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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大傅总是带她到户外。她十六岁,休学一年在家。

  他说,她看起来太苍白。

  人马星座的人据说喜好冒险和犯难。任何时候,对于刺激、新奇的事,大博总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他带她去海泳,野地扎营,深山健行;教她骑着机车在半夜的马路上奔跑。

  “和风在赛跑。”他这么说。

  他们从来不去看电影。呆坐在漆黑的电影院中两小时,无所事事地,对他来说,那太枯燥。他不是太有耐性的人,习惯往前一直冲,她跟在后头不停地追,好像夸父在追月,又渴又气喘。

  那一年,听说彗星要来了,他随便抓了件外套丢给她,带着她上山。他们不去人群蜂拥挤攘的大山。

  “那太喧扰。”他说。

  他带她到一处至今她仍说不出地点方向的地方,道路蜿蜒地,抛了车还要往上一路曲折地爬上三两个时。“这里视野好,而且光害少。”他咧嘴对着她笑。她摊坐在地上,已经说不出话,只能对着他的笑吃力地笑。

  他们在海拔两千公尺有多接近摄氏零度的山峰守了一通宵。大傅指着东方的天空说:“看到没?在猎户座附近有个白色小光点,那就是了。”

  近视添乱视的她,眼前一片凄雾雾白茫茫。

  “在哪里?”她问。

  “在那里。”他指着东边的方向。

  她只看到涣散成一片的闪烁的光。下了山,她在床上躺了两天,吃了六颗感冒胶囊后不得已还是到医院挂了号。

  大傅带了一罐奶粉去探望她。对她说:

  “我原本是想找你一起去浮潜的,但是不行。”摇摇头,有些懊恼。“你实在太苍白了。”

  天气热,他袖子半卷着,露出结实有力的臂膀,,漂亮的小麦褐,晒得均匀,黑褐得发亮,亮得有光采。她看着她自己吊着点滴的手,那是失了血的冷青色。

  大傅说的没错。她的确是太苍白了。 

  然后她遇到了路。

  那时她十八快十九了,刚进入大学的秋天。秋日的天高,色也蓝,诗意篇篇,就像路那个人,浪漫的季节,一开始就让人陶醉。

  泰半的艺术家据说多少都有点偏执。路喜欢穿黑,灰黑、靛黑、墨黑、没有星光的黑。那些没色彩的色彩,穿在他身上,充满了斑斓的存在感。

  她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路。

  他跟她谈印象派,夏卡尔,林布兰,巴黎沙龙。毕卡索他不喜欢。“流行得太媚俗”,他皱着眉这么说。但他说了那么多,她不敢告诉他,她只听过一个毕卡索。

  悄悄地她买了一本西洋艺术史,厚厚的一大册,每天晚上睡觉前生香活剥它几页好像在吃补。读着读着,她感觉好像又回到了那段挑灯夜读惨绿的日子,但禁不住夜半里的瞌睡,把书册当成了枕头。

  路对于有别一般、走在时代之前的东西有股特别的狂热。他带她去观赏各种实验剧团的演出,以及一些古怪前卫的发表会,像是声音实验的表演。在那漆黑狭小不通风的地下室里,各种超出耳膜能忍受的高分贝噪音齐窜。她的耳朵给震麻了,但路说,“那才是艺术”。

  她发现,所谓艺术似乎是种形而上、轻轻飘的又抽象、海市蜃楼般虚实混淆。但她的感官太诚实,诚实得教她心虚。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听她那么说,路颦蹙起他那漂亮的眉毛,相当失望。

  她想,路也许是对的。她从来没有真正懂过那些,虽然她是那么地陶醉。她想她缺少了那一点偏执,做不成诗,酿不成如蜜的酒汁。

  菊月寒露,最灿亮的圆月高挂在中天后,秋天就那么凋零了。

  二十一岁的时候,她开始化妆,学会了怎么装扮。亚伦喜欢看女人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他说,女人应该为自己喜欢的人打扮。

  他送她香奈儿的香水、圣罗兰的彩妆盒,买给她纪梵希的长洋装。他不喜欢她穿牛仔裤,不喜欢她穿任何冷颜色的服装。她的长发到肩膀,风吹有点乱,他爱撩拨它,亲吻她的头发。他说,那是一种女人香。她喜欢他撩乱她头发的那种感觉,有种风情,让她觉得她自己是妩媚的。惟一麻烦的是,她必须每天洗头发。

  亚伦还喜欢带她到PUB,要一杯“曼哈顿”,轻轻啜一口,他说那样感觉好像又回到他在纽约的时光。

  他穿亚曼尼,开奥迪,看CNN新闻,读时代杂志和新闻周刊,喝卡布奇诺。周末的晚上,他带她到音乐厅听音乐会,也不会错过艺术影展;兴致来时,他便跟着师父参禅。这一切是那么的新奇,简直使她目眩神迷。只是她一直不习惯长裙长洋装的绊脚。亚伦喜欢看她穿长裙和细高跟鞋的模样。

  “妩媚中带端庄。”他说。“有种弱柳迎风的娇柔。”

  但是,不能大步地行走,让她觉得像被缠小了脚,加上妍丽的妆,使她对着镜子都不禁认生起自己。她渴望一种解放。她渴望卸下所有的装扮,换上牛仔裤,卷起裤管,打着赤脚。

  当地终于忍不住穿上了牛仔裤、素着脸,以她本来的面目出现在亚伦面前,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叹口气,像是没奈何。

  “你啊,果然还是个小孩。”他亲亲她的额头,撩乱她的头发,替她点了一瓶气泡矿泉水。

  她沉默地喝着矿泉水,看着亚伦走向那个站在吧台旁、蓄着一头波浪长卷发,里着南洋沙龙的红发女郎。

  气泡矿泉水喝起来咸咸又酸酸,滋味复杂,她没喝完便丢掉了它。

  “你的眼睛会出汗。”第一次碰面,阿非手上拿着一瓶“宫维克”,隔着柱子这么对她说。

  二十三岁半的她,念了几年的文学和小说,第一次这么听说。然后她才知道,天空可以“很希腊”,心情可以“在下雨”,情人的泪是断了线的珍珠;秦朝的风,唐朝的雨,随着时间的哗哗水流,到如今只落得剩一个“寻寻觅觅和冷冷清清”。

  她开始读诗,想象在古中国的夜空中,飘浮散缀着古希腊的星座宫。

  阿非手上老是拿着一瓶富维克,瓶子里装的却是伏特加,无色无味但烈如火。才喝了一口,便呛得她眼泪直流。但阿非说,大凡诗人都爱酒。所以她也开始喝一点酒,偶尔月下独酌,醉眼认朦胧。

  阿非从诗句里读说“世间种种,终必成空”,又说人生什么的都太匆匆,所以他什么也不做,带她终日只是野游。山巅水涯,曲径花丛,最诗意的也最堕落。在南太平洋洲陆大草原的星空下,他们一起醉卧,一起听着黑暗的海潮声,望着仿佛伸手可以抓的南十字星座。她看不到银河,找不到艳亮的天津四,和那两颗隔岸相望的星球。阿非说,七夕是个错误的美丽,就像她的试图在南半球夏日星空找寻北纬的星图和那失落了的传说,错得缠绵和错得依依不舍。

  他执起她的手,比着整空星海说,他们就像那两颗失了座标的星球。她不知道他说的是距离,还是那相对的白热。阿非的话总是像诗,诗中有话,话中又有令人费解的隐微的含义。

  然而,回到他们的北半球,阿非回去南部的家乡,关于他的一切,却竟变成了听说。在他给她的惟一的一封信上,他这么说:因为一切太匆匆又终必成空,所以还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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