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冷戾地扫了脸色惨白的叶贵妃一眼,沉声下令。“挖!”
听得命令,几名太监小心翼翼的将那堆看起来松软的土推给挖开,挖没几下,便见到一块黄色的布包。
其中一名太监谨慎的用手将那东西自土堆中捧了起来,放到托盘上让皇帝过目。
当那黄布掀开时,一股难闻恶心的恶臭味随即扑鼻而来,里头是一个不足月的死胎,上头甚至已经有白色的蛆在扭动攀爬。
皇帝眉头紧皱,隐忍着满腔怒气,大手一扇这股恶臭味,怒喝,“御医!”
三名御医随即上前检查这个胎儿,最后互相点了头,年纪较长的御医向前禀告。
“启禀皇上,由这胎儿的腐烂状况判断,已有半个月之久。而胎儿脚上这块不明显的印子,是皇族血脉才有的胎记,臣等认为,这应该是龙子无误。”
皇帝手一挥,不耐地下令,“派人好好葬了!”
皇帝对上叶贵妃那惴惴不安的心虚神情,好不容易敛下的怒火再度翻腾。“叶氏,你好大的胆子,非但没照顾好龙种,还敢嫁祸给朝臣的夫人,该当何罪?!”
要不是岳旸机警,发现其中症结所在,他这皇帝就会被居心叵测的叶宰相一家子给蒙骗,更寒了忠臣的心!
“皇上饶命,是臣妾错了,臣妾不该——”
“来人,将叶氏还有叶家所有人全部押入天牢候审,欺上瞒下、嫁祸朝臣,缀霞宫所有宫人全部处死!皇后,这事由你来处理。”皇帝下令后愤怒地甩袖而去。
“皇上饶命!皇上……”
尾声 一起幸福
“颖儿,到佛光寺还要约一个时辰,你先休息一下,不要累着了。”靠着车壁看着兵书的岳旸放下手中的书,提醒着正在绣着婴儿衣物的花颖。
自天牢历劫归来一个月后,花颖便怀上身孕,现在已经五个月了。
因为之前两次牢狱之灾,岳大婶生怕媳妇届时生产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三个月前便上佛光寺为花颖跟未出世的孙子祈福,并听了方丈大师的话,明天要在佛寺为他们母子举行一场消灾祈福的法会,方丈要求当事人一定要到,因此岳旸今天动身,带着花颖前往。
看着坐在面前的妻子,岳旸真的有一种佛祖保佑的感觉,因此当母亲提议到佛寺做法会这事,他想也没想便点头答应。
前些天叶宰相一家的判决才下来,罪行不只是残害皇家子嗣,更犯了欺君之罪,叶贵妃削去封号,绞去青丝到感恩寺出家,永生不得踏出寺庙半步,凡参与这事的全部削去官职,男的眨到采石场做苦工,女的发配到苦寒之地的军营当军妓,叶翩翩也在其中。
花颖点了点头。“也好,有些累了。”
“真是的,府里也不是没有嬷嬷、丫鬟做衣服,你做什么这样累着自己。”他小心的帮她将那些小衣物跟针线盒收起来。
“自己孩子的衣服当然还是自己做的好,这也是我对孩子的一点心意。”
“也没见过你为为夫缝过一件衣物。”岳旸酸不溜丢的说着。这还没出生的小家伙现在就已经把颖儿的心全给占满了,日后出生,他的地位恐怕不保。
“我怕你嫌我手艺不好啊。”
“不嫌,只要娘子亲手做的,我都喜欢。”
“好,那回去也给你跟孩子缝一件一样的父子装,你说好吗?”她偎靠在他怀中休息。
“好。”岳旸的双手从她腰后伸到前头,护住她跟腹中的胎儿。
“我先睡一下,突然间好想睡觉……”怎么她好像听见了清脆的钟声回荡在她耳边……
唔,这是哪里?
教堂,是教堂的幸福钟声,有人在举办婚礼耶!
这一次柯盛岚是来这办外烩还是来参加新人的婚礼啊?
花颖飘到神父身边寻找柯盛岚,却怎么样都没有看到她。
只听见神父问着那对牵着手的新人。“……富有、健康、快乐、幸福,你愿意对柯盛岚小姐不离不弃,一生一世爱护她吗?”
新郎答,“我愿意!”
“柯盛岚小姐,无论贫穷、疾病、痛苦……一生一世爱护他吗?”
柯盛岚?等等,她有没有听错,今天的新娘是盛岚?!不是吧,她许久未穿越到现代,怎么一回来,盛岚就给她这么大一个惊喜啊!
花颖火速飘到新娘面前,瞪大眼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脸上闪耀着幸福光芒的新娘,果真是盛岚!她惊呼了声,“盛岚,你今天当新娘子,怎么没有告诉我?”
柯盛岚抬眸横她一眼,低低的说:“你都失踪了,叫我去哪里通知你?”
花颖再看了眼新郎,惊喜的道:“哇,你的新郎是跟岳旸长得很像的那家伙耶!”
“是啊,他对我很好,跟我求婚,我没多想就点头答应了。”
“他长得跟岳旸很像,个性应该也很像,他一定会很疼你的!”
“告诉你一事,那家伙的中文名字也叫越炀。”
“嗄,好巧唷!”
“是啊,我想是命定的姻缘吧……”
花颖用力点头。“人家说夫妻是七世情缘,我想一定是的。”一想到来世还能跟岳旸做一对恩爱夫妻,她就觉得好幸福。
这时神父又问了一次突然在婚礼中发楞的新娘,“柯盛岚小姐……富有、健康、快乐、幸福,你愿意对越炀先生不离不弃,一生一世爱护他吗?”
柯盛岚赶紧回神答道:“我愿意。”
神父高声道:“现在我以神的名义,宣布你们正式成为夫妻,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花颖站在一旁感动的看着他们交换戒指的画面,掉着眼泪祝福柯盛岚,“盛岚,你要幸福唷——”
“会的,你也一样要幸福唷。”
【全书完】
后记
朴实的滋味 莳萝
在写《夫人掌食方》时,莳萝本来是设定要让我们的女主上山采松茸发家致富,可是写到一半,脑子像是有什么东西闪过一样,突然出现好几个问号,思忖着我把松茸生长期的各种数据都查了,但是好像还有一样东西被忽略了,一时却想不起来。
就在上山采松茸整个桥段几乎要完成时,那个被我遗忘的问题又跑入脑海,我眼睛一眯,两眼犀利的看着快写好的小说内容。
松茸这么珍贵,贵桑桑的,怎么可能生长在很简单就可以到达的地方,它的生长条件应该很严苛,例如可能会生长在很高的高山上,所以那究竟是多高?
火速打开Google查询松茸生长处的高度,一看竟然是在海拔一千六百公尺到三千两百公尺的高山,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高度?
合欢山?大霸尖山?玉山?这些都是三千多公尺的高山。
喔,我的老天爷!女主角有那能力每天爬山,甚至爬上三千公尺高的高山吗?这是不可能的,多爬几次都要成为粗犷的女汉子了,那画面太不美了。
就在莳萝滑着网页,找着各类珍贵的食材,思索着该选什么食材才能让女主角一步一脚印地慢慢走向成功之路时,我看到了网络上一些人PO的用简单食材做出美味料理的图片。
莳萝想着,既然无法靠珍贵的食材发家致富,那咱们就朴实一点,改做小本生意,一样可以成功。
这想法一出,好多我们平常吃的、餐桌上常见的家常菜就纷纷跳入莳萝的脑子里,例如腌咸蚬仔,搭配稀饭好吃又下饭,更是味美的下酒菜之一,是餐馆的餐桌上最常见到,也最快被客人一扫而空的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