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们就不能甘心一点,直接祝福我们就好了吗?妒忌的样子很难看的。”杨家熙一扫过去的哀怨,终于扬眉吐气。至于殷天,只要她开心就开心,随便她把他当成炫耀的工具,居然一点反感都没有,天知道他过去有多敏感,只能说爱情的魔力太神奇。
现场也是有鬼,但是殷天还撑得住,杨家熙除了打球都守在他身边,最近他也觉得自己强壮了一些,不管身体还是心理都有明显进步,这都是她带给他的改变。
体育系的同学会总是要来点特别的,除了聊天吃喝还有竞技比赛,今天当然是保龄球大赛,不分男女,分数排出前三名,各有精美小礼物。
殷天从来没打过保龄球,连参赛的资格都没有,就坐在一旁替女友加油,杨家熙在这群“壮男猛女”之间不算最厉害的,但是他眼里只看得到她,一再替她拍照录影,尤其当他拿到女友赢来的礼物,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
“送我的?”
“是啊!本来想拿冠军的,那个恐龙娃娃很酷,可惜只有季军,小猪娃娃也不错啦。”她对自己的成绩不甚满意,心想都是穿裙子才打不好,但是看男友喜孜孜的模样,她也就把冠军抛到了脑后,比赛输赢无所谓,男友可是就这么一个呢。
“谢谢。”小猪娃娃看起来憨厚又可爱,而且是她替他赢来的,他一定会好好珍惜。
“客气啥?以后我赢了奖品都给你,”她拍一下他的肩膀,非常直接的说:“喝太多了,去放个水。”
多么不淑女、不文雅的措词,但他就是笑了,还笑得非常愉快。“尽量去放吧,不要憋坏了。”
杨家熙离开了现场,殷天不想留在原地让人围观,他还是不擅长跟陌生人交谈,干脆走到洗手间附近,等着女友放水完毕。
杨家熙动作迅速,放完水又洗个手,立刻就要走,这时却被一个女同学叫住,回头一看原来是三花,这女人以前把头发染成三种颜色,大家就叫她三花,反而忘了真正的名字,至少杨家熙是给忘了。
三花现在头发挺正常的,只有一种颜色,红得发火,可以改名叫小红或小火。
“家熙,听说你男朋友是作家?红不红?能赚多少钱?”小红一脸好奇的问,同学们毕业后成了社会人,难免互相比较,包括工作、收入、消费水准和另一半的条件。
“不知道,我看他有出书,应该还不错。”杨家熙是真心不关心这回事,一来她看书就想睡,二来她对出版界没啥概念,平常看殷天过得也不算奢侈,收入大概就比她好一点吧。
“要是哪天江郎才尽,写不出来了,到时中年转业困难,你有没有想过怎么办?”
“他还有做投资,他很聪明的。”杨家熙非常崇拜男友的脑子,老天爷是公平的,他体力不如她,脑子却比她强很多。
三花冷哼一声,不屑的说:“投资?拜托,散户都是用来坑杀的,除非是大金主才玩得起,否则最后还不是白费功夫?”
“如果他真的不行,那就女主外、男主内啊,我赚钱他顾家,不过他是家事白痴,需要特训一下,不然到时家里被搞得一团糟。”殷天现在还有请清洁工,看来她得跟他讨论一下,不管怎样自己要会做点家事,不然哪天世界末日了谁来给你服务?
“不会吧?你还真好心,愿意养男人?”三花那表情就像有人在割她的肉,在她看来只有男人付钱、女人享受,绝对不能反过来。
“欢喜就好,免计较。”杨家熙忽然发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她干么要乖乖听这些无聊话?想一想还真是无聊,干脆假笑一下就走了,免得被纠缠个没完。
殷天站在门外偷听到这里,内心的感动无法用言语形容,怕自己太激动也怕被人发现,他赶紧离开了现场,恨不得刚才有录音,没事放来听听多愉快。
他还没离开殷家的时候,家族里风波不断,就是因为家产太多,大家都贪得无厌,使出各种明枪暗箭,如今却有一个女人说她赚钱他顾家,如此天真又傻气,叫他怎能不爱她?
“天天,我们走吧!”杨家熙一走出洗手间就看到男友,也没想到他怎么会在这里,更没想到他是不是听到刚才那段谈话,她的脑子就是缺少了阴谋心机这一块。
“这么早?”
“没意思,想走就走,你跟不跟我走?”
“走,当然走!”他本来就是为她而来,现在当然也因她而走。
离开保龄球馆,两人走向停车场,杨家熙忽然感慨道:“天天,我带你出来认识朋友,本来是想炫耀一番,让大家看看我男朋友多赞,可是现在我觉得没必要了。”
“什么意思?”难道他让她丢脸了?不可能,她都愿意养他了,哪会嫌弃他?
“我自己知道你有多赞就好了,干么管别人怎么想?”
他暗怪自己太神经质,一有风吹草动就胡思乱想。“你说得有道理。”
“不好意思啊,都是我的虚荣心太强了,以后这种应酬场合,我们想来就来,不想来就拉倒。”想通以后她就轻松了,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冷暖自知,他们有多幸福也不用秀给别人看,以免惹来无聊议论。
“都听你的,我们现在去哪里?”
“开房间!”
“啊?”是幻听吗?他好像听到开房间这三个字?
“我想早点让你变成我的人,这样我才有安全感。”坦白说她肖想很久了,但他每次都会悬崖勒马,这样对身体健康很不好,还会造成情绪压力,为了两人的身心舒畅,她不愿意再等下去,人生苦短,说不定明天就被鬼抓去(这是哪门子的理由),还是趁早做了再说(总之就是想做)!
因为顾忌着双修这回事,殷天虽然蠢蠢欲动却又强忍欲望,不断给自己找一些理智的藉口,像是他们才交往没多久、爱她就要珍惜她、应该等到结婚以后等等,这种很想大吃又假装不饿的态度,搞得自己不上不下进退不得。
如今女友主动提出要把他变成她的人,一时间他都兴奋得快晕了,哪有可能拒绝?“咳,我知道有家饭店还不错,虽然我很久没去了。”
他还记得他十八岁大学毕业时,跟爸妈在饭店吃了一顿饭又住了一个晚上,算是祝贺也是告别吧,从那天以后他就彻底独立,拿了他们给的一笔钱还签了合约,保证以后不争取殷家的家产。
“你跟谁去的?大胆!”她狠狠瞪着他,要是他的回答让她不满意,她可就要忍不住出手了,像打保龄球一样把他打出去,Strike全倒!
唯恐女友误会更怕引起家暴,他赶紧解释:“跟我爸妈去的,很久以前的事了。”
她这才松口气,更加确定事不宜迟。“这还差不多,选日不如撞日,今天我们就入洞房!”
开车前往饭店的路上,殷天脑中彷佛走马灯,不断浮现过去的尴尬画面。
身为一个功能正常的男人,他当然想要解放自己的贞操,然而他个性孤僻、体质虚弱,从来也没交过女朋友,怎么有机会一展长才?虽然有些女人对他表示过爱意,但谁能接受一个老是待在家、不肯到公共场所的男朋友?
二十九岁生日那天,他突发奇想,决定花钱找个女人,让自己突破老处男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