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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页

 

  连日来的阴霾,突然像被风一吹,烟消云散。

  他想了想,奇怪道:“薛敏怎么突然介绍刑勇给你认识?”

  吴思眨眨眼,总不能说她好奇凌瑞跟他的关系,于是八卦地找人问了吧。偷偷捂着自己的胸口,她决定继续拖人下水,至于对象自然是脱不开关系又有情敌嫌疑的薛敏美人了。

  “我忘记了很多事,有点忐忑不安,直接问你总是唐突。薛敏就建议我多认识你以前的朋友,侧面了解。”吴思扁了扁嘴,如果不是那次的深入了解,她怎么可能这么苦恼?

  想起那晚她脸色不好看,沈墨的眼神一沉,低下头闷闷道:“思思见了刑勇,他都说了什么?”

  吴思沉默,既然刑勇这个人并不可信,他说的事情更加没有说服力,她却因此对沈墨有芥蒂,现在要说出来,真是有点难以启齿。

  “唔,也没说什么,就提起了你们以前同班的事,啰啰唆唆说了很多。”她撇开脸,明显有点心虚。

  他伸手捏住她的下颚,“思思,你每次说谎总是看向另一边的习惯,这么多年来一直没变。”

  吴思被迫对上他的目光,双眼有点闪灿,避重就轻道:“他还说你跟凌瑞以前的关系就不太好,经常互相比较,不但是设计作品,还有别的……”

  沈墨看着她很久,才在她唇上吻了吻,脸色越来越阴沉,吓得她瞪大眼盯着他,半天不敢吱声。

  “刑勇也告诉你,我跟凌瑞之间的联系?”见吴思脸色微微一变,他知道自己说中了。

  她会将心里所想的摆在脸上,几年来一直没有变。或者就因为她始终没有改变,他心底的不安才一年接着一年地渐渐加深。

  她的性子跟几年前一模一样,那么她的心是不是也没有任何变化,继续向着凌瑞?

  这是沈墨最担心的,自从吴思意外失忆,这种患得患失越来越严重了。

  他最怕的,就是吴思知道了自己跟凌瑞的关系,会联想到几年前的事,或许会像之前那样怀疑、质问,然后再也听不进他的话,再也不会相信他……

  沈墨长长地吁了口气,显然继续隐瞒对两人来说并不是好事。可是这件事就像毒瘤一样深藏在他的心底,即便挖走了,仍旧是心里永远无法痊愈的伤;要摊开来说,也不是那么容易。

  侧身躺在吴思身边,沈墨握着她的手,似乎这样能得到更多的勇气。

  吴思看他难过的样子,紧张地道:“如果你不想说,我就不问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你真的觉得这是小事?”他苦笑着,缓缓开口道:“本来,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身分,以为爸爸早就死了,妈妈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将我养大。单亲家庭,也不是什么不见辱人的。

  “只是有天放学,那个坐着名车而来,全身名牌的漂亮女人就站在我家门口,用最恶毒的字眼咒骂我的妈妈。我很气愤,冲上去要揍那个女人,却被她身边的保镖制住了。”

  回忆起当年的事,沈墨的双眸E过一丝黯然。

  “我永远记得,那个女人临走时说‘杂种’的轻蔑神情。可惜群,我却将愤怒转到了妈妈身上。”

  他的手臂蒙上眼,低笑道:“我真是个不孝的儿子,对吧?”妈妈在临终前依然没怪他,这是他最深的痛。

  吴量他这样,搜肠刮肚想不到什么安慰的话,只能用力再用力地握紧他的手,似乎这样才能分担他的痛苦。

  “之后我就遇上了凌瑞,他跟那女人长得一模一样,即使不去调查我也知道他是谁。”

  他摇摇头,对于当年幼稚又冲动的自己,有几分懊恼。

  “我也知道跟凌瑞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错的是那个跟我有血缘关系的男人,还有那个恶毒的女人。只是看见那张脸,我就忍不住讨厌他。

  “后来的事你也该知道了,我们在路上遇到了你,于是,我就下定决心要将你抢过来!”

  吴思楞在当场,沈墨的面色有点发白,咬字清楚,每一句话她都听得很清楚。

  抢过来?

  因为讨厌凌瑞,才会跟她在一起?

  吴思仍旧抓着他的手,面前的沈墨却慢慢模糊起来。

  沈墨手忙脚乱地擦着她眼角的泪水,紧紧把她搂在怀里,接着说道:“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凭什么让他捷足先登?”

  吴思楞住了,惊讶得也忘记哭了,“你先认识我……这是怎么回事?”

  不应该是他讨厌凌瑞,而凌瑞又跟她那么好,所以他才把自己抢过来报复凌瑞吗?

  沈墨搂着她,声音闷闷的,“我当时太幼稚了,讨厌那个所谓的父亲也顺道讨厌凌瑞,只是我还不至于这么没品,为了报复凌瑞去害一个不相关的人。”

  他迟疑了一会才开口,“我有一段时间很叛逆,觉得这世界上就剩下我一个人。原来妈妈是骗子,爸爸根本没有死,只是不愿意承认我而已,所以我堕落了。

  “十年前,我加入了飙车族,每天深夜骑着摩托车在大马路上驰骋。”

  回忆起当年的事,沈墨脸上多了些笑意,“虽然不怎么上得了台面,还老被警察追着跑,不过迎着风不断加速向前狂飙的快感,确实可以令人忘记很多不高兴的事。”

  吴思紧紧握着他的手,眼里有点心疼,更多的是不知道怎么安慰他。

  他拍拍她的手,笑道:“没事,已经过去了……我就是在那时候遇上你的。”

  十年前……吴思眨眨眼,她该有十五岁了,可是她对沈墨完全没有印象,她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的一个人?

  “呃,我们是怎么认识的?”那时她还在学校,他却是飙车族,两人怎么看都没有交集。

  “那年我十八岁,勉强高中毕业,跟着飙车族乱飙,也没什么打算。”当初的他浑浑噩噩地度日,始终找不到出路和方向。“有天晚上,我的刹车出问题发生了意外……”

  这么一说,吴思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晚自习回家,在路上救了一个染金发又打了八个耳洞的少年。

  她瞠目结舌地上下打量着身边的人,看沈墨全身上下都没有半点跟印象中相似的地方,不能不说时间真是个奇妙的魔法,足以改变了一个人。

  “我救了你,所以你打算以身相许?”她摸着下巴,双眼亮晶晶地推测道。

  一般来说都是英雄救美,自己见义勇为,怎么说也能算得上是英雌。至于沈墨,当年穿着风衣和紧身裤,还有帅气的皮靴,当然配得上一个美字。

  他笑着摇头,“不是,当初我其实有点讨厌你。”

  吴思一听,脸皱了起来,就算是真的也不用那么直接吧。

  “你总是很热心,我住院的时候不但天天来探望,还带上一两个洗好的苹果、隔壁街的小笼包、还有少年漫画、各式各样的旧杂志。”沈墨想起那时候的情景不由笑了起来,“病房里的其他人还老支使你去装水,去叫护理师来病房、买饭什么的,你都没有拒绝过。我就想,这女生真爱多管闲事。”

  捏捏她气鼓鼓的脸颊,他又说:“不过那时你带来了一本服装杂志,我摔断了腿,没办法动,无聊就拿笔随意勾画了一些简易的服装。你不止一次夸赞我,为了打发时间,我就让你送来几本服装设计的入门书,这一看就入迷了。”

  他低头在吴思唇上亲了亲,声音逐渐变得暗沉,“之后我出院又继续进修,就这样进入了服装设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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