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是花样年华的少淑女,打从进来做了郑静的助理之后,没日没夜的工作就让她不修边幅到了现在,眼看就要嫁不出去了。
“我来接!”大学才毕业的贝琪不由分说的拿起话筒,郑静要阻止也来不及了,只能瞪着眼睛等她讲完。
一等贝琪挂上电话,郑静便眼巴巴的问:“总编说什么?”
贝琪若无其事的扬了扬眉梢。“也没什么,总编说后天下午三点你一定要出现在机场里,搭上飞往北京的班机。”
郑静蓦然发作了。
她摔键盘,踢飞垃圾桶。“他妈的!我不是人吗?!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双手插进发里一阵天摇地动的乱搅,任由头皮屑飞扬污染他人的桌面。
总编替她接下一套十二本的考古历险插画,要求她一定要身历其境去感受一下氛围,并且要拍不少于一千张的照片回来,可是,她手边还有工作在赶啊,总不能为了新案子把旧案子暂停吧?所以她一直逃避接总编的电话,自欺欺人觉得不接就没事,接了就有事。
可是俗话说得好,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两天后,郑静还是不敌总编施加的压力,拖着行李箱出现在机场了。
摘下墨镜,就见一张严重睡眠不足的脸,深深的黑眼圈,一头还算有型俏丽的短发,白T配刷破牛仔短裤,罗马凉鞋。
七月天,热得快脱皮。
她晃着要死不活的疲惫身躯搭上了总编订的班机,也顺利抵达了北京,当地导游来接她,她们又直接从北京飞到了一个她不知道名字的偏远城镇,据说是个知名考古城。
当夜,在旅馆稍事梳洗休息,隔日便开始了一连串的看古迹、拍古迹行程。
然后该死的第四天,就在她身历其境的感受着考古的氛围时,一阵天摇地动尖叫四起,起码七级以上的地牛翻身,剧烈的上下震动像摇杯架上的雪克杯似的。
所有人同时拔腿往外逃命,她在往外逃时一个踩空,顺手捉到了一个古代令牌,匆匆一瞥,上头写着“大云镇国大将军隋雨莫”……什么鬼啊?
再醒来,她就连人带身的穿到这大云朝来了,手里还握着那块令牌,握得牢牢的,连穿越了时空都没掉,就知道她握得多牢了。
他妈的!小说里穿越剧的女主角都是灵魂穿越,偏生她是身穿了过来,一头原本俏丽但历经了时空穿越成了疯婆子的短发,外加古城天气炎热穿的无袖背心和短裤,还身无分文,也不知道这破落乡下是什么地方,所有看到她的人都吓得闪到很远的地方去,然后飞快跑得不见人影。
她饿了……
原来穿越时空也会饿……
她靠着大树喘息,觉得自己快要渴死了。
“姑娘,你还好吗?”一个四十出头、温文儒雅的蓝衫男子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是这里第一个向她靠近,并且开口对她说话的人。
“我饿了……”她坦白自己的困境。
他叫慕容敬,住在含笑村,是个大夫。
感觉起来是个好人,而且她又没地方去,还很饿,所以她就厚着脸皮跟他回去了。
第一个月,她要死不活的过着,“我什么时候能回去”成了她的口头禅。
要不是慕容大夫,她早发疯了,他很耐心的听她讲现代的一切,他全然的相信她是另个时空来的,从没把她当疯子。
时光一晃,过了十七年,她来大云朝已经十七年了,意外的当了娘,扶养了两个皮得要死但又可爱得要命的孩子。
“静娘啊,你就别再折腾了,我看隋大爷人挺不错,你就随他去京城吧。”打从京城回来之后,慕容敬时不时就劝道。
“我走了,您怎么办?”她咬着指甲,以前的习惯没变,她一焦虑就会咬指甲。
慕容敬呵呵地笑。“我不是还有小云吗?”
她还是咬着指甲。“可我也不想离开小云,他是我一手拉拔大的,怎么能说走就走?”
慕容敬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看开点,孩子过几年成亲就是媳妇的了,总要放手。”
她深蹙着眉。“其实,我有个烦恼,我怕自己不会老……”
慕容敬宽慰道:“之前路经咱们家门口,进来讨杯水喝的僧人看你面相时不是说过了,你遇到真命天子就会开始跟那人一同变老。”
她咬着唇。“可是,我怎么知道谁是我的真命天子?要是不对怎么办?”
慕容敬面上添了笑意,转进屋里拿了个东西出来,摊开掌心亮在她眼前。“喏,你的真命天子不是在这儿吗?”
他手里的,正是她穿来时握在手上的那块“大云镇国大将军隋雨莫”。
番外二
灵隐寺住持,“施主还是回去吧!”
隋雨蒙,“他呢?”
灵隐寺住持,“在劫不愿见施主。”
隋雨蒙,“不打紧,昨日不见,今日不见,我明日再来,日日都来,总有一日,他会见我。”
后记
顺序控
在写这本《掉包皇后》的时候,某天脑海里突然冒出了男主弟弟宇文珑的故事,还不是只有一两个画面,是很多剧情,包含对话,连女主角是谁,女主角的身分都出来了。
美女萱和简小薰就说了,那你就先写你灵感大喷发的那本啊!
可是,哥哥的故事还没写完耶!
美女萱和简小薰异口同声,有什么关系!不一定要按照顺序写。
我……我还真的只会照顺序写。
细数过去作品,应该有两百本吧!至少有一半是兄弟或姊妹或兄弟姊妹的系列故事,认真看了看,我还真的从一而终,只要有年龄上的排序,我一定照年龄大小来写,而且连倒过来从老么开始写也不曾有过,一定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这样的顺序来写。
再看美女萱的系列作品,按照顺序写的真少,不管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通通跳着写。
果然,天性是难以改变的。
所以,虽然对弟弟的故事灵感大喷发,但我不把哥哥的故事写完,就无法写弟弟的故事,只不过手真的太痒,太想写了,中间有忍不住停下来,把弟弟的故事写了两万多字,只是那两万多字只是片段,还不足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璎身为严重大纲控的成员,待要动笔时,当然要写完大纲才能开始写。
另外,除了突然冒出的弟弟灵感,在写这本的中间,还冒出了许久没出现的现代魂!
真的太奇怪了,我也许久没看现代文了,可就某一天,本来应该打开电脑就接着写这本才对,基本也写了快十万字,没理由会突然想写别的啊,而且还是现代稿。
可是就那么谎异,那天喝完早晨咖啡,打开电脑之后,就是没来由的想写现代稿,叫出一个空白档案,就这么飞速的敲起键盘来。
那一日,包括大纲,我写了近万字,主角啊、配角啊,全部出来了,神奇的还是从第一章开始写,不像上面说的弟弟的故事是把脑中的片段写下来。
那时,我翻开记名字的笔记本,找了两个主角的名字,几个配角的名字,从头开始写,写得很忘我,但因为没有大纲,我也不知道确切地要写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只有一个轮廓而已,而且许多用语都要想一想才能回到现代,自己都觉得好笑,可是实在写得热血沸腾啊。
到后来,我要写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已经都记下来了,我完全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会不会再出版现代作品就先不想了,能写下想写的故事比较重要,我很珍惜自己还能有灵感爆发跟想写的欲望这两件事,跟我差不多资历的作者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说,在纸本书越来越少读者的年代,作者也写得越来越无力,初心跟热情已不知道去哪里寻了,而却在某一日,那热情与初心又悄悄地找上门来,叫人怎能不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