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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号?他不解,儿子怎么会站在十八号住户的家门口?他们父子俩住的是六号,中间相隔了五栋,六岁的孩子应该不至于认错门才是……他先向老婆婆道了声谢谢,转身走向十八号。

  他按下门铃,心浮气躁地在门口等候。

  约莫半分钟后,有人来应门了,是个年轻的女人。

  她个子不高,瘦瘦小小的,一头长发以鲨鱼夹盘在脑后,身上穿着深蓝色的棉、一件灰色的运动长裤;棉上依稀还沾有像是墨水般的黑污渍,运动裤的裤管甚至还破了洞……

  慢着,他好像看得太仔细了点。

  “咳,”他回过神来,递上了孩子的照片,“请问你看过这个小孩吗?”

  女人看了眼照片。“哦,有啊,在那里。”她一副理所当然似地,转身指了自家的沙发,“他就在那儿,睡着了。”

  一听,孙时郁不可置信。“我儿子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你儿子?”女人听了,露出了一副谢天谢地的表情,“天哪,太好了,你快把他带走吧,我快被他逼疯了。他先是莫名其妙拿着钥匙猛戳我家的门,还硬说这里是他家,你能不能好好教他认一下自己家的大门啊?不然哪天他又跑到我家来,我可是会……”

  女人吱吱喳喳抱怨了一堆,孙时郁却被对方的态度给惹得有些恼怒。

  “你没报案?”他觉得对方的处理方式不合理。

  “什么?”她愣了下。

  “你家门口出现了一个走失的小孩,你把这个孩子留在家里,却没想过要报案吗?”

  “呃……”女人愣了几秒,支吾反驳,“怎么会没有?我有说过要带他去里长那里啊,可是他先是要吃冰、吃了冰又要糖、吃了糖又讨饼干吃,吃饱了倒头就睡,我有什么办法?”

  “难道你不会报案?打通电话也办不到?”

  “我、我只是……”

  “你知不知道外面现在有多少人急着在找这孩子?”

  保母、幼儿园的老师、辖区派出所警员、里长,还有他这个做父亲的,每个人都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里长甚至动用了自己的人脉协寻,而这个女人居然一脸若无其事地抱怨他儿子逼疯她?

  罢了,无谓的辩论不必要。

  他迳自走入屋内,抱起熟睡的儿子,拎起淋湿的书包以及换洗下来的制服,走回了大门前。

  他看了女人一眼,板着脸孔,道:“谢谢你这几个小时的照顾,但你既然知道他是走失的儿童,该有什么样的处理,你身为一个大人难道没有基本的常识?他的书包上有幼儿园的名字,我想打电话通知一下园方并不困难吧?”

  说完,他踏出了大门,又想起了什么,回头补了句,“对了,他身上的衣服,送洗后我会寄回来。”

  撂下了最后一句话,他抱着儿子离开了现场,留下满脸错愕的女人。

  砰一声,夏光桦甩上门板,满肚子怒火与委屈。

  那男人简直莫名其妙!他以为他是谁呀?自己的儿子不管好,居然还怪她没报案?有没有搞错啊,难怪这年头就算路上躺了个人也没人敢伸手相救,真是自讨苦吃、好心没好报。

  哼,算了,跟那种人生气只是活该气死自己而已,不如早早释怀,多画点稿子比较实际。

  她回到工作桌前,拿出原稿纸,备妥了铅笔、沾水笔、墨水之后,端坐在那儿半晌,心情却始终烦闷低落。

  她忍不住拿来手机,滑开了萤幕锁,在粉丝专页上面输入了几句自己的心情。

  本以为做了件好事,没想到却替自己惹了一身腥——觉得沮丧。

  OK,废话不用太多,按下了“送出”键。

  没一会儿,多数网友纷纷跳出来按赞,还送上了温暖。

  怎么了?你还好吗?

  别难过了,这世界上不知感恩的人很多。

  真的,我最近也常常有这种感慨。

  所以说做人真的不能太热心,别人不见得会感谢你。

  拍拍,别伤心了,就由我来安慰夏老师(心)。

  楼上的太超过了哦XD,别趁乱告白呀!

  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占了大多数。

  看着善良的书迷们相继送上慰问,夏光桦突然觉得自己被治癒了,内心的创伤指数瞬间降低了百分之八十……啊啊,这些读者未免也太可爱了。

  难怪,就算她穷到快被鬼抓走了也舍不得抛下这些书迷。

  她不自觉露出了微笑,对每一则留言都做了个别性的回应,这么一来一往,竟也花了两个小时,等回过神来,时间已接近晚上九点。

  真糟糕,都已经这时候了,她的画稿进度居然还是零。可恶,都怪那个死小鬼,占用了她一整个下午的时间。

  她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替自己找这种麻烦了,就算下次见到那小鬼哭倒在路边,她也绝对不会再伸出援手。

  绝不!

  第2章(1)

  奋斗了整整一星期,夏光桦的进度仍然比预期落后了些。

  她在天色渐白的凌晨时分爬上床,却在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被迫睁开眼——因为一群死小鬼的嘻闹声。

  “欸!你不要抢啦,很讨厌耶!”

  “怎样?不然你来追我啊!抓到我就还给你,啦啦啦……”

  “吼,你不要跑!”

  “来呀!来呀!”

  她无奈地盯着天花板。啊啊,是了,今天又是周末了吧?每当假日到来,就是她痛苦的开始。

  身为一名自由工作者,这两、三年来,她过的是昼夜颠倒的生活。

  她日落才开工,日出才上床,平常白天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出门通常只为两件事——第一,把网拍的商品寄出去,第二,去把食物买回来。

  她的生活说好听点叫“单纯”;说直白的话就是“宅”。

  “呀!你不要拉我的衣服啦!”

  小鬼们的尖叫仍然不断。

  “讨厌,都是你啦,你看破了啦!”

  “哇哈哈哈哈……你这样好丑哦。”

  “我呸!”

  “欸、你很脏耶!”

  天哪。她闭上了眼,深呼吸,强压下那股想拉开窗户破口大骂的冲动,然后慢慢吐了一口气。

  真搞不懂,那种动不动就失控尖叫、白目嚣张、鲁莽无礼、摸起来又软趴趴的恐怖生物,怎么老是有人觉得他们很可爱?她不如养条狗还比较……不对,狗还得定时带牠出去遛遛,太麻烦了,还是养只猫吧。

  养过猫的人都说,猫咪的个性独立,不爱黏主人、更不会去烦主人;而且,猫比狗爱干净,不仅会自理大小便、每天还会梳理自己的毛发……

  停,等一下,她为什么要在床上冲量养猫与养狗的优劣?

  她断然抹去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翻开棉被,坐起身子。她想,依窗外那群小鬼热络的程度来看,她大概也别想睡什么回笼觉了,倒不如出门吃个早餐、回来继续追赶进度还比较实际点。

  于是,她迅速梳洗了一番,换上一条褪色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的长袖恤,然后踩着白色帆布鞋轻松出门。

  她的目的地是位于巷口的那家早餐店。

  事实上,她喜欢那儿,纯粹只是因为客人比较少,不是因为食物美味;而正因为少了人群所制造出来的噪音,她才得以一边思考、一边享受着美食……咳,好吧,应该不能称作为美食,充其量只是一些填饱肚子的熟食而已。

  总而言之,她喜欢进食的同时思考,那是多数人无法体会的另类乐趣。

  可惜,冤家路窄,她一进门,就看见那对父子坐在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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