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看了儿子一眼,有些奇怪他的激动。“这当然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不过;我现在倒赞成史都华的做法。何必逼得太急,让她喘口气不是很好?让她自由自在、心理没有负担地过些日子不是很好吗?”
“这哪是没有负担!她的记忆不恢复,事情就永与远在那儿,在我们不知道的背面。她其实一直在承受痛苦。我不敢相信,史都华叔叔竟会有这种鸵鸟心态!”
亚历山大极不以为然,语气不自觉高昂起来。
“这不是鸵鸟心态,史都华只是考虑比较周详。亚历,你可别乱来。”泰德不由得加重口气,警告亚历山大:“不管你如何不赞成史都华的做法,我们没有权利介入,更没有权利破坏维纳斯目前平和的生活。”
“我明白;但是……”
“够了,亚历。”泰德打断他的话:“你能够站在维纳斯的立场为她着想,我很高兴!但记住,我们没有权利说什么,况且这也不是我们说什么就能改变的事。顺其出自然不是很好吗?时候到了,该来的自然会来。”
“但如果那个‘时候’一辈子都没到呢?”亚历山大反问。
泰德没有回答,只是拍拍他的肩膀,突然间:“你不觉得现在这样的维纳斯很好吗?开朗、聪明,心里有什么想法就会直接表达出来?”
亚历山大被问得错愕住。
泰德微微一笑!又拍拍他的肩膀,噙着笑走出去。
等他离开了,亚历山大才回过神,心里嘀咕着。他怎么会知道现在这样的维纳斯好不好?天晓得,他看她跟一般的东方女孩根本没什么差别。什么聪明、开朗、有话直说──依他看,根本就是粗鲁、无礼、没教养!
“算了,我干嘛理她的事?”他挡住桌面站起来,有些悻悻的。
现在回想起来,他刚才的态度实在有些失常。虽然在她身上发生了那种事情,但看她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他可不认为她需要同情。看她那副猖狂的模样,对她说“同情”搞不好还太亵渎了。想想,那个女孩实在太不可爱了;她那一身的姿态,常常给他一种感觉,好像在说,她就是她,不会受任何事情影响,理直气壮得叫人讨厌。
真是的!太不可爱了!
☆ ☆ ☆
又是那种万里无云的天气,整个天空蓝得空荡荡。维纳斯频频望向窗外,一直觉得坐不住,一颗心浮了起来。好不容易捱到下课,刚出了教室,便被林红红一张消沉的脸给吓住。她赶紧将她拉到一旁。
“怎么了?”她观她一眼,小心翼翼地问。
林红红翻着一双死鱼眼直瞪着她,什么话也不说。好半天,突然“哇”一声哀叫出来,垮着脸说:“他不见了!我找了他一个礼拜,都没有找到。打电话过去没人接,去他住的地方也没人应门。我问了好多人,没有人知道他去哪里。”
又来了!维纳斯吁口气,摇了摇头。
“这不是正好吗?趁机把他甩了,另外找比他更好的人。”她半正经、半开玩笑。
林红红摇头说:“我听说他最近和一个加拿大女孩走得很近,他一定是跟她在一起了。”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啊。你干嘛那么不死心?”维纳斯一脸不明白。林红红的个性实在真像牛皮糖,也不管对象好坏,黏住了就不放。
“我不知道。他故意躲我,我不甘心。”
“何必呢?”她实在不懂她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对方就是不喜欢她,这样死缠烂打的有什么意义。“你光是这样跟他耗,书都甭念了。”
“我知道,我会念书的。”林红红表情黯然,眼神无精打采地看着地上。“你放心,我会好好念书的。”呆了半晌,然后说:“谢谢你,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会念书的。我走了。”说着,驼着背,转身走开。
“红红──”维纳斯叫住她。“放弃不就好了吗?干嘛自己找罪受?”
说完,忽然觉得自己很不负责任,不经思索就胡说一通。
林红红摇摇头,没说什么,驼着背走了。那背影像在说,宁愿被爱所伤,也不要不曾尝过爱的滋味。她站在那儿,静静地望着她的背影,胸中五味杂陈,却复杂得没有名目。
“嗨!维纳斯,你干嘛站在那里发呆?”安东尼和一票墨西哥同学走过来。远远地,他就瞧见她,一下子就认出来。她身上有种奇特的气质,有一点无所谓,又像老有什么心事般。
“啊?没什么。”维纳斯回过神。那群墨西哥同学几乎个个劲装打扮,光是站在那里就很抢眼。他们这些外国学生发育好,身材比例又适当,怎么打扮怎么好看。
“我们要去看电影,你要不要一起去?”在这里,通常星期二晚上的电影票特别便宜,往往大排长龙。
她歪头想想,也不是认真考虑,很快便点头。
一票人浩浩荡荡地杀到市中心,在速食店胡乱解决了晚餐,随即班师往电影院。几个墨西哥同学呱呱地讲起西班牙话。这个语言又快又零碎,听偏了好像在吵架。维纳斯看着那几个讲得兴起,兼之此手划脚的墨西哥同学,目瞪口呆起来。
“放心,他们不是在吵架。”安东尼拍拍她,微微一笑。
“我知道。”她跟着笑起来,对自己发愣的蠢相愈想愈觉得好笑。“不过,你们讲话的速度好快,叫人叹为观止。”
安东尼抿着嘴笑似乎很同意她的话。他此个手势,笑说:“你知道西班牙话的“朋友”怎么说吗?”
这个她知道。很快点头说:“我知道。Amigo──对不对?”
可是她的发音怪腔怪调的,安东尼拍掌哈哈大笑起来。
居然笑成这个样子,太不给面子了吧。她佯装生气,幸悻地说:“嘿,安东尼,你笑成这样,未免太伤害我的自尊,太不给面子了吧。”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安东尼又比个手势,仍然收不住笑。他笑起来十分好看,十足一个大男孩,阳光型的。
几个人边说笑边往电影院走去。一路走过,经过了好几处咖啡馆;露天咖啡座上坐着三三两两的顾客,戴着墨镜,懒懒地晒着太阳。触目净是穿着短衫、短裤,外加一双洞洞凉鞋,或者背心、无肩迷你洋装,露臂又露腿的男女老少。这个维多利亚城夏季平均温度约莫摄氏二十度左右,堪称是这个枫叶国气候最温暖的地方。
对她这个在亚热带岛屿长大的人来说,这样的气温还嫌冷,但显然地,对这些当地人而言,简直热得出汗。维纳斯不禁低头看看自己那一身秋衫;凉风吹来,撩得她长衫下的寒毛全竖起来。
她转头看看安东尼,他也是一身短衫、牛仔裤,展露出结实的好身材。他也在打量她,露出不解的表情:“我常常觉得很奇怪,你这样……不热吗?”
“不会啊。”这里的空气干,太阳只会晒得人黑黝,一点火气都没有,不似热带阳光来得炙烈,热力一上身就如着了火。温吞得很阴险。
“可是,天气这么热。”
热?这样的程度叫做热?维纳斯轻笑起来。目光一瞥,和她前方路旁露天咖啡座上那个一身黑衣、黑裤的男孩眼神猛不防相遇,笑容就那么凝住。
“亚──兰姆提斯!”她很意外,不禁脱口叫出来,叫得很生疏。这样的偶然,真是的,这个城市,实在太小了。亚历山大还是那个样子,带几分气焰,一副旁若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