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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起来很轻松,徐瀞远犹豫着。如果是这样,就没有耽误他的问题,不怕他的感情她还不起。然后她要做什么,也不用被干涉,更不用顾虑他。

  “OK?”程少华催促。

  “如果是这样,我OK啊。”

  他笑了,握住她双手。

  她也笑。“好朋友可以这样握手?”

  “别人我不知道,但我们可以,因为我们是比较特别的好朋友。”

  “你很会玩文字游戏。”

  “我们还可以这样——”轻握住她后颈,将她揽近,他吻了她。

  人困在不幸记忆或置身黑暗岁月时,很难发觉到,仍被这世界照顾着,尚有一些可喜的细微末节,向你暗示美好未来的可能。

  对徐瀞远而言,日后想起这段黑暗岁月时,关于程少华的那些片段,原来都是种种被世界疼爱的证明。

  当时序来到荔枝红,西瓜甜的酷夏。

  停车场小收费亭,只有风扇,吹送热风,每日像火烤中的烘炉,这通常也是徐瀞远脾气最暴躁的季节。

  有几次,程少华来找她,会带一种装在杯里的泡泡冰。混着花生跟红豆,入口绵蜜,香气浓郁,极甜美。他常带这么甜美的冰品过来,跟她一起吃,陪她上班。

  他来时,会搬来她房内唯一的一张木椅,坐在收费亭窗口外,陪她聊上几句才离开。

  有一回,老板汪大吉买菜经过,见着他们。一个坐亭内,一个坐亭外,一人一杯泡泡冰,聊天说话。

  老好人汪大吉摇着扇子,笑呵呵地喊过来。“感情很好喔,约会呴?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们是朋友。”徐瀞远说。

  “是好朋友。”程少华说。

  “随便啦,哈哈哈哈哈哈。”汪大吉也真随兴,晃过来跟程少华讨冰吃。“这什么?好吃吗?”

  “泡泡冰,要不要吃看看?”看在老板不叨念徐瀞远上班跟他聊天,程少华也就随便地说这么一句客套话。没想到汪大吉真神人也,不拘小节,真抢走他手中汤匙,吃一大口,赞不绝口,整杯端走。

  “这给我吃,你吃她的好了。”汪大吉笑咪咪走了。

  程少华错愕。“他真敢拿,整杯给我端走耶!”

  “不然呢?你以为他会不好意思?”徐瀞远笑了。“把你那杯给我。”

  “才不要。”

  他们笑闹着,感情比以前更好。虽然,他们是好朋友,不是恋人喔。

  好朋友,就是可以一起看很久很久的电影。

  因为程少华,徐瀞远重温那些与人往来的愉悦感。

  第19章(2)

  程少华工作时间弹性,逢徐瀞远放假时,他们结伴搭捷运,到芦洲的幸福戏院看二轮电影。

  当程少华提议去幸福影城时,徐瀞远好惊讶。“你也知道这家戏院?我常去说。”

  “是喔,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程少华故作惊讶,他不敢跟徐瀞远说,早在成为她的房客前,他们已经在这戏院打过照面,他还因为徐瀞远打呼恶整过她。

  “没想到你也会看二轮的,”徐瀞远说。“还以为你这个时髦大作家都跟人家跑美丽华,穿帅帅的跑趴泡夜店。”

  “所以说要当好朋友嘛,你看你,跟我上床那么多次,还这么不了解我。”徐瀞远翻白眼。上床这事不用一直提吧?

  程少华说:“幸福戏院平日一百三十元就可以看十部片,想外出,盖个章就可以随时出去。影片种类又多,带东西进去吃也不会机机歪歪的,夏天最适合泡在那里吹冷气看电影。”

  好,就一起去看电影。过去常去同一个地方,如今一起去,却有不同的趣味。徐瀞远之前都在“三和国中”站下车。

  程少华却坚持在“徐汇中学”站下车,往戏院方向走,因为途中会经过“慈记房仲”,他要在那里喝现打的木瓜牛奶,顺便吃肉圆。

  房仲兼卖咖啡茶饮?还有肉圆吃?!真诡异。

  徐瀞远陪着,也喝一大杯木瓜牛奶,超惊艳的啊。木瓜放很多,果香浓郁,搭配号称浓纯香的林牌牛奶,一喝就停不下来。

  “怎样?”程少华看她喝得津津有味,得意极了。“这可以赢你的阿婆饭团吧?哈哈哈。”

  “没想到这里的木瓜牛奶这么棒。”

  “这是我的隐藏版美食,你只能跟我来,不准泄漏出去。”

  “那泡泡冰呢?在哪儿买?”

  “我不会跟你说,想吃就要靠我帮你买。”

  “呿。”徐瀞远赏他白眼。“就一杯泡泡冰,有什么了不起,没吃也不会死人。”不希罕咧。

  吃了木瓜牛奶跟肉圆,往幸福戏院进攻。

  这家老牌影城,位于菜市场内,于是他们又逛起菜市场。

  “买东西进去吃吧。”程少华拉她逛,一摊摊晃,商量着买什么零嘴进去吃,有商有量,说说笑笑。

  徐瀞远跟在他身旁,看他跟摊贩问价钱,买小吃。

  感觉仿佛又回到妹妹在世时,那时她们最爱一起跑来看电影,她也是像这样,拉着甄宜,问妹妹要吃什么,想买什么。

  很快地,程少华手里拎一堆食物,菜市场人多,他牢牢握住她手,往戏院去。看电影时,徐瀞远要是睡着了,程少华会提供肩膀,当枕头用。

  换程少华睡着了,他会靠在徐瀞远肩膀睡觉。

  爱情电影,程少华睡得沉。

  动作片,徐瀞远睡得好。

  他们看看电影,吃吃喝喝,睡来睡去,酷热夏天,被关在外面,而他们与世隔绝,躲在阴翳秘密处。

  逐日过去,对彼此的激情渐渐淡去。他们不再热衷床上缠绵,反而渐渐在日常生活找到同处的乐趣。

  在城市晃游,闲来吃喝,家常琐碎对话中,他们之间,产出另一种教人舒服的家常情感。那种感觉,像是就因为世界有徐瀞远,所以才有程少华存在的必要。这世间因为有程少华,所以徐瀞远有诞生在世的必要。

  因为少了谁,心中某个黑洞,就没办法被弥补。

  程少华觉得徐瀞远需要他拯救,觉得只有他可以救她,让她放弃仇恨。

  可正因这自负的念头,曾被母亲抛弃的程少华,感觉到自己是很重要的存在。这世上因为有了他,徐瀞远才能好好活下去。他这么自大地想,几乎有些虚荣,且沾沾自喜,他乐于对她付出关爱,他冒险地,一天比一天更爱她、更疼她。他要让她幸福,像灌迷汤那样教她忘记报仇,让她对未来生出新的渴望。

  一日,当瀞远得知五月天要开演唱会。

  “我要熬夜排队去买票。”她下决心这么说,程少华很惊骇。

  “你有这么青春吗?你是他们歌迷?!”熬夜排队欸,哪像她会做的事?

  “没办法,他们的票很难买。早上十点开卖,为了拿到好位置,一定要彻夜去排队。”

  “神经,夏天这么热干嘛去人挤人?喜欢五月天我买CD给你听就好了。”

  “那不一样。”

  那种青春演唱会,和一堆毛头孩子,混在一起对偶像尖叫,那是优雅帅气的程少华绝不干的事,更甭提还要熬夜狼狈地排队等买票。

  可是呢——

  这天他竟然陪着徐瀞远,守在售票点外。

  坐在铺了报纸的硬水泥地,一边挥扇打蚊子,一边拿手帕擦汗,苦苦等候明日购票。

  他问她:“喂,你有交过像我这么讲义气的朋友吗?”

  “又没逼你陪,是你自己爱跟。”

  “没有我陪你排队,你尿急的话怎么办?”

  “我可以憋尿啊。”

  “不可以,憋尿会败肾,连肾脏都不要了吗?五月天有这么大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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