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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厉鬼般地撂下狠话后,她转身冲出餐厅,跌跌撞撞地慌不择路,来到车水马龙的街头,她踉跄地踏前一步,忽地,一辆深色轿车朝她奔驰而来,锐利的煞车声划破了周遭的空气。

  路人们震惊地凝步,同时往她的方向望来,而她软坐在地,惊恐地瞪着堪堪擦过自己身前的车头,不知所措。

  一个男人开门下车,迅如闪电地来到她身旁。“小姐,你怎样?有没有哪里受伤?”

  方兰珠惘然失神,鼻间嗅到一股熟悉的松木香,羽睫扬起,泪光莹莹中,她看见一张刀削般的刚毅脸庞,雕琢着森森冷意,她的心口倏然缩紧——

  “叶明琛,是……你?”

  第2章(1)

  月色如水,静静地洒落枝头,粉色的樱花在夜幕里锭放着近乎妖艳的风华,风吹来,摇下点点落英缤纷。

  早春的公园,很安静,只有空气中浮动着暗香。

  那不是花香,而是从叶明琛身上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松木香,也许是因为发烧的缘故,身上散着热气,蒸腾着那属于他的味道格外明显。

  方兰珠坐在樱花树下的白色长椅上,仰头望向斜倚树干而立的男子,在她记忆里,他的站姿从来都是肃然挺拔的,很少站得如此慵懒随兴,或许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的缘故吧!

  她看着叶明琛的表情太专注,眼眸像两潭清晨的深湖,氲着迷离的雾气,那仿佛怀念又似感叹的眼神教他不自觉收拢剑眉,下巴绷紧。

  方才开车时,这女人忽然从马路边冲出来,他慌忙踩下煞车,幸而未曾酿成大祸,他担心她受伤,下车探视,她的反应却像遇见熟人那般,情绪激动,令他不由得茫然。

  他怀疑她撞晕头了,提议送她去医院,她坚持不肯,却又整个人软在地上站不起来,他只好将车在路边暂时停好,亲自扶着她来到附近这座小公园。

  他想,有些事情他必须问清楚。

  “你认识我?”这句问话,有点冷,有点淡漠。

  “嗯。”她点头,略微恍惚地。

  “我不记得自己见过你。”他嗓音更森冽了。

  这样的口吻,宛如一盆冰水当头朝方兰珠浇下来,她愣了许久,看着叶明琛五官立体的脸庞,菱唇一抿,微微苦笑。

  这男人,正是叶文华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是她“梦里”的大伯,和他那个风趣爽朗万人迷的弟弟不同,叶明琛向来给人冷漠的印象,不轻易对谁敞开心房。

  或许是因为他左脸颊鬓边直到连接脖颈的地方有一束微微扭曲突起的淡粉色伤疤,据说他小时候曾经意外受困火场,当时大面积的烧伤在经过手术后,仍是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

  这束残余疤痕破坏了他原本端正俊美的相貌,虽说颜色早已淡去许多,但不经意望过去,总是感觉有几分凶狠凌厉,经常有些女人会失魂地盯着那块地方,又是惊骇,又是可惜。

  而他厌倦了被人这样盯着,久而久之,便习惯性地以冰封的神情武装自己。

  但她知道,他其实不是那么冷酷的一个人……

  “你怎么会认识我?”他沉声问。

  怎么认识的?这是个好问题。方兰珠敛下眸,悠悠地回忆。

  那算是梦吗?或者该说她曾活过一次的“前世”,她初次与他相见是在叶文华对她求婚的隔天中午。

  那天,她刚刚确立了自己叶家未来儿媳的身分,登门拜访,叶文华介绍她认识自己的父母,一家人一起用餐,竟没有人向她提起叶明琛的存在。

  还是她自己主动问起,他们才恍然怎么一整个早上都没看见他呢?佣人们去敲他房门,这才知道原来他从昨夜便开始发烧,一直昏昏沉沉地半睡半醒。

  她觉得自己身为叶文华的未婚妻,总该跟未来大伯打声招呼,于是在饭后跟叶家借用了厨房,煮了热热的蛋酒,和叶文华一起送进他房里。

  见两人相偕出现,叶明琛似乎有些吃惊,接过她亲自煮的蛋酒时,有好半晌只是沉默地盯着冒着热气的杯缘。

  “听说大哥你发烧了,这个算是民间的秘方,退烧很有效喔!”她笑着对他解释。“大哥把这杯喝完,再睡一觉发发汗,就会好了。”

  “……谢谢。”这两个字像从喉咙硬挤出来的,沉滞而沙哑。

  她看得出他很不自在,以为他是不习惯接受陌生人的关心,温柔地对他一笑。

  “我是文华的未婚妻,以后就是大哥的弟妹,也算是一家人了。”

  他没说话,复杂地瞥她一眼,默默地喝蛋酒——

  这就是她和叶明琛在前世初次的相见,很平淡、很寻常的一次会面,当时她并不放在心里,没想到如今回忆起来画面竟这般鲜明。

  方兰珠收回思绪,扬起阵,出神地望着那张在斑驳的花影下半明半暗的男性脸庞。今生,他们“又”相遇了,竟比前世还早了一天,这算是缘分吗?

  “你发烧了,为什么还逞强自己开车呢?”她忍不住埋怨。

  他震了震,射向她的眸光犀利明锐。“你怎么知道我发烧?”

  方兰珠闻言一凛,知道自己的言行太启人疑窦了,她是重活一世的人,这秘密只能绝口不提,要是说出来,肯定会被人当疯子。

  她咬了咬唇,脑海思绪起伏,尽量编了个听起来合理的借口。“刚刚你扶我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你全身都在发热,而且你现在脸上也在冒汗,所以我猜你应该是发烧了。”

  是这样吗?

  叶明琛居高临下地审视这个对他而言完全陌生的女人,她长得不算十分明艳,五官秀秀气气的,弯月眉,翦水双眸,小巧的鼻头,色泽润泽的樱唇,虽然也好看,但绝不是那种令人一眼难忘的类型。

  会是公司的女职员吗?叶家开了间珠宝公司,除了自行开发设计珠宝外,也代理各种精品名牌,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他固然脸上有点破相,不及弟弟受欢迎,但仍算得上是异性仰慕的对象。

  即便她是仰慕自己好了,方才那说话的口吻也太过亲密了,他不觉得她有资格埋怨他逞强。

  “我是方兰珠。”仿佛看出他的疑虑,她轻轻地扬嗓。

  方兰珠?剑眉一挑。“你在我们公司工作吗?”

  她摇摇头。“今天之前,我是你弟的女朋友。”

  “什么?”他怔住,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答案。“你是文华的女朋友?”

  “不再是了。”她盈盈起身,想起方才与叶文华的决裂,胸臆一点一点地凝冰。“我刚刚跟他分手了。”

  为什么分手?为何要告诉他这些?

  叶明琛双手环抱胸前,静静地盯着她,她能看见他深邃的眼潭浮漾着对她的猜疑。

  他觉得她很诡异吧!是啊,她也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她期待得到他什么样的回应?前世他们或许有着姻亲的情谊,但今生她不可能再是他弟弟的妻子,不会是他的弟妹。

  今生他们将成陌路。

  为什么,她会觉得心口有点痛?

  泪水悄无声息地滑落,他瞪着她莹莹闪烁的泪颜,眉宇收拢。“既然这么难过,为什么还要跟文华分手?”

  她眨眨眼,嗓音如风中的花蕊轻颤。“因为同样的错,我不想再犯第二次。”

  “文华对你不好?”叶明琛有些烦躁。奇怪了,弟弟跟他女友分不分手干他什么事,为什么他要站在这里扮演哥哥的角色听这女人倾诉?更怪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无法无视她转身就走,是发烧影响了他的神智吗?他仿佛失去了理性的判断力。“虽然我不认为自己帮得上忙,不过如果你想要我替你跟文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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