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点头。他会刷牙,把拔有教。
她把挤好牙膏的儿童牙刷放到他手上,看着他刷。“你喜欢水蜜桃口味呀?”
小男孩不知是刷牙没空回答,还是压根儿不想回答她,就只是专注地刷着牙。
“等等,这边没刷到,嘴巴张开。”她拿过牙刷,仔细将口腔内侧再刷一遍。“好了,漱口。”
刷完牙,小男孩乖乖躺上床,她将他的贴身小被被盖好,再拉上蓬松的暖被,不死心又问了一次。“我也有水蜜桃香味的乳液,很香喔,如果我擦的话,你会让我抱一下吗?”
好吧,来日方长。
她取出搁在床头柜里的乳液,挤了些用掌心搓热,往儿子手脚上抹匀。
男人与女人照顾孩子,最大的差别是,男人会着重在孩子有没有吃饱穿暖,女人则会连细微处的肌肤滋润度都照看到。
甜甜的,真的有水蜜桃味道……
小男孩闻到了,眼神亮晶晶。
这反应真可爱。看来他真的很喜欢水蜜桃甜香。不过——这喜好会不会娘炮了点啊?她太不安了,拿出手机,传讯。
你喜欢水蜜桃香味吗?
另一头,秦锐几乎是神速回传:伴手礼有我的分?!我什么都喜欢,宝贝——附上垂涎的忠狗贴图。
她也神速地冏了。
简直是晴天霹雳来着。
受到太大的冲击,她恍恍惚惚地关了灯,恍恍惚惚地躺下,恍恍惚惚地不知道自己在干么,恍恍惚惚地一“妈妈晚安。”可能是关了灯,比较不困窘,小男孩别别扭扭地挪过来,很快地抱了她一下,又躺回去。
于是,傻娘亲又更加恍惚了。
乐乐主动跟她讲话了!还抱她,水蜜桃香的魅力居然这么大,她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好啦,水蜜桃就水蜜桃。傻娘亲含泪接受了他的喜好。
第十章 有你,就够了(2)
母子俩的关系,一天改善一点,每日都有不错的进展。
乐乐从一开始,问了才被动回答好或不好、要或不要等等简短的意愿表达,到后来会慢慢跟她交谈几句,吃到好吃的东西,会跑过来问她:“妈妈要不要?”
觉得他好像比较能接受了,便开始拓展范围,带他出门走走。
就到公园散散步而已,原本怕孩子不自在,向怀秀会跟着,后来就剩母子俩,成为每日固定的黄昏小约会,有一回她跟向怀秀聊天聊忘了,他还自己跑过来,拉拉她的袖提醒她,一脸闷闷不乐。
原来儿子还挺喜欢他们的黄昏小约会。
蔺韶华每天都会跟儿子通通电话,分享最近发生的事,前两天,他故意问:“你现在还想回来吗?把拔可以去接你喔。”
这一次,他考虑了很久,没立刻答“好”。
明天不用去托儿所,妈妈说要带他去看她工作的地方,他如果回去的话,妈妈会很失望吧……
“我后天再回去好了。”他想了想,觉得这个决定不错。
再于是,隔天面带微笑听着儿子讲去电视台的经过、看见什么新奇有趣的事物,滔滔不绝讲不完,儿子好难得话这么多。
聊完,又问:“那把拔明天可以去接你了吗?”
“……”明天妈妈要去大卖场买东西,叔公交代他,要提醒妈妈买卫生纸和酱油,他怕妈妈一个人去会忘记。“后天好了。”
后天复后天,后天何其多。
与儿子互动良好,她每天心情都不错,这一天,行程上只有一个电台的访问,早早收了工,坐在休息室,打开手机有一通未接来电,颊畔笑意敛去些许,好心情打了折扣。
时间还早,她顺路绕到托儿所接乐乐。
乐乐在里头画图,看见她来,频频朝外头张望,她笑笑地对他挥挥手,顺便跟托儿所的老师聊几句乐乐的近况。
聊完,便见乐乐背着书包朝她奔来。“妈妈,你怎么会来?”
“来接你下课啊。”她笑着蹲身,摸摸儿子的头,要替他拿下书包,留意到他双手一直藏在身后。“你后面藏什么?不能给妈妈看的东西吗?”
他摇头,脸红红害羞了一阵,才将手伸出来,把东西递给她。
是一张图画纸,她打开,上面注音文写着:“我的妈妈”。
孩子的绘图能力与逻辑没什么好强求,就是扭曲、外星等级,真要找出哪里像她,可能是紫色的眉毛跟她昨天画的眼影颜色有几分像,但丁又宁却看哭了,笑着哭泣。
“这是妈妈看过最棒的画,毕卡索都比不上。”
毕卡索是什么,乐乐也不是很懂,但妈妈问:“这是送给我的吗?”于是他就点头了。温驯地任母亲牵起他的手离开托儿所,乐乐仰头问:“我们要去哪里?”
“带你去见阿公。”
“阿公不是在家吗?”乐乐不甚明白。
“不一样,是另一个。”她不知道该如何跟孩子解释,另一个将她带到世上来、却不曾尽过一天父亲职责、不像父亲却又无法推翻父亲身分的那个人。
来到相约的餐厅,她在侍者的带领下进入包厢,先点些小点心给孩子止饥,没一会儿,那人也来了。
乐乐仰头看见来人,乖巧喊上一声:“外公。”
她不无错愕。“乐乐,你认识他?”
乐乐点头。“把拔有时候会带我来找外公玩。”把拔有说,要叫外公,因为这个是生妈妈的人。家里那一个,是很疼他、也很疼妈妈的阿公,他不会搞混。
这完全在她意料之外,她望了过去。
丁存义在她对面坐下。“韶华有空会带乐乐来,跟我吃顿饭。”
她瞬间绷紧神经。“你该不会——”
她直觉的防备,令丁存义露出苦笑。“没有,我没跟他拿一毛钱,我们约定好,不会去打扰你身边任何一个人,我没忘记,你不用这么紧张。”
“抱歉,我反应过度了。”她松了口气。“他什么时候跟你联络上的?”蔺韶华提都没提过,她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第一次,大概是你们准备结婚那阵子吧。”那时,蔺韶华来邀他参加婚礼,他理都不想理,主婚人又不是他,也没礼金可捞,风头都是向怀秀的,他去干么?
一又宁会很希望,有你到场祝福。
记得那时,蔺韶华是这么说的。他嗤笑一声,便抛诸脑后。
打一开始,就父不父女不女了,他没想过要这个女儿,女儿也怕他四处嚷嚷破坏她的完美巨星形象,不得已拿钱塞他的嘴,说白了也是各取所需,何必装什么父女情深?
但蔺韶华挺有耐性,只要一有空,就会带乐乐陪他吃顿饭,偶尔给他看几张又宁成长过程的照片,说说她幼时发生的大小事。
——乐乐跟又宁小时候,挺像的对不对?
他实在不知道这男人究竟想做什么,身上又没油水可捞——其实真要捞的话,以蔺韶华的态度来看,拿点钱出来奉养岳父不会不愿意,但这一定会惹毛又宁,他可不想冒这个险。
原先本是不太耐烦地应付,直到近一年来,或许是年纪有了,挥霍不动了,居然开始会害怕寂寞,别人这年纪,都已经子孙满堂,他只能拿钱买短暂的欢乐,日子愈过愈空虚,甚至逐渐觉得,偶尔吃这顿饭,其实还不错。
乐乐这孩子,愈看愈觉得——挺顺眼讨喜。
他居然当外公了,浪荡了一辈子,没干过几件能拿出来说嘴的事,女儿已经来不及了,至少在外孙心里的模样,他希望不要太难看。
但是这些,他没有办法对女儿说,他前科累累,劣迹斑斑,若是稍微放软示好,她只会更戒备,揣惴不安,不相信他其实没要图谋什么。就像现在——每次见面,她二话不说,就是将支票往他面前推,不再企图从他身上榨取丁点温情,最底限的奢求,是大家相安无事,别扰得所有人不得安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