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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啊。”唐晔眼中快速闪过一抹光,但他的语调仍是淡淡的,“我知道了。”他瞟向那群在他面前乖得很的男孩们,提醒道:“时间不早了,快回家吧,别在路上逗留,明天早上九点半,别迟到了。”他稍微顿了一下,微微挑眉补充道:“我也会到。”

  就算是假日,跆拳队也会来练习,这一点唐晔是知道的。

  “是!”

  听见最后那四个字,男孩们都吓死了,根本不敢再搞鬼,纷纷立正站好,大声喊是,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往回家的路上飞奔。

  想他们第一次看见这斯文又贵气的男人来道场“帮忙”时,他们对他是轻视又挑衅的,结果全输在这男人的手下,他下手可是比金多贤还要狠的。

  从那时候起,少年们都很惧怕不时会来“帮忙”的唐晔。

  唐晔坐在车上,耐心地等。

  看着鱼贯走出校园的高中生,每次到金多贤任职的学校接她,都会让他回想起当年那个跟她开始有所交集的初秋。

  那至少是十年前的事了——

  第2章(1)

  焰红的夕阳照在操场上,即使是初秋日落时分,也相当闷热,空气好似停滞不动。

  唐晔,一个从小体弱多病、体育课总是坐在一旁的人,居然穿着运动服在操场上奔跑。

  四百公尺一圈的操场彷佛没有尽头,他张大了嘴用力吸气,鼻翼歙张,却仍感觉无法吸到足够的氧气,他想,他应该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了……不,可能今日的夕阳就是他死前的最后风景。

  “呼、呼、呼……”他粗喘着气,腹部两侧酸痛不已,那是因为身体缺氧,双腿也没力了,下半身彷佛不是自己的,总是干净清爽的脸庞布满了汗,头发也湿透了,随着他蹒跚迈出的步伐,额头上的汗水也一滴一滴往下落,滴在PU跑道上。

  他低下头,看见白色的运动鞋被尘土染脏了,目光再向前望去,他看不清在操场上活动的其它社团、校队,也听不见那些有力的精神呼喊。

  眼前的一切都开始变得扭曲。

  “呼……呼……”他真的不行了,他没有力气再迈出一步,于是唐晔停下了脚步,佝偻着身子,双手搭在膝盖上,拚了命的大口呼吸,希望能让胸口不那么紧绷难受。

  “停下来做什么!给我跑起来!”一道女中音从后方袭来,接着声音的主人抬手用力往他的背一拍。

  这让正在顺气的唐晔差点岔了气,他在心里大骂了一声妈的,但仍奴性地跑了起来,因为他很清楚,他要是不迈动双脚,那个吼声会在他耳边响个不停,那个人还会用如牛的力气拖着他跑,这么一来只会让自己变得更狼狈不堪。

  “很好!你就是都不动才一直病歪歪的,要活就要动!跑起来!”女孩中气十足地对着他的耳朵吼:“再跑两公里!加油!很快的,不过五圈操场!GO!”

  还、还有五圈?!

  “没人性!”唐晔再也受不了了,喘着气大骂。

  女孩大笑道:“你姊就是太有人性,不逼你运动强身,你才病弱得连我都打不过。”

  “你太客气了,全学校打得过你的一只手就数得出来。”他讥讽道。

  “也是,那我就当你是在夸奖我喽,你加油啊!”女孩无视他不情愿的表情,飞一般跑远了,还不忘大喊道:“跑完才能回家呀!唐晔,跑起来!别偷懒啊!”

  唐晔恨恨的眼看着那个给他规定“功课”的女孩,她叫金多贤,是高中部二年级的学生,高中部跆拳社的主将,连男生都打不过她的强大选手,据说已经能保送体大了。

  金多贤不是一个人跑,她领着女子跆拳校队的成员们一同做心肺训练,相较于唐晔的生不如死,那些身材精实的女孩们个个精神奕奕,雄壮威武的吼声完全不输操场上的男生运动社团。

  “一、二、一、二,后面跟上!”金多贤中气十足,呼吸不乱地吼着,短短的头发贴着圆润的脸颊,她本就有双英气的浓眉,加上练跆拳培养出来的杀气,让她看起来气势十足,不仔细看,会以为她是个男孩子。

  唐晔痛苦又缓慢的迈开蹒跚的步伐,继续跑着。

  高中部二年级的金多贤会管到国中部的唐晔头上,都是因为唐晔的姊姊唐桦正好是金多贤的同班同学,说来也是缘分,唐桦才转学来不过两个月,就跟金多贤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跟健康活力的姊姊不同,唐晔从小抵抗力不好,是没生过什么大病,但小病不断,弱不禁风的,常常请假,师长也对他多有宽容。

  偏偏群体生活最忌讳与众不同、独树一格,唐晔因此成为同学的眼中钉,被霸凌欺负,加上家境不错,也曾被恐吓勒索。

  有一次唐晔被勒索的场面被金多贤看见了,基于好友的弟弟也是保护对象的原则,她这个跆拳主将出面为唐晔解围,也将唐晔纳入保护的羽翼下。

  找他麻烦的人是少了,但金多贤这个学姊却是更大的麻烦,一句“你怎么这么弱?是男人就听我的话”,从此以后,他每天放学就会被力气比他大很多很多的金多贤拖到操场上,逼着他跑步、运动,把他操得累个半死。

  “呼、呼、呼……”在被女子跆拳校队追上四次之后,唐晔总算完成了今日的“功课”,跑完了五千公尺,他觉得眼前花花的,想都没想就直接往最近的草坪躺下,生性爱干净、总是把自己打理得清爽干净的他,此时已经顾不得草皮是否干净、有没有狗大便。“呼、呼、哈……哈……”

  他仰望着被夕阳晕染得一片橘红的天空,下意识抬起手臂覆在眼睛上,遮挡仍有些刺眼的阳光。

  但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他怔住了,他不禁回想起一个月前第一次被金多贤抓来操场跑步的那一天,区区一千公尺就让他累到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而且每天的被迫训练都让他觉得见不到隔天的太阳,但是一个月后的现在,他虽然仍累个半死,但是他已经能够跑五千公尺了,跑完之后甚至还能保有一丝丝的力气,他的手是比同年龄的男孩要纤细,但比起以前要强壮一些了。

  “呼、呼……”唐晔的呼吸仍显得急促,可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渐渐习惯这样的运动量,这种感觉还挺不赖的。

  “不错嘛,今天跑完五千了,放心,你以后就只要跑五千,我不会再要你多跑的。”金多贤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站着看着他,笑问道:“阿晔,想吃什么?”

  这是这一个月以来,每天跑完操场之后,她都会问他的问题。

  如果他回答什么都不想吃,她就会没人性的再叫他跑两圈操场或者负重练习,直到他有食欲为止。

  唐晔对食物向来没有什么欲望,他可以一整天只吃一餐也不觉得饿,不过常常胃痛倒是真的,想来他的身体状况不佳,也跟食欲不振有很大的关系。

  可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折磨,他的胃口比以前好太多了,想吃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比如说……“鸡腿饭……”跟着疲惫感一起涌上的饥饿感让他想吃饭、吃肉,而不是为了逃避她变态的驱策。

  “鸡腿饭,好啊!”金多贤满意的笑眯了双眼。“男子汉就该大口吃肉,你有长进啦!”她一屁股坐在他身边,先丢给他一个大大的波萝面包。“你先吃这个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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