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志明与春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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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怒喝,让看得双眼发直的他,猛然回过种来。

  “没有。”

  “那头发呢?它有没有在我头上?”她往后仰起头,神经兮兮的问。

  他的视线往上,移到她纤细的颈项,然后是她的耳垂、她光滑的手臂。缥缈的玫瑰香气,混合着她淡淡的体香,变得浓郁幽香,无比的诱人。

  该死,这女人性感得几乎能要了他的命!

  他几乎可以想象,她全裸的朝他走来,然后用那双柔软的小手,抚摸着他的胸膛,再用那双美腿夹着他的腰……

  “陈志明,你看了那么久,到底是有没有?”

  他一咬牙,深吸口气,压抑住小腹间狂燃的欲火,才没有失去理智,当场扑倒她。

  “没有。”

  得到答案后,春娇立刻放下长发,迅速的扣好胸罩,回身看着他说。“那,你去帮我看看,它是不是还在外套里。”

  他挑起浓眉,看着眼前这个余悸犹存、几近半裸的女人,很缓慢的开口问道:“你怕毛毛虫?”

  她插着腰,挺高了胸,趾高气昂的反问:“不行吗?”

  “那你干么收下它?”

  “我不收小毅会伤心啊!”

  她回答得理所当然,用看蠢蛋的眼神看着他。

  蓦地,陈志明笑了出来。

  “笑什么笑,快点去帮我看啦!”

  她气急败坏的跺脚,插腰命令着,一点儿也不想接近那件可能有毛毛虫窝藏的名牌外套。

  陈志明笑着走上前,捡起那件被抛到马路上的外套,大手在里头东摸西探,找了好一下,才捞出那只又黑又软的毛毛虫。

  正当他准备要把毛毛虫搁到路旁放生时,半裸女王又开了口。

  “喂,你做什么?”

  “放生啊。”

  “不行,那是小毅送我的,我要带回去养。”

  “养?”

  她再度让他感到讶异。

  为了这只毛毛虫,她刚刚还一路狂奔,不顾一切的在山路上大跳脱衣舞。现在,她却说她要养它?

  春娇紧张兮兮的、远远的绕过陈志明。她捡起地上的背心穿上,再跑回自己车上,拿出一个小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清空后,才把化妆包扔给他。

  “你帮我把它装进去,小心一点,不要弄死了。”她站在两公尺外,对着他下令。

  陈志明霎时间醒悟。

  她不是怕毛毛虫。她是非常非常非常怕毛毛虫,怕到完全不敢接近。

  但是,刚刚他明明亲眼看见,她亲手接过小男孩递过来的礼物,甚至没有花时间拿出面纸隔着,而是摊开掌心,任由小男孩把虫放进她手里。

  他亲眼目睹一切,完全看不出她有任何勉强或是不愿意。她甚至等到出了张家,离开小男孩的视线后,才显露出她压抑住的慌乱与恐惧。

  这女人的意志,坚强得让人佩服。

  “你既然怕这种小东西,为什么还要积极推广有机农业?”他好奇的问。

  有机农业需要完整的生态环境,而完整的生态环境,就意味着无数种的虫子会在其中快乐生长。

  “这是工作,”她认真无比的看着他。“要做,就要做到好。”

  害怕是一回事,该做的事情,她还是会不遗余力去完成。况且,只要工作起来,她往往就会忘了害怕。

  手里拿着毛毛虫的陈志明,嘴角仍噙着笑,但是盯着她的眼神,竟然似乎多了那么一点温柔、一点真诚,而非平常的玩笑。

  那样的神情,让她的身子莫名的燥热了起来。

  明明就已经穿妥了衣裳,但是他注视着她的眼神,却让她突然以为自个儿是赤裸的,甚至还想伸手遮掩自己。

  好强的她,无论如何都不肯示弱。她忍住那股冲动,红着脸喝令:“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快把它装起来啊,我还得赶回镇公所去开会。”

  “YES SIR!”他玩笑似应了一声,将蠕动不已的毛毛虫放到化妆包里,然后在她的指示下,拿着她的外套,以及装了毛虫的化妆包上车,替她载运下山。

  黑色的悍马和红色的保时捷,一前一后的下了山。

  跟先前上山时不同的是,下山的时候,他的车上多了她的外套。还有一只他决定要领养的毛毛虫。

  第4章(1)

  “陈、志、明!”恼怒的尖叫声响起。

  接着,急促的脚步声,喀啦喀啦的踩过人行道,在消防分队的大楼前停住。

  陈志明刚停好车,就听见那声怒叫。他转过头去,看见站在消防大楼前,双手握拳、双眼气得几乎要喷火的春娇。

  他关上车门,慢条斯理的走了过去,高大的身躯,直走到她面前才停住。

  “我问你,你为什么擅自把人手全部调走了?”她仰起头来,凶恶的瞪着他,怒气冲冲的质问,气恼不已的模样,像是想当场冲上来,狠狠的踹他几脚。

  “擅自?”他慢吞吞的反问。

  “对!”

  “如果我没记错,那些人都是警员,你无权调派他们。”

  今天中午,当他巡逻过后,回到分局里的时候,赫然发现,十几名员警全数消失不见。警局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个留守的警员战战兢兢的告诉他,镇长把所有的人手,都调派去花卉博览会的预定地。

  他二话不说,立刻打了手机,要所有的警员全部回警局报到。

  这个举动,彻底惹恼了春娇。

  “我只是借用啊!”她理直气壮的回答,恼怒的质问。“你把人都调走了,那棚架怎么办?”

  “你可以另外找人来搭。”

  她跺了跺脚。

  “那要花钱啊!”那些公费,当然是能省则省。

  蓦地,陈志明脸色一沉。

  怒气清清楚楚的从他庞大的身躯,辐射而出。

  “你不要把警察都当成是佣人!”他微眯着眼,轻声警告,紧握的双拳,克制着想要伸出双手,用力摇晃她那颗小脑袋的冲动。

  这个女人的行径,实在太过嚣张。

  求好心切是一回事,但是滥用职权,把警员全部调去做苦力,害得警局里唱空城计,这就太过分了!

  他的确在追求她,但是,公事公办是他的原则,他绝对无法容许她擅自越权,增加他下属的工作量。

  黝黑的俊脸默默的看着她,黑眸里有着压抑的怒火。

  正午的阳光耀眼,热得人直冒汗,而两人的怒气,更是有如火烧般旺盛。争论的声音,一句比一句大声。

  春娇没有被他的脸色吓退,甚至把声音拉得更高,不爽的质问:“你们不是人民公仆吗?”

  “公仆不是这样用的!”

  “这有什么差别?我也不是要他们为我私人办事,而是请他们到会场帮忙。这是镇上的事,他们也应该要出力啊!”

  “局里每个人都有勤务要忙。”

  “这些事情花不了他们多少时间。”她不肯让步。

  他的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把人手都调走,要是出了事呢?谁来负责?你吗?”

  “我——”

  他打断她的话。

  “还有,博览会开幕的时候,警方可以协助,但不可能加派人手。”他居高临下的俯视她,对着那张漂亮的小脸,一字一句的说:“我回绝了其他分局的支援。”

  “什么?!”她尖叫。

  今早,她去分局的时候,陈志明刚好不在。于是,她软硬兼施的强迫副分局长打电话给邻近几个乡镇的警分局,要求他们在博览会开幕当天,加派人手增援。

  这类的支援请求,通常必须由分局长提出,但是陈志明不在,而春娇又是急性子,根本不愿意等,所以再三催逼副分局长,确定他打了电话,请调到人手后,她就带着那些警员,去会场出公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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