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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于是他又笑了,一样温柔得掐得出水。

  然而,关上门那刻起,她就慌了,背贴在门板上,重重喘气。

  她可以出门的,可以提了包、拿了钱、锁上门,离开阿尚不在的家,但她不想这么做,因为她想要“长大一点点”。

  于是她飞快泡了卡布,抱起保温壶,奔回房间打开电脑,努力让自己进入作者的世界。

  她欺骗自己,阿尚在阳台弄花草,想象他种花的背影,然后告诉自己要专心、要努力投入工作,摆脱童年阴影……渐渐地,成效出来了,在作者的笔触下,她忘记屋里只有自己,忘记她害怕孤独,她工作得飞快,因为专心。

  手机响了,她接起,看一眼桌上闹钟,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已经过了两个钟头。

  “已经中午了,有没有吃饭?”是阿尚,听得出他真心想问的是,你还好吗?

  她笑着伸伸懒腰,“工作太认真,忘记了,我没有生气、没有恐慌哦。”

  “这样啊,这样很好。”说不出口的失落感浮上,因为她对他的需要,相对变少。

  “你会开完了吗?”真喜欢听他的声音啊,她把脚缩到椅子上,抱着膝盖,闭上眼睛,假装讲话的那个男性就站在身边。

  “还没有,现在是休息空档。”

  喝一口咖啡。小薇没慌,他却乱了,会议中,他不时想起她在垃圾桶里找人的模样……哎,他必须靠卡布来镇压紧张情绪。

  “你有机会拿下这份合约吗?”她没话找话说,企图套出他的声音。

  “没机会的话,我来这里做什么?”

  “你拿下合约的话,要不要请我吃饭?”他温温地笑了。“我以为自己天天都在请你吃饭。”

  “你一定要提醒我,我现在靠你养吗?”甜甜地挑衅。

  “是啊,因为我很喜欢养你。”

  “说,和养池塘的鱼相比,你比较喜欢养谁。”

  “养你。”不假思索地回应。

  “为什么?”

  “因为养你,你会跟我说谢谢,鱼不会。”他打趣道。

  “哈!原来我赢在有语言能力。对了,我们老板在抱怨,说现在都请不到你帮忙维修电脑,说你变大牌了。”

  他想说:傻瓜,你不在,我去那里做什么?但他没说,只淡淡问一声,“你怎么回答?”

  “我说你忙得连睡觉时间都没有,哪有时间帮忙维修电脑。”

  “你回答得很好。”虽然那不是真正原因。

  接下来,他陪她聊了半个钟头。重点不在于时间长短,而是她突然发现,即使阿尚不在身迈,但她在他心里,占住一个男人的心,比占住他身边的位置,更让人感到甜蜜。

  这天,他打了七通电话回家,几乎一有空档他就打回来,只讲两句话也好。

  深夜十一点,他终于到家,一手提着外卖菜肴,一手高举着合约书,告诉她,“我们来庆祝吧。”于是他们到顶楼,吃着满桌好菜、放烟火,他们嘻嘻笑笑闹到月亮歪一边,直到她好几度点头,最后睡倒在他怀抱里。

  阿尚越来越忙,可李薇没有被忽略的感觉。

  她每天都成熟一点点,依这种速度长大,她相信,她很快就能追出他一句“我爱你”。

  阿尚对她的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大哥大嫂、出版社同事、王叔王婶……王叔王婶知道,爸爸妈妈就会知道。这个恋爱,她谈得很高调。她不光是要别人羡慕她,还要向妈妈证明,不是只有金钱才能保障幸福,她知道,这种证明有点任性,也带着几分呛声意味,但就算知道,她还是要这么做。

  阿尚很忙,听说他南部乡下老家更忙,为了他争取到的订单,全家人卯足了劲增产,可是有机蔬莱不能透过农药减短生长斯,因此他们需要更多的土地,和更先进的栽培技术。

  为了谈土地买卖,阿尚回南部好几次,他大哥学的是曲辰,对于契约买卖、行销经营这种事,不太行,因此需要他回乡处理。

  她想跟着回去,阿尚阻止了,理由是他和家人都太忙,忙到没时间招呼她,他不想把她一个人孤单地丢在老家,与其让她在陌生的老家里寂寞,他宁可把她留在她熟悉的地方。

  不管如何,他对她的悉心照料,让她幸福百分百。

  今天一大早,阿尚又南下,运气好的话,签定契约就可以回来,他说高铁很快,他说手机的电满格,他说不管任何时候,她都可以打电话找他。

  这些话,每次出门,他都会交代一遍,她听过那么多回,还是爱听得不得了,因为她在意的不是这些话,而是他为自己悬心。

  她没在他工作时间打电话吵他,每次都是他打电话回来,前几次晚上他赶不回来时,还主动联络她大哥,请他来陪伴她?

  虽然他没说过爱她,但如果这样的挂心还不算爱情,她真不晓得什么才算爱情了。

  中午,她热了他昨天就煮好的汤,一面吃、一面想他。

  下午,她睡了个午觉,醒来,对着怀抱中的他的外套,说:“我睡得很舒服,谢谢你啦。”然后她打开电脑,准备继续上午的校稿工作,没想到电脑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当机,她拿着随身碟,傻傻地看着罢工的电脑,这种时候,是打电话他的正确时机吧?

  她飞快拿起手机,想到——可是如果他正在和人家谈合约呢?她的工作又不会比他的重要,凭什么他要放下自己的事来帮她?就算她是大小姐,也没有人必须事事迀就她啊。何况,她现在哪是大小姐,她是小食客,吃他、住他、赖他……做人,可不能太自我中心呐。

  摇头,想起说好今天要寄回去的稿子,她歪歪嘴巴,把脸压成长条形苦瓜。

  啊,用阿尚的电脑!

  她抓起手机和随身碟冲到楼下,按下阿尚电脑的电源,当她顺利打开电脑屏幕,打开早上改了三分之二的稿子,她乐得一拍手,哈哈,开、始、工、作!

  这一做,四个小时过去,当中阿尚打了两通电话回来,她接了,笑着报告自己的工作进度,却忘记提及她擅自使用人家的电脑。

  六点,她准时把稿子寄回出版社,同时承诺老板,明天中午之前会把宣传方案寄过去,老板相当满意她的工作进度,闲聊几句后挂掉电话(郑重申明,她没有窥人隐私的癖好,她不是刻意要打开他的电脑档案,是不小心、是顺手、是……好吧,她的确有一点点小故意,谁让他给那个档案取名叫慕恋,而且大大方方们摆在桌面上,她还以为那是个和爱情有关系的游戏程序,哪里知道档案打开,是一张照片,一张有着很久以前李薇的照片。

  那个时候,她刚进大学吧,照片里的自己抱着书,站在图书馆前面,不晓得在等什么人。

  阿尚怎么会有这张照片?好奇心加倍,她彻底遗忘这个社会上有种权利叫做隐私权,继续往下看。

  爱上她,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像颗星星,不断在我内心的宇宙中转圈圈。

  二00四年的夏天,我遇见那个女生,她很美,美得让我移不开眼,我不断在心底自问:要怎样,我才可以邂逅这位美丽的女孩?

  同学告诉我别傻了,她的父亲是某某企业的大老板,她身边的男人身价以十亿力单位计算,然而,明知道高攀不上,我还是忍不住在远远的地方,窥探。

  看见这篇短文,李薇发傻了。阿尚在二OO四年的夏天认识她?她不知道啊,半点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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