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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路不通,他便打算另辟蹊径,他想发展出另一支属于自己的船队,专走南北货,不走运输和载客,单单是南货北销、北货南卖,他自个儿就是货物的东家,不让人赚第二手。

  “是一户姓季的人家,就住在山脚下,老槐树过去的第三户,一家三口人。”屋子老旧,但有刚上过浆泥的痕迹。

  “姓季?”他想到了书院里教他五年书的季夫子,以及那日花轿经过酒楼前的季家闺女,他和姓季的挺有缘分的。

  “老夫人问你过不过去用饭,她炖了你爱吃的肘子,还杀了一只鸡煮蘑菇鸡汤,一个人吃不完,让你陪着吃才香。”老夫人一把年纪了还精神很好,能杀鸡还能下厨。

  一说到疼他的姥姥,方开明想到家里事业紧绷的脸色立刻变柔。“好,我就去陪陪姥姥,为了这梯田,少不得要叨扰姥姥数日。”

  夏老夫人原本是京城林姓富户的千金,一次举家搬迁途中落了难,被出外打仗的夏老太爷给救了,两人互相看对了眼,不顾双方父母的反对结为夫妻,仗一打完便回山沟村落地生根。

  林家很生气,说是不认这个女儿,但是心是肉长的,在夏老夫人生了两儿一女后,两家还是走动了,似无嫌隙的往来。

  而方开明的母亲夏氏就是夏老夫人唯一的女儿,等于是被方家给抢了,夏老夫人带着女儿到平安镇买些年货过年,不料遇上丧妻多年的方老爷,他一见倾心便先抢了人再说,无视对方的年纪当他女儿绰绰有余。

  等到林家的人知情后赶来相护时木已成舟,方老爷霸王硬上弓先成就了好事,逼得夏家不得不嫁女儿。

  为了这抢女一事,导致夏老夫人有点怕个性蛮横的方老爷,但方老爷却是宠妻如命,疼起继室小妻子是没边地,连带着也十分宠爱方开明这个小儿子。

  方家就是个土霸,在平安镇是首屈一指的富户,而长大后的方开平兄弟的个性像他父亲,也是蛮横的杠子头。

  不想和兄长们硬碰硬,方开明决定开创自己的事业。

  “娘,这要隔水加热煮沸,软化了等半温后再加入蜂蜜,充分的搅拌后将里头的气泡排掉,搁在荫凉处放置一天,拿来抹面皮或冲泡当果汁喝都成,你尝尝,是不是甘中带点微酸,爽口的微酸中又有点蜜的浓稠……”

  小小的厨房内飘出淡淡的酸中带甜的水果香气,灶台一大一小两个灶口,大灶大锅熬煮着形似葡萄的紫蓝果,小灶小锅贴着面香味十足的玉米饼皮,微微的焦香味引人食指大动。

  一大箩筐的紫蓝果挑出劣果洗净后,晾晒一个时辰去除水分,然后隔水慢熬,一边熬煮还得一边搅拌,使其平均受热,底下不沾锅,火不能大,但也不能太小,中火微佳。

  等到煮到成稠状便可起锅,但此时锅底仍是热的,将大锅放在冷水里,搅拌着锅里的稠状物使其冷却,然后静放到凉透为止,果香清甜飘至厨房每个角落,闻者涎液泛滥。

  麦金色的蜂蜜倒入,以二比一的比例搅到两者的香气融合,再捞起倒进干烧过的瓮里,紫蓝果的果肉已少了一半,六、七十斤的紫蓝果加蜂蜜熬制的果酱不到四十斤。

  不过自家吃倒是足够了,放入冰凉的地窖里能吃上大半年,冬日一到不愁没粮食,口味淡时淋上一勺胃口立即大开。

  因为量少,季薇没打算要卖,留给自家泡水喝或抹饼吃,她主要想做的是椰奶和椰浆,这两样放不久,容易坏,所以她还在想怎么将椰奶弄成椰子粉,好方便冲泡。

  至于椰浆可以用在料理上,椰子粉制成糕点,椰奶煮锅……嗯,重要的是有人懂得怎么去吃。

  “嗯,不会太腻味,酸甜适中,口里有蜂蜜的细绵,又吃得到微酸的果肉,抹到面皮上好吃得都要咬掉舌头了,加水化开放在并里冰镇后,夏日饮来最清爽。”舌尖上的酸是甘甜的,融入喉间化开了酸酸甜甜,齿间轻轻一咬,果子的气味溢满整个口腔。

  “好吃吗?”

  “好吃。”

  “好喝吗?”

  “好喝。”

  “那我再去摘几个蜂巢做成酱……”她又陆续的发现好几棵紫蓝果果树,她只采了最先瞧见的那一棵。

  因为还在结果期,季薇不急着移植,她准备果实采摘完后先修枝,然后请人连根挖起,根部包着土运下山,种在靠山边的院子里,她已预先挖好几个五尺深的洞,撒下腐土烂叶当培养土,树种一栽下就能吸收到现成的养分。

  椰子树的移栽她选择刚发芽及长到两尺高的幼树,存活率较高,采收年限也较长,虽然一年生、两年生的椰子树高度尚可,方便采收,但果肉没那么肥厚,椰子水较无味。

  “不行。”这丫头几时变得这么滑头,想从她嘴里套话。

  “娘……”娘怎么没上当?

  “叫祖宗都不成,瞧瞧福哥儿都被叮成什么样了,娘就你们几个孩子,一个也不准损伤。”痛在儿身,疼在娘心,哪一个孩子受伤她都揪着心疼,巴不得替他们受过。

  福哥儿咧着嘴笑,眼角上方有个没抹到药的地方肿了个大包,他笑呵呵的吃了两块抹了果酱的烤面皮,正要吃第三块。

  啊!没有第三块了,他的小贼手被拍开,一块面皮有脸大,半个指甲片的厚度,以他九岁孩子的食量来说实在是太多了,他都吃撑了,小猪肚皮圆滚滚的突出来。

  喔!他还喝了五碗紫蓝果果汁,难怪要打嗝了。

  “那是意外,他不拿树枝去捅蜂巢,蜜蜂怎么会从蜂巢里飞出,追着我们叮。”可说是穷追不舍、不死不休啊。

  她看过报导,野蜂蝥人会螫死人的,在一定的数量内,或是体质抵抗力较差者,一旦被螫中,呼吸会加快,快到喘不过气来的地步,最后喉口肿胀导致锁喉,一条小命就没了。

  所以她是做了万全的准备才上场的,蜜蜂跟人一样怕烟熏,用烟一熏就会自动离巢,留下个空巢,那还不好采摘吗?

  偏偏福哥儿这个毛头小孩不懂蜂的特质,真应了那句“捅了马蜂窝”,连累她也跟着逃命,差点连先前摘的蜂巢也丢失了,他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个小失误害得她失去大商机。

  “我不管意外还是刻意,凡是危险的事娘都禁止你们姊弟去做,把山坡地的土地弄好了,咱们一年的粮食也就有着落了,再种上几亩玉米、几亩甜薯,来年不愁吃穿。”周玉娘不求富贵,她只求踏实过日子,安稳就好。

  “娘,你这是因嘻废食,光是粮食的收入,我们怎么送福哥儿到落雁书院就读,我答应他明年一定能入学。”她不能言而无信,得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攒到银子。

  “落雁书院……”一提到书院的名字,神色一黯的周玉娘想到曾在书院教书的丈夫,眼眶有点湿润。

  “娘,你又在想爹了?”季薇挽住她的手,小女儿姿态的在她胸口蹭呀蹭,装萌的想转移母亲哀伤的情绪。

  “我也想爹,爹在的时候大伯父他们不会给我们脸色看,说我们是吃闲饭的人。”福哥儿扁嘴说道。被人赶了出来,四房兄弟只有二房分家另过,他年纪虽小也有怨气,他不明白同是季家人,为什么父亲一死就全变了,他们成了多余的人。

  季薇微皱眉。“福哥儿……”你别惹娘伤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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