很难将自己带入。她不认为自己是金郁骐的亲信,不过她这个人没有跟外人闲扯的习惯,别人自然无法从她这里挖到八卦。

  “奉女士,你指定的食材已经采买回来了。”老板的贴身司机李哥站在通往厨房的小径上,等她走近时,说道,并将食材单子呈上。

  奉娴点头接过。

  “辛苦你了。”她道。

  沉默寡言的司机只是微微点了下头,不语,静静的跟在她身后,一同走向厨房,为的是完成食材的点交手续;这是很重要的一环,不管大家同事多少年,对彼此在工作上的严谨有多么深刻的认知,仍会在此环节上执行得一丝不苟。

  奉娴并不清楚自家老板除了因为得自父亲遗产,钱多得用不完,是个超有钱的二世祖之外,是否还有其它什么特别的背景;或许有,或许没有,她其实不是太好奇。她现在只知道,此刻她最大的挑战是将所有蔬菜烹调出即使没有太多调味料足以支持,却依然美味的口感……今天美食家大老板的晚餐食材——蔬菜十种鸡胸肉一片银鲈肚肉一片香蕉一根以功能性来说,这其实是一分减肥食谱……吧?

  ※金郁骐是一个很俊美的男人,甚至可以说,在他二十岁以前,其长相根本是雌雄莫辨、可男可女的那种美法。加上他肤质超好,本人又极重外表的修饰打扮,从来不介意穿着风格倾向中性,只要好看出色与众不同即可。

  他知道自己容貌出众,而且喜欢让自己的出众加倍张扬呈现。

  在他十七、八岁那个年纪时,日本演艺界兴起一种名为“视觉系”的潮流,很快的便在亚洲各国流行起来;再加上受张国荣演的“霸王别姬”角色影响,有些男性其实根本不介意以各种方式展现自己的美丽——金郁骐就是其中之一。

  他在就读高一时,曾经因为好玩而报名参加百货公司举办的反串美女的选美比赛,一路顺利过关斩将,在决赛时以京剧小旦扮相,舞了一曲“贵妃醉酒”勇夺冠军。那身段像不像话姑且不论(反正参赛者的才艺水准都是半斤对八两,谁也别笑谁),光那张古典而精致的脸蛋,就足以征服在场的男女老幼了,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实属理所当然。

  后来在学校校庆时,他力排众议,坚持组织全班男生穿起苏格兰传统裙装,上台吹奏风笛,轰动全校——他们学校正是全台知名的古老教会贵族男校,向来以古板严厉闻名。

  由此可知,喜欢装扮、更喜欢成为目光焦点的金大少,为了呈现美丽,是可以视校规如无物的。

  还好此男校的校规实在太正经八百,订定之初,在食衣住行育乐各方面全面规范,几乎连一口饭需要在嘴里嚼多少下才能吞咽下去都写进去了,不得不说那厚厚的一本校规细读下来,会发现简直管得比太平洋还要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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