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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那位大将军是高门世家出身,一定觉得你粗俗透了!所以想要你多读点书,就算沾不了多少文气,至少也要学着说话别那么粗俗。”

  “我是武夫,不需要文雅。”他轻拍她的背,帮她平复气息。“我们夫妻倒是可以努力看看,把家族振兴起来,或许子孙后代就有机会养出一点文雅气。至于我们这两个草莽,就不必想太多了。”

  “就怕还没养出文雅,就都变成了纨裤了。俗话不是说富不过三代吗?历来不肖子孙总是比成材的多。”

  “后代子孙怎样,我管不着。他们愿意光宗耀祖或败坏家业都随他们去,咱就管着自己的儿子女儿就好,把他们养大了,给他们成家了,就放手不管了,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他随口说出的话,就像在承诺一个美梦,家庭、子女、未来……

  她又忍不住傻笑了,小声问:“只管儿子女儿,不管孙子吗?”

  “孙子自有他们老子娘管,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忙着呢!”他撇嘴。

  “等你活到有孙子时,大概就不当兵了,有啥好忙的?”她不以为然。

  秦勉将她的脸从颈边抬起来,就着星光看她,低声道:“等到我们有孙子时,国朝必定已是盛世繁景。盛世应该是怎样的你知道吗?那应该是:每座山包上都如这里一样长着绿树、开着野花每块田地里都长满庄稼;路边再没有饿殍与白骨;所有的屋舍都修整完好、都住了人;流匪都变回良民,不肯变良民的,只能被驱赶到无人深山去窝着,然后等着被朝廷消灭;或许不是人人都能吃饱穿暖,但至少,再不会有人去吃人肉或者吃观音土。礼教、法度、道德都被捡起来,重新奉为圭臬,所有人都过上了比现在更好的日子。”

  “我从没想过这样的日子有多不好。”他描述的盛世,令她不由自主地兴起一些期待,但也实际地道:“我唯一知道的好日子,就是日日能吃饱。所以你说的盛世,我听起来觉得很好,但也真的不懂。”

  秦勉双手捧住她的脸颊,低下自己的脸,以鼻尖轻轻触抚着她的鼻尖。道:“那就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吧!盛世就是:让人从畜牲圈里走出来,重新变回人。”

  “……嗯,我懂了。”她有点无言地看着他。上一刻还说得人热血沸腾的,觉得他全身都在发光,就快要让人忍不住膜拜下去,下一刻立马变回简单粗暴的原样了。

  “懂了就好。”他点点头,很是嘉许。然后道:“等我们老了,就该放下所有琐事,好好把这盛世繁景给看个够。去看看这好山好水好人,吃好用好过得好,苦劳了一生,晚年总该善待自己。你说,对吧?”

  “对。”她点头,双眼亮晶晶地,如同天上的星子一样迷人。

  “所以管好儿子女儿就可以了,不用管孙子。人不该活成这样,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不是祖父祖母的责任。我们好好活个够,没死在乱世的苦难里,就在盛世里好好把福享个够。”

  “一起吗?”

  “当然一起!孤身一人多凄凉,就算每天吃山珍海味也没意思不是?”

  “嗯,是的。”她点头,又点头,觉得他说得再对也没有了。

  其实她想说无须吃什么山珍海味的,只要有他陪着,不必吃饭,光听他日日说这些迷人的肉麻话,她便觉得能饱腹了!在遇见秦勉以前,她肯定是绝对不会有这样傻呼呼的想法的,但在他面前,她好像怎样都可以,可以软弱、可以傻、可以半点脑子都不动。

  “我——”才启唇说一个字,突然断掉,“啪”地一声,一巴掌精准拍中正在他手腕上吸血的一只大蚊子!

  然后,所有的甜蜜氛围都被这只蚊子给消灭得一干二净。沉浸在两人世界的人,终于再也不能无视周遭嗡嗡乱叫的蚊子大军。

  “蚊子真多。”秦勉面无表情地道。

  “所以,开始认真找净香草或艾草吧。”钱香福点头。

  是了,除了消食之外,他们最大的任务是帮这些睡在庵堂外的军汉们找可以熏蚊的草。

  所以,现在,找吧。

  净檀庵只收女客,不提供男客挂单过夜,所以秦勉等人只能在庵外找个背风的地方席地而睡。

  几个粗糙惯了的军汉当然不介意被拒于庵堂外,早已习惯随时随地都能睡,只要老天没下雨,哪个地方不能当床躺?不过,就是有一点小小问题,在这春夏交接之际,蚊虫大量孳生;男子汉大丈夫,被吸几口血是没有什么,但整夜整夜听着蚊子在耳边嗡嗡叫个不停,再好睡的人也要被吵得崩溃了。

  只要停止谈情说爱,两人做事的效率是很高的,所以他们很快找到了好几种驱蚊草,当然,野菜的收获也不少,甚至还抓到了几条蛇呢!

  “太好了,明儿一早就吃蛇羹,可好吃了!”钱香福开心地把蛇以石头砸死并拔掉毒牙,扯来一根树藤当绳子将蛇捆成一束,提在手上,很是宝贝。

  “吃晚饭时,你吃到野鸭肉饺子,也说好吃极了。在你眼中,就没有不好吃的。”看她处理蛇的那股俐落劲儿,就觉得他这婆娘真是个勤快人,内内外外都是一把好手;不过,他还是更愿意让她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总有一天,他一定能给她那种生活的!

  “是啊,能吃的,我都觉得好吃。”当然,相比于常年吃惯了的杂粮野菜,罕见的肉类当然更珍贵好吃了。“好了,这些够了,咱回去吧。”

  他点点头,将一大捆野菜以及驱蚊草甩上肩,空着一只手拉住她,两人往净檀庵的方向走去。

  “总有一天,你会觉得不是能吃的食物都好吃;总有一天,你会有想吃的以及不想吃的;总有一天,就算山珍海味摆满桌,你要是心情不好,都能一口不吃地丢下,懒得看一眼。”

  “你在说什么胡话!怎么可能会有那么一天!”她斜晚他。

  他手微使劲,将她拉近过来,精准地咬了她唇一下。很笃定地道: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你且看着。”

  第10章(1)

  原本打算在净檀庵接了人之后,第二天清早立马出发前往京城的。但计划总是比不上变化,这群粗汉子完全想不到这些娇小姐们出行一次有多麻烦!

  收拾行李要时间;跟住持以及其他女眷告别要时间;还有,竟然没给姑娘准备一辆象样的马车,这怎么成?!别说他们带来的那辆马车有多破旧了,里面想塞进两个人都困难,而且看来这些粗汉子也没打算把马车让给姑娘,总不能让姑娘骑马或走路吧?当然要想办法再弄来一辆不是?不然怎么上路?所以,得有马车,而且是象样的马车,里面至少能坐四个人才成!

  看吧,事情那么多,这些人居然还想着立马走人?简直荒唐!

  秦勉懒得理会那两个老婆子噜噜嗦嗦的要求,自认合情合理地多给了一天打包行李,然后派了宋二子以及唐吃下山去买马车。反正第三天一定得走,要是仍然觉得太赶不肯走,那他就不伺候了,各走各的吧,他乐得省事。

  只要肯花钱,当然就买得到马车。宋二子很快弄来一辆马车,两个嬷嬷虽然对马车的造型很是嫌弃——很明显,这是一辆载货用的马车,而且看起来也粗陋陈旧得很,拿来给她家姑娘用,简直是委屈了!不过至少它比那些军汉原先使用的那辆大上两倍有余,车顶还能放置不少行李呢,所以马车里塞进四个人是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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