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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官公子觉得不能,但阿檠觉得……可以商量。”他朝她挑眉。

  纪芳笑开,改口有什么困难“所以阿檠觉得哪里可以商量?”

  “先讲讲你的想法。”

  “初来乍到,我对这里的市场、百姓的喜好还不清楚,但我觉得有机会成功,如果阿檠愿意的话,我想和你合作。”

  “怎么合作?”

  “合作贵在诚意,我不会教你吃亏,你负责出资、找人制作、销售贩卖,我每个月会提供几款设计图,扣掉成本所得的利润,我们七三分,你占七成,我占三成,如何?”

  行,他也想看看二十一世纪的女人有多大的本事。“不,二八分,你占两成,我占八成,除非……不倒翁之外,你还有其他东西可以合作。”

  “当然有,如果你还想要的话,我可以设计不少新商品。”还是这个时代没见过的。

  “好,立契约吧!”

  一声令下,纪芳高兴得跳起来,成了!踏入古代职场的第一步,成功!

  纪芳拿来纸笔写下契书,阿檠看着她的字,字写得不好,像画图似的,但方方正正的,大小很平均。

  他不知道,那是POP的技巧,像她的图一样,自成一格。

  然后,上官檠看见了,看见那个在签名底下的横线及#。

  真的,一模一样。

  他不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这样子签名的,好像从他学会写名字之后就这样做。可是她……怎么也会?因为她身体里存着莫琇儿的记忆?

  第六章 让他没办法的女人(1)

  上官檠在乡试的表现太亮眼,因此会试前一天,他狠狠拉了一天肚子。

  拉肚子是假,但夏妩玫动手是真,进府的陈太医收下他的银子,不但验出鱼汤里面的毒物,还把情况说得严重数倍。

  夏可柔气得摔坏一屋子东西,上官檠躺在床上,故作全身乏力,却还在劝她别把事情闹大,可他越劝,她越愤怒,怒其不争、怒其软弱。

  就在夏妩玫高兴计谋得逞时,夏可柔抓住在鱼汤里动手脚的厨娘,故意当着公公和祖父的面把事情闹大。

  厨娘说主使者是王妃,夏妩玫却骂她信口雌黄,各说各话,最后以厨娘被发卖做为结束。

  此事没扳倒夏妩玫,却加深婆媳俩的心结。

  即使虚弱得几乎站不住脚,上官檠还是坚持进考场,没想到在那种情况下,他依旧考上进士,这让夏可柔狠狠地嘲笑婆母一番。

  从那之后,直到殿试前,夏可柔故作姿态,每天亲自盯着厨房,冷言冷语,酸话一谁,每句都在影射婆母嫉妒,意图使大少爷落榜。

  此事从王府内传到王府外,婆媳斗法的戏码成了京城百姓间茶余饭后的话题。

  进入殿试提起笔那刻起,上官檠明白,这是他走入仕途的第一步。

  成绩下来,他考上状元郎,不意外地成了翰林院修撰。

  游街那天,李莹特地在酒楼里订了雅间,邀纪芳、殷茵带着孩子去看。

  从楼上往下看,纪芳抱着Jovi低声在他耳边说:“看,那是你爹,你爹很厉害对不对?”

  她的声音很小,看进士游街的人很多,但在队伍行经酒楼时,上官檠鬼使神差抬头,两人的视线撞在一起。

  只是一个对眼,上官檠突然变得神采焕发,他没有这般骄傲过,彷佛所有的努力都有了意义。他冲着纪芳笑,心头甜滋滋的。

  凤天磷和云贵妃高兴得很,夏可柔的父亲和哥哥亲自登门道贺。

  都以为被绑匪带走的孩子,十几年下来即便没养废也成不了大气候,没想到短短一年,上官檠居然有此等造化?

  而从没把儿子看在眼里的上官华,这回也认同了父亲的眼光,对这个儿子感到无比骄傲,从此更多增几分心。

  上官檠在王府中的地位一日千里,气得夏妩玫差点咬坏一口银牙。

  这天,上官檠把一整套六个不同尺寸、不同图案的不倒翁送到皇帝跟前。

  富贵布庄出产的不倒翁有大有小,最小的只有拇指大,可以放在桌上,手指轻轻一推就倒,最大的有一人高,得放在地上出拳头才能打倒它。

  内芯还是竹子做的,不过为加强轫度,上官檠让工匠特别处理过,底下当重心的东西,一改一开始用布层层包裹晒干的泥沙,用纯铜制造。

  上官檠送礼的时候,凤天祁也在场。

  “铺子里出的新玩意儿,请皇上笑纳。”上官檠说。

  皇帝看一眼不倒翁,东西很精致,模样有几分童趣,教人见着莞尔。

  “阿檠,这是做什么的?”凤无祁问。

  会试后,上官檠又见过凤天祁几次,他有心机、有见识,更有能耐,是个棉里藏针的人物,比起凤天磷的外放和张扬,他更得民心。

  上官檠道:“若心情不好,可拿这玩意儿出出气。”

  “出气?骂他?揍他一拳?”凤天祁问。

  “大皇子何不试试?”

  凤天祁果真出手用力揍一拳,没想到它才刚躺下立刻弹回来,他微讶,接二连三,出拳往它身上招啦,可它怎么打都能马上站起来,加上愤怒鸟造型又是一脸张扬模样,看得人大笑不止。

  皇帝笑开,动手把放在桌上那四个不倒翁轮番推过,见它们倒下又起,越玩越爱不释手。“这些个家伙倒是硬骨。”

  上官檠抿唇浅笑,与硬骨何关?和纪芳嘴里的“童心”才有大关系。

  想起纪芳,眉宇间的笑意更浓了,这些日子,他经常去看她,也看看Jovi,他不懂好好的一个孩子干么取个连字都写不出来的名字。

  纪芳的解释很绝,她说:“谁让我崇拜BonJovi呢?”

  他追问,才知道BonJovi竟然是个唱曲的,崇、拜、唱、曲、的?

  崇拜英雄、崇拜圣贤,他能够理解,崇拜一个唱曲的……他觉得她的脑袋不对劲。他试着教导她正确的“观念”,可她说:“天底下最难的事是什么,知道吗?”

  “名垂青史。”他回答得斩钉截铁。

  “错,一是把钱从别人的口袋里掏出来,二是把自己的想法灌输到别人的脑袋。这么辛苦的事,上官公子还是甭做了吧,何必自讨苦吃?”

  他横她一眼,“会吗?我看你从我口袋掏银子倒是掏得挺顺手的。”

  两句讥讽却讽出她满脸甜笑,她大言不惭地回答,“谁让我本事大呢。”

  这么没脸没皮的女子啊!“你别把这个本事拿去教我儿子,限你一个月内把BonJovi那个男人忘记。”

  着他笑不停,她怎能忘得了呢,那个“Jovi”不时在她面前晃,不同芯,却有着相同外貌,天天重复记忆着,想遗忘除非再出现一次大穿越。

  “干么用这种眼光看我?”他问。

  她没回答,倒是扯起嗓子唱怪歌,“And I will love you,baby,always。And I\'ll be there forever and a day,always……”直到唱爽了,反问他,“我自己崇拜我的,又不关爷的事。”

  谁说不关?他的女人怎么能崇拜别的男子,还表态得如此光明正大?这令他很愤怒。

  偏偏这话总引来她一阵大笑,“爷忘了吗?我是纪芳不是莫琇儿,爷要不要去找个大夫开点补脑丸吞一吞?”

  那是她的认知,在他的认知里,虽然纪芳不等于莫琇儿,但替他生儿子的女人就等于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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